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轉學、借讀、休學、跳級留級、退學等如何辦理?

孩子上學期間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最常見的轉學、休學的問題等!今天,小編找到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註冊、休學、復學、轉學等學籍事項辦理流程圖!方便需要的家長及時瞭解辦理過程及審批條件!

學籍管理也分為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和高中階段(非義務教育)的學籍管理。

注:條例所有內容來源於西安市教育局官方文件,真實靠譜。

義務教育階段關於轉學、

休學、7歲上學、跳級留級等7大常見疑問

學籍怎麼建?民辦小學有沒有學籍?擇校有沒有學籍?孩子一直在老家上,現在想轉學到西安,怎麼辦?覺得孩子太小,想讓7歲上學行不行?

這些問題,其實官方都有相關政策,小編將這些政策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有些政策條文會有相關解讀。

1、你的學籍是屬於誰管?

官方政策:

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直接管理初中段學籍,負責頒發義務教育證書;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督促學校做好學生學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向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

鄉(鎮)負責轄區內小學段學籍管理,負責頒發小學畢業證書。其管理機構可設在鄉(鎮)中心學校,建立健全轄區內小學段學籍檔案,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時報送小學段學籍信息。

學校是學籍管理的基本單位,負責學籍信息收集、彙總、校驗、上報,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開展日常學籍管理工作,並按年度分類整理,及時歸檔,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籍管理一律納入所在縣(市、區),實行屬地管理。

2、想讓孩子7歲上學,怎麼辦?

官方政策: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實行秋季招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公辦中小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劃定招生區域,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凡年滿6週歲〔入學當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入學應持本人及兒童、少年的戶籍證明,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學區對應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條件暫不具備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週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法定監護人嚮應當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批准,同時由學校報縣(市、區)教育局備案。

解讀:

現階段的陝西省小學入學,不是說家長想讓孩子7歲上就7歲上的,一定要辦理相關手續,才能保證孩子第二年7歲的時候順利上小學。

3、學籍怎麼建立?學籍檔案包括啥內容?民辦學校是不是沒有學籍?

官方政策:

學生初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應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採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及學籍輔號。

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具體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訂;學籍輔號以入學時間、年級、所在區縣等為基礎生成,具體生成規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

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

一、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

二、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

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

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

五、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

六、享受資助信息;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學籍基礎信息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訂。

民辦學校由學校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招生辦法招收新生,新生學籍數據及時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註冊備案,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

解讀:

建學籍不需要家長費心,只要孩子入學了,學校會幫助孩子建立學籍。而民辦學校也是有學籍的。

4、如何轉學?需要辦什麼手續?

官方政策:

學生不得隨意轉學,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轉學:家長工作調動、家庭住址遷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者。

學生轉學由其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並開具轉學證明,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攜帶轉學證明、紙質學籍檔案和家庭戶口遷移、家長工作調動等有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入學。

轉入學校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轉入學生。轉出、轉入學生均需由所在學校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般應在寒、暑假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

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5、孩子生病了,想要休學如何辦理?

官方政策:

學生因病需長期治療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憑縣級(含縣級,下同)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其它特殊情況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予以休學,並給學生開據休學證。

一學期內因事、因病請假時間累計超過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亦可准予休學,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上一級學籍主管部門登記。

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監護人提出申請,可繼續休學,連續休學一般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治癒或者認定可以正常學習,經學校審查核準,報上一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復學。復學學生一般應隨下一屆學生學習。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6、想讓孩子跳級或留級,可以嗎?

官方政策:

義務教育階段每一學段內升級採用直升式,不允許跳級、留級。

7、初中畢業不合格,能參加中考嗎?

官方政策:

小學畢業班的學生,經考核合格,發給小學畢業證書。所有小學畢業生均應升入初中就讀。凡完成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綜合考核合格者,發給義務教育畢業證書,不合格者,發給義務教育證書,作為完成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憑證。

完成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學生,均可參加高中階段入學考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剝奪其參加中考的權利。

高中階段關於休學、

退學、轉學、借讀等4個常見疑問

1、休學、復學

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醫院病歷,經學校同意,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休學。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患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在校正常學習的,學校報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可令其休學。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學生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學生休學期滿或提前要求復學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同意,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復學,學校應將其安排到適當年級學習。休學期滿未能復學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在休學期滿前兩週內向學校提出繼續休學申請,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醫院病歷,經學校同意,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繼續休學。

2、退學

學生要求退學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退學。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1.在一學期內曠課累計140學時以上,經學校與學生監護人多次聯繫,幫助教育無效的;

2.休學期滿,未復學或未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

3、轉學

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因戶籍遷移、父母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等正當理由需要轉學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填寫《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父母工作調動證明、學生學籍檔案等材料,經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區縣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轉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得轉學:

1.市域內學校之間;

2.非省級標準化以上普通高中轉往省級標準化以上普通高中;

3.畢業年級學生;

4.學生在休學期間。

4、借讀


學校原則上不得接收借讀學生。學生(含外省、市、自治區的學生)因父母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服現役等特殊情況,需到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學校臨時學習的,由學生及其父母向借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籍註冊學校和借讀學校同意,借讀學校和學籍註冊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准予借讀,借讀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市域內學校之間不得借讀。

附件:中小學學籍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案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楊淩示範區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和《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及《陝西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

學籍記錄學生基礎信息,反映學生教育軌跡,是對學生進行管理、開展困難資助、考試招生的重要基礎信息。

學籍關係學校精細管理和考試招生秩序,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各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職責。

各中小學校要切實肩負起學籍管理的主體責任,增強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加快解決問題學籍,防範發生新的學籍管理問題。

二、加強精細管理,進一步提升學籍管理質量水平

1、做好學籍建立工作

認真做好小學新生學籍註冊工作,確保“一生一號,不漏一人”。

要嚴肅處置中小學在校生無學籍情況,對屬於違規招生和起始年級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無學籍問題,要倒查追責;嚴格審核非小學一年級學生註冊建籍。

2、提升學籍信息質量

要按照要求規範填報學籍信息,做到應填必填,加強信息核對,防範虛假、錯誤信息錄入學籍檔案。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處理轉學、升學、休學、復學和信息更新等相關業務,防止因處理不及時引發問題學籍。

3、及時處理問題學籍

建立學籍時要進行省內查重。對問題學籍要及時提供佐證材料或作刪除處理,嚴禁將省內查重未通過的問題學籍上交處理。

對於累積的問題學籍,要督促學校加快處理;對於雙佐證問題學籍,要核實學生真實情況,若學生已實際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變化,應撤銷已有佐證,並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處理,避免影響學生考試升學。嚴禁將問題學籍拖延到畢業年級。

4、加強招生、轉學工作管理

要嚴格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陝教基一辦〔2018〕5號)精神,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堅決防範因違規招生引發的後期學籍建立方面的問題。

要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得違規接收轉學學生,學生轉入轉出必須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規定,及時辦理學籍轉接手續,避免出現人籍分離現象。

禁止學校存在半年以上無學籍的學生,禁止出現空掛學籍問題。

省教育廳將把各市(區)當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與學籍數據進行比對,並對違規招生和建立學籍問題進行通報。

5、加強學籍管理員隊伍建設

要按照有關要求做好學籍管理員配備工作,建立健全權責清晰、時限及質量要求明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

要加強學籍管理員業務培訓,保持學籍管理員隊伍相對穩定,及時解決其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不斷提升學籍管理業務水平。

三、及時查處違規問題,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秩序

各市(區)、縣要在中考前採取適當方式,提醒初三畢業生及學生家長不要輕信任何學校或個人可以給當地中考錄取線以下學生建立普通高中學籍的承諾,避免造成經濟損失,影響學生接受其他類型教育。

要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學籍管理問題線索,重點治理違規建立學籍、空掛學籍、跨區域代建學籍、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學籍業務辦理不及時等問題。

對於查實的違規問題,既要追究學校的主體責任,也要追究相關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要及時轉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切實以嚴格的管理、嚴肅的追責,維護規範有序的學籍管理秩序,促進全省基礎教育健康持續發展。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1、戶籍學籍均在西安,且在同一片區


這種情況最是省心,如果選擇民辦,則全力以赴參加搖號入學,被錄取後選擇性辦理流出證明即可入讀目標初中,選擇公辦就更加簡單,同一片區會有一所對口初中直接錄取孩子,不用進行專門考試。

2、戶籍學籍均在西安,但分屬不同片區


比如有些同學,學籍在A區、戶籍又在B區。這種情況相對上條較複雜。大部分的疑惑點在於:孩子學籍和戶籍屬於不同片區,如果選擇公辦學校,入學時到底哪一個初中是對口初中?

其實很簡單,上邊我們提到了西安市教育局公佈的招生入學政策,是以戶籍所在地片區為準,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戶籍所在地的對口中學是哪所就可以了。民辦學校入學同上條。

3、戶籍不在西安但學籍在,戶籍學籍均不在


民辦學校的招生對象是西安市戶籍或具有西安市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學生。

選擇公辦學校則屬於隨遷子女入學。但前提是你要保證自己屬於進城務工人員。

進城務工人員界定

1.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居住務工的人員;

2.本市城十區(含灃東新城)以外戶籍,即藍田縣、周至縣、戶縣戶籍到主城區務工的人員。城十區(含灃東新城)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西安市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堅持按照區縣管理,堅持“以流入地為主相對就近入學,以公辦學校為主免試入學”的原則,實施“四證審核”制度,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派位。


“四證”具體內容

1.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原籍戶籍證明及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

2.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西安市居住證或本市居住的證明。其中,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提供由公安部門辦理的西安市居住證及相關材料;本市城十區(含灃東新城)以外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由社區辦理的本市居住證明及相關材料;

3.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合法的勞動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等務工證明及相關材料;

4.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無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4、集體戶口入學


關於集體戶口入學,政策上的條文只有簡單的:

陝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代管戶主子女,實行在居住地按學區劃分範圍入學。

集體戶初中劃分

按照居住地就近劃分。也就是說,集體戶子女需要按照現在的居住地查詢對應學區劃分,看是哪所學校,去學校登記即可。

材料準備

✔ 無房證明(若你無房,是租住情況,去房管局開這個證明)

✔租住合同

✔房東的房產證明

✔社區的居住證明

✔戶籍證明

辦理流程

學校報名時,拿著上述材料直接去學校報名即可。一般公辦學校報名在每年教育局學區劃分之後。(2017年為6月上旬、中旬)

注意事項

首先,只要符合入學要求,一定會保證孩子有學上。但是因為部分小學存在學位不足,無法滿足周邊適齡孩子全部入學的情況。

所以一般會優先安排在學區內有住房的孩子入學。這就會導致集體戶口子女的入學順序比較靠後,很有可能被分流至其它初中。

如果家長對初中要求較高,建議提前做好心理準備,詢問一下週邊家長曆年該學校情況,如果比較難進,提早選擇幾所優質的民辦類備選初中。

5、戶籍在西安,但學籍不在


這種情況大部分是孩子在外地讀小學,如果選擇公辦學校,那麼大家只需要記住一點:西安市教育局公佈的招生入學政策,是以戶籍所在地片區為準,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戶籍所在地的對口中學是哪所就可以了。

但需要提前關注教育局的片區劃分公告以及對口學校的報名公告。

民辦學校的招生對象是西安市戶籍或具有西安市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學生。

新生入學年齡截止日期如何確定?入學後應如何辦理學籍手續?……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15個個熱點問答


不妨一起學習下。家長們如果遇到相關問題,還可以撥打教育部及各省份的受理電話。

1、作為學生家長應該關注學籍的哪些相關內容?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學籍檔案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國聯網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擁有學籍是每個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准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

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

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此外,家長還要對學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核對,確保準確無誤。

2、學生入學或轉學,地方教育部門是否可將有無學籍作為入學門檻或條件?

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

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

3、學生入學後應如何辦理學籍手續?

學生被學校招收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應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應為學生新建學籍並通過查重程序。

如果遇到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故障等特殊情況,學校可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等業務,線下流程完成後,即可作為擁有連續學籍的計算時點,學生即應視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參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及各種活動),之後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最終以學籍系統記錄的信息為準。

4、關於學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

學籍信息是維護學生權益的依據。學籍信息更新是確保學籍信息準確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快問題學籍處理和建立數據質量核查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2015〕2號)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宣傳和督促檢查,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常態工作機制,每學期核查一次學籍信息變動情況。

學生家長有義務及時將學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的變動情況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將學生信息的變動情況通知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及時更新。

5、學籍號有幾種?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正式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G”字頭正式學籍號:具有“L”字頭臨時學籍號的學生經過全國查重和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後分配“G”字頭正式學籍號,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後,通過學籍系統下發。“G”字頭正式學籍號為“G+身份證號”,但學生身份證號發生變化等特殊情況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頭臨時學籍號:學生首次註冊學籍後,分配“L”字頭的臨時學籍號。“L”字頭學籍號按照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與身份證號相似,但與身份證號不具有對應關係。“L”字頭臨時學籍號是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前辦理各項業務的依據,在辦理有關業務時與正式學籍號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辦理有關業務時應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學生一視同仁。

“J”字頭學籍號是為暫無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設計的。編碼規則與身份證號相同。學生獲得身份證號後,可以申請將學籍號更改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但保留原來的記錄。

6、“G”字頭正式學籍號是否一定和身份證號一致?

“G”字頭正式學籍號依據身份證號生成,因此一般情況下二者應一致。之後學生身份證號發生變化才會導致不一致。

不一致也不會影響學生辦理任何業務,因此無特殊理由沒有必要申請修改正式學籍號。

特殊情況需修改“G”字頭正式學籍號的,需要依申請按流程重新辦理。

7、獲得“G”字頭正式學籍號後,是否可修改其中的關鍵信息?

“G”字頭學籍號具有權威性。獲得了“G”字頭正式學籍號的學生,其學籍號不能輕易修改。

因戶籍關鍵信息變動,確需對“姓名”和“身份證號”兩項關鍵信息進行修改的,必須履行相關程序。

修改時,應由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上傳戶籍等相關證明材料照片或掃描件,縣級學籍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後提交中央數據庫進行全國查重和身份比對,對沒有問題的,可進行修改。

學籍修改情況的歷史信息將隨學籍永久保留。

8、已獲得的“G”字頭正式學籍號是否可刪除?

原則上不允許刪除“G”字頭正式學籍號。

“G”字頭正式學籍號通過了全國查重、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比對等一系列程序的嚴格檢驗,是學生身份的權威標識。

如涉及問題學籍確需刪除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佐證材料報教育部審核後方可刪除。

9、“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狀態的學籍是否可以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

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10、辦理轉學時,家長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

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打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因為在學籍系統中辦理轉學業務流程時,已經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於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因此除了因系統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不應要求學生家長再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11、畢業後跨省就學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為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減少跨省業務糾紛,轉入省、轉出省及學生家長應注意以下內容:

學生跨省流動客觀存在,必須加以規範和引導。

轉入省份應明確外省學生就學、升學的條件和辦理的程序,指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妥善處理和核辦畢業後跨省就學。

就學和升學條件不得違反國家招生入學總體政策,不得利用學籍系統搶奪或變相搶奪生源。

轉出省份對於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時辦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違規招生、學生分數可能未達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駁回申請。

學生家長應提前多瞭解和遵循相關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現不必要的跨省業務糾紛。

12、畢業生被學校錯誤調轉學籍後怎麼辦?

原則上,被招生的學生到下一階段學校入學報到後學校才能調轉學籍並再次變為在校生。

對誤調轉學籍的,學籍系統將按照“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增加回退功能,允許區(縣)學籍管理部門在學生畢業後半年內將被誤招學生退至畢業生狀態,然後再由實際錄取的學校將其學籍調入。

13、小學新生入學年齡有哪些要求?

《義務教育法》對未滿6週歲的兒童是否必須入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根據其確定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學生入學年齡的具體日期由各省份根據實際自行設定。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了入學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級學籍管理部門自行設置。

14、學生家長如何反映學籍相關問題?

2014年,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完善處理群眾投訴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4〕50號),建立了群眾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涉及省內市與市之間轉學和業務辦理的,須由省級處理(聯繫電話見附件)。

涉及市內縣與縣之間業務的,須由市級處理並公佈辦理方式和電話。涉及縣內學校間業務的,須由縣級處理並公佈辦理方式和電話。僅涉及一所學校業務的,須由學校或縣級處理並公佈辦理方式和電話。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協調。

15、轉學、畢業後跨省就學辦理時間有什麼要求?

為做好畢業結業和升級處理工作,每年從7月15日零時至8月14日24時,學籍系統暫停發起轉學業務,其他時間均可發起,7月15日零時之前發起的轉學業務可繼續辦理。

每年畢業後跨省就學新業務發起時間限定為8月15日零時至12月14日24時、3月1日零時至5月31日24時。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在國家規定的統一時段中,根據各自實際又規定了本省的轉學及畢業後跨省就學時段,在這種情況下,以省級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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