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黨章公開課」第十九講:黨的紀律建設

「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第十九讲:党的纪律建设

主講嘉賓:謝春濤 中央候補委員

中央黨校校委委員、教務部主任、教授

謝春濤:大家好,歡迎來到十九大黨章公開課!

這一講主題是黨的紀律建設。中國共產黨是有著嚴明紀律的政黨。我們黨能從1921年走到現在,越來越強,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一條就是黨有紀律有規矩,而且能嚴格執行這些紀律和規矩。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就得有個規矩和依據,規矩和依據在哪兒?那就是黨章、黨內法規,尤其是黨的紀律。2013年11月,中共中央發佈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這之後,首先對過去的黨內法規進行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新制定一些黨內法規,尤其是黨的紀律。像《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是新制定的、過去沒有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都是修訂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嚴於國法是什麼意思?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黨對自己成員的要求就應該比國家法律對普通公民的要求要嚴,對黨員的要求不能混同於普通老百姓,否則先進性就體現不出來。在黨內法規修訂執行過程中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體現得非常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2015年修訂頒佈的,條例對黨的紀律做了六項紀律的概括劃分。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謝春濤:第一,政治紀律。黨是政治組織,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顯然是非常重要的。遵守政治紀律,最重要的就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中央做了決策就得嚴格執行,不能選擇性地執行,喜歡的、認同的就執行,不認同的就不執行,更不允許妄議黨的決策。黨作出的重大決策如果領導幹部不僅不執行,還公開去批評、去諷刺,這當然是非議,當然是不允許的。

第二,組織紀律。組織紀律非常重要,民主集中制和“四個服從”大家都熟悉,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組織紀律是非常嚴格的,每個黨員都宣過誓要嚴守紀律。

第三,廉潔紀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員領導幹部手裡有權力。如果這個權力有人用來謀私,一定會嚴重敗壞黨的形象、嚴重損害黨群關係,所以廉潔紀律非常重要。

第四,群眾紀律。黨員領導幹部就是為群眾謀利益,黨除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之外沒有任何別的利益。但是有的人不僅在維護滿足群眾利益這方面沒做好,甚至還嚴重損害群眾的利益,老百姓能滿意、能認同嗎?一定不滿意,這些人背離了我們黨的宗旨。

第五,工作紀律。各項工作都得有規矩,都得有紀律,都得照著規矩去做。

第六,生活紀律。有的黨員領導幹部揮霍消費、鋪張浪費,老百姓看了什麼感受?黨的先進性要體現在方方面面,包括體現在道德方面。這六項紀律歸納得非常好、非常全。同時,紀律處分條例對這六項紀律做了很多具體的、清晰的、可操作的規定。更重要的是我們強調執行這樣的規定。一項黨內法規出來以後第一時間就通過媒體廣而告之,請有關同志出來解讀。黨校、幹部學院,包括各級黨組織都要反覆學這些黨的法規。此外,還要讓普通群眾知道,讓普通群眾拿著黨內法規來監督領導幹部。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即所謂“關鍵少數”。監督的面要寬,要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監督方式渠道也多種多樣,黨特別強調黨內監督跟群眾監督相結合。各級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紀律檢查機關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黨的工作部門、機構也有監督責任。我們還強調群眾監督,群眾監督是無處不在的,老百姓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相信黨是要嚴肅處理這樣一些違紀領導幹部。對黨組織、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有信心,老百姓就願意舉報,這就形成了良性循環,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就實現了有機的結合。

這幾年在紀律建設方面,還強調抓早抓小。十八大以來抓作風,不就是從執行八項規定開始的嗎?如果這些所謂小事不抓,提的要求不管用、不落實,大事能管得好嗎?另外有的同志講“老虎”都是“蒼蠅”變的,這個說法很形象。如果我們執紀很嚴,在小事上都嚴的話,大家慢慢就會敬畏紀律、敬畏規矩。

此外,執紀必嚴、違紀必究,讓違紀的人動輒則咎。黨紀定出來了以後就得執行,不管誰違反都得付出代價。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落實,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紀律法規如果得不到有效執行,不就是一紙空文嗎?十八大以來,紀律定出來了,誰違反一定會付出代價。對嚴重違紀違法的幹部,在對嚴重問題作出處理的同時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也不放過,不僅要處理,甚至還要公開通報。

【視頻】朗讀黨章(節選)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謝春濤: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黨在延安時期就提出來了,今天還要堅持。中國共產黨在十八大以來不僅繼承了嚴明紀律的優良傳統,而且在新的條件下大大發揚光大,包括探索實踐和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黨內法規制定得很全、很細、很有操作性,執行也非常好,黨員領導幹部紀律規矩意識越來越強。十九大修改黨章,把六項紀律明確寫進去,在這之後嚴格執行紀律會做到越來越好。我們黨的紀律規矩要通過全面從嚴治黨的成功實踐,變成全黨、全國人民的共識,變成黨員領導幹部的自覺行動,變成每位黨員的好習慣。

今天就講到這裡,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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