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司徒鎮原黨委書記吳曉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揚子晚報網11月27日訊(記者張凌發通訊員鄭繼)日前,經鎮江市委批准,市紀委市監委對丹陽市司徒鎮原黨委書記吳曉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曉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家庭投資情況,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幫助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此外,吳曉東還違反法律法規,在引進外資過程中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吳曉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性意識匱乏,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法律法規規定,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曉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由相關單位按照規定對其擔任的黨代表、人大代表身份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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