喪葬禮,是人生最後的一段人生禮節。只不過,和出生禮、冠禮、昏禮 等人生禮儀不同的是,死者已經不能親身體驗或履行禮儀了,只能由他(她)的家人親友來履行。自原始社會時起,人們或許就逐漸萌生了人死後有魂靈的觀念。在此觀念的支配下,人們不再像以往那樣,草草地處理親友們的後事,而是在“事死如事生”觀念支配下,構建了日漸繁縟的喪葬禮儀。
在繁縟的喪葬禮儀中,喪服是親友們對死者的去世表示悲傷和悼念的體現。周代喪禮中,親友們要依據與死者血緣關係的遠近親疏,穿戴不同等級的喪服。因喪服共有五種等級,故謂之“五服”。這種喪服禮儀,自周代至清代,傳承不改。血緣關係的遠近親疏的差異,不僅體現在喪服等級差異上,也體現在守喪時間(喪期)的長短,及守喪期間,守喪者在飲食、居住、言語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等方面。
不過,我們今天拍攝的古代影視劇中,或在現實生活中的喪葬禮儀,往往採取簡單的處理方式,僅用“披麻戴孝”來加以體現,“五服”的形式與內容,基本喪失殆盡。
某篇微博中號稱“電視劇中比較正宗的披麻戴孝”劇照
一些在網絡上熱傳和被頻繁徵引的“五服”圖片,也有不準確的地方。今天,咱們就來仔細地跟大家介紹一下,到底什麼是五服。
一、斬衰(cuī)
斬衰(cuī),不是斬哀。這是親人們為死者穿戴的最重的一種喪服。穿戴此喪服者,與死者血緣關係最親近:包括兒子、未出嫁的女兒為父親;承重(將來接任家/族長身份)的嫡孫為祖父;父親為嫡長子;妻、妾為丈夫;臣為君穿戴斬衰。穿戴這種喪服的人,持喪杖,服喪時間為三年(實為27個月)。
斬衰服用極粗糙稀疏的生麻布製成。這種喪服的密度是三升(一升為八十縷),即在幅寬二尺二寸的布面上,用二百四十根經紗。製作時,將麻布斬斷,不緝邊,故意讓斷處的線頭外露,故稱之為“斬”。以此來表明穿戴這種喪服的人內心極度悲痛,無意於服裝的修飾。另外,還要在上衣胸前加一塊長六寸、寬四寸的麻布,這片麻布被稱為“衰”。
除服(衣裳)外,還有與之相配的冠、履。歷代的斬衰冠有所不同:
除斬衰服外,服喪者還要在頭上、腰上綁紮用麻製成的麻繩帶,分別謂之首絰、腰絰。歷代也多有差異:
穿用粗劣的草編織的草鞋,不修剪、修飾緣邊,謂之“菅(jiān)履”。
孝子手持竹棍,謂之苴(jū 雌麻)杖。為何要持杖?古人解釋說,孝子因為至親之人逝世,悲痛至極,加之辦理喪事期間,事務繁忙,守喪期間生活水平惡劣,所以一般會體質羸弱多病,需要依靠柺杖支持,才能行走。不過,婦人、小孩不需用杖。
二、齊衰
齊衰,百度漢語讀為“qí shuāi”,這是錯誤的。正確讀音是“zī cuī”。
這種喪服用較斬衰稍細密一些的四升粗麻布製成,與斬衰服不同的是,這種喪服的毛邊要加以縫紉修理,使之略顯整齊。
穿戴這種喪服的人,要佩扎牡麻(大麻的雄株。又稱枲xǐ麻。大麻雌雄異株,雄株不結子,故稱)製成的首絰、腰絰。
孝子手持用桐木製成的削杖。削杖表面上沒有節,象徵家無二尊,母親在家庭中的地位低於父親。
扎布帶、穿疏屨,即粗製的麻鞋或草鞋。
根據親疏關係,齊衰喪服又分為如下四種:
①齊衰三年:若父已去世,子女為母親;為繼母;母親為嫡長子。穿戴這種喪服的人,持喪杖,喪期為三年。
②齊衰杖期:若父親仍在世,子女為去世的母親,丈夫為妻子。持喪杖,喪期一年。
③齊衰不杖期:男子為伯父、伯母、叔叔、嬸子,為兄弟,已經出嫁的女子為父母,孫子、孫女為祖父母。不持喪杖,喪期一年。
④齊衰三月:曾孫、曾孫女為曾祖父、曾祖母。喪期三個月。
三、大功
這種喪服是使用經過鍛治的微白色的熟麻布製作而成,其密度為八至九升。
穿戴這種喪服的人,要佩扎牡麻製成的首絰、腰絰。
扎布帶,穿繩履。
大功服適用於為從父兄弟(即堂兄弟),已出嫁的姑母、姊妹、女兒,未出嫁的從父姊妹(即堂姊妹),孫女,除嫡長孫以外的其他諸孫,嫡長子之妻,已經出嫁的女子為兄弟和兄弟之子(侄子),女子為伯父、伯母、叔叔、嬸子、姑母、姊妹,妻子為丈夫的祖父母、伯父、伯母、叔叔、嬸子和丈夫的兄弟的已經出嫁的女兒,出嗣之子為同父兄弟和未出嫁的姊妹。喪期九個月。
四、小功
這種喪服的密度為十升至十一升。
穿戴這種喪服的人,還要穿戴用經過洗滌的較白的麻製成的絰、帶,穿平常穿的鞋子即可,不過,若鞋鼻上有飾品,應該去掉。
它適用於男子為從祖父母(即父親的伯叔父母),堂伯叔父母(即父親的堂兄弟),已經出嫁的從父姊妹,未出嫁的從祖姑姊妹,外祖父母,從母(姨),妻子為丈夫的姑母、姊妹和妯娌,出嗣之子為同父已出嫁的姊妹。服喪時間為五個月。
五、緦麻
這是最輕,也是質地、做工最精緻的一種喪服。
穿戴這種喪服的人,與死者的血緣關係最疏遠。它適用於男子為族曾祖父母、族伯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為已嫁之從祖姑與從祖姊妹,外祖父母為外孫,以及婿與岳父母、甥與舅、表兄弟之間相互為服。喪期均為三個月。
參考文獻
1.(春秋戰國)佚名撰、(東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清)阮元校刻:《儀禮註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
2.(西漢)戴聖編纂、(東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等疏、(清)阮元校刻:《禮記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
3. 楊天宇:《禮記譯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4. 楊天宇:《儀禮譯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5.丁鼎:《〈儀禮·喪服〉考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
6.丁凌華:《中國喪服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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