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一年之后再去申请工伤鉴定,这符合规定吗?

yukiT


不符合规定,因为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要求的。

根据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受到工伤之后要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经常关注动态,在发现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时,受伤职工或近亲属要自己主动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社保部门就不会受理了。

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个人认为想取得好的结果并不容易。

因此,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再想维权就很难了。不过,可以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或许能有所收获。为什么说或许呢,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这时,法院就可能驳回受伤职工以侵权为由提出的诉讼请求。



剑侠凌云志


通常说到的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工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超出一个月由个人或其近亲属一年内申请,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认定工伤后,由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职工伤情批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二年。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工伤鉴定属于技术性工作,非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受时效限制。




祚珩


工伤认定已经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已经申请快两个月了,为啥迟迟没有消息?


重头开始701


看具体情况。在治疗终结或二次手术的一年内都是可以的。


檀军雷池律师


这肯定是不符合的,过了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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