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挂靠单位交养老保险,一直是个人百分百交费,这样交养老是不是不合理?

东96420836


楼主你好,你从2001年开始挂靠单位交养老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你不但要自己全额支付所有的缴纳费用,而且需要交一笔挂靠费用,就算给你免除挂靠费用,实际上自己承担这一部分养老保险的缴费,他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那么你个人选择百分之百的缴费基数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不论是60%,80%还是百分之百,甚至是300%,都是自由可以选择的,根据你个人的经济能力去自由的。

如果你选择缴费较高的缴费基数,那么也就意味着你的这个养老保险,最终退休之后,领到的养老金的待遇也相对是较高的。

当然,如果你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你退休之后,领取到的养老金待遇也相对较低的。

所以说选择100%也是完全可以的,100%,如果按照15年来退休的话,大概可以拿到1200块钱左右的退休金。当然如果你不是15年交费,甚至要超过15年,肯定你的退休金要高于这个1200块的数字。


社保小达人


哪里不合理了,这明显是不合法行为。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才能够给职工缴纳保险。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建立劳动关系,通过虚构方式给职工代缴保险。这属于虚构劳动关系的行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资料,骗取社保参保缴费资格的行为,属于禁止的行为。

不过,一般不针对查处,也没有问题,可以办理退休。本身这一条就是很难监管的,尤其是后期劳务派遣公司的越来越多,除非劳动者或者其他人能够提供用人单位违规收取自己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这样才能够将自己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作废,对于劳动者本人来说,这种行为很傻。

其实我们国家还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缴费行为,通过这两种方式参保,一般会享受更加优惠的缴费比例。比如养老保险,青岛市企业正常缴费是缴费基数的26%,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缴费只要20%。

按照5000元的基数计算,企业缴费需要1300元,灵活就业或个体工商户缴费需要1000元,每月就要多承担300元。

所以,找企业代扣代缴保险是不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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