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的傳統家族觀念裡,有“親不過五服”的說法:即以父系血緣關係的遠近,來區分族人之間關係的親疏。這種以血緣遠近為標準的“五服”,各服的稱謂有三種不同的版本:
第一種:傳統稱謂,多流行於北方地區。
一服:(存而不數),親兄弟,同一個父親;
二服:(從二服開始數服),親叔伯兄弟,同一個祖父;
三服:叔伯兄弟(堂叔伯兄弟),同一個曾祖父;
四服:四服兄弟,同一個高祖;
五服:五服沿上的兄弟,同一個天祖。
第二種:變通稱謂,在冀南魯北的部分地區流傳較廣。與第一種稱謂最大的區別在三、四、五服上。
三服:叔伯兄弟,同一個曾祖父;
四服:堂叔伯兄弟,同一個高祖;
五服:五服兄弟,同一個天祖。
第三種:模糊稱謂,在南方的部分地區較為多見。除了“一服”的“親兄弟”之外,其他各服的稱謂沒有明確的界定,基本如下:
二服:堂兄弟,同一個祖父;
三服(四服):本家兄弟,同一個曾祖父(高祖);
四服(五服):族兄弟,同一個高祖(天祖)。
同輩之間的“五服關係”還好,牽涉到長輩與晚輩之間的“五服關係”,想捋清楚得好好算算。
比如張二和張三是親兄弟,張三的曾孫和張二是什麼關係?張二是“一服”的“曾祖父”,張三的曾孫是“四服”的曾孫。
張二的孫子和張三的曾孫是什麼關係?張二的孫子是“三服”的“叔伯”,張三的曾孫是“四服”的侄子。
不難看出,這種以血緣關係劃分“五服”的方式,是對“嫡長子”制的一種支持和補充。如果向維護“嫡長子”制的禮制上繼續追溯,不難溯源到喪服的“五服”之說。
《三字經》有云:“斬齊衰,大小功,至緦麻,五服終。”這是對《禮記·喪服小記》的高度概括。喪服“五服”從重到輕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原則上,與死者血緣關係越近,喪服越重,縫製喪服所用的布料越粗糙、縫製工藝越簡陋、所服的喪期越長。《禮記》及眾多近現代學者對此多有著述,在此不再贅述。
喪制的“五服”源於哪裡呢?源於中國古代的疆域劃分。有根據嗎?有!
《禹貢》、《今文尚書》、《古文尚書》都提到了“服”,甚至精確到“服”有多少裡。只是所記錄的各有異同。到了賈逵、馬融、許慎、鄭玄等人作注時,因所參照文本和見解不同,所注又有異同(呂思勉先生的《中國史》有相應的對比簡述)。依照《禹貢》的說法:以王城為中心,向外分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
這是典型的“中原-天下論”。以王城為圓心,劃分大小不等同心圓,根據距離王城的遠近不同,各同心圓區域分別承擔不同的國家-社會功能。
由於古代“家-國-天下”的政治體系,疆域“五服”的劃分,勢必對家族造成影響,最直觀的反映就是以與嫡系血脈的遠近為標準,對家族成員進行區分。而這種區分,最有儀式感的反映,一在祭祀、二在喪制。尤其是喪制,更能體現中國傳統的“忠孝”思維。所以,疆域上的“五服”映射到喪制中,表現為喪服的“五服”。
從疆域的“五服”到喪制的“五服”,再到血緣的“五服”,是一個內涵不斷擴大的過程;從“五服”的概念產生來講,由血緣而家族,由家族而國家,由國家而疆域,這個概念的不斷成熟,也恰恰反映了中國傳統禮法體系的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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