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股市发布股份回购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公司需要修改方案

11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股份回购的,要求公司的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而且,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误导投资者。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A股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预案和公告,有不少与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不符的,包括回购期限、上下限。

仅从回购上限下限这一维度来看,根据Choice显示数据不完全统计,自10月份发布回购的上市公司中有47家上市公司回购预案或公告中回购上限金额超出下限金额的1倍。

中信证券表示,征求意见稿拓宽回购资金来源允许债务融资,延长实施期限,回购进度信息披露严于美股,单日回购自由度比美股高,对债权人保护和库存股出售监管方面需加强。

这些公司需要修改回购方案

11月9日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

而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上述护盘式回购的时间进行了具体的限制,要求公司的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但从10月份以来,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预案公告来看,不少上市公司的护盘式回购时间并不符合上述要求,一般都约定回购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如卓翼科技(002369)、集泰股份(002909)、新天科技(300259)、志邦家居(603801)、苏宁环球(000718)等。

11月7日,苏宁环球发布公告称,拟按最高3.50元/股算,回购约2.29亿股,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拟回购期限是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沪深股市发布股份回购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公司需要修改方案

而关于本次回购的目的,苏宁环球表示为了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公司近期股价的表现,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本次股份回购预案,也是符合护盘式回购的条件的。

除了回购期限的设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回购征求意见稿还对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提出一定的要求,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回购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Choice数据显示,以10月份以来发布回购预案或是回购方案通过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来看,也有回购方案中并无回购上限或下限。

如步长制药(603858)、苏宁环球、东软集团(600715)、渤海租赁(000415)、江河集团(601885)、连云港(601008)、中国平安(601318)等。

中国平安10月29日晚间公告,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10%,公告中也未提及回购下限,显然与回购新规细则要求不符。

沪深股市发布股份回购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公司需要修改方案

而从具体的回购上限、下限来看,也有不少公司回购上限超出下限的1倍。

根据Choice显示数据不完全统计,自10月份发布回购的上市公司中有47家上市公司回购预案或公告中回购上限金额超出下限金额的1倍。

太龙药业(600222)公告显示,拟回购上限超出下限最多,达11.5倍,回购下限为2000万,但回购上限高达2.5亿元。瀚叶股份和柳药股份回购上限超出下限数量次之,为9倍。

沪深股市发布股份回购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公司需要修改方案

回购上限、下限情况。 数据来自:Choice

今年回购金额已达到359.62亿

从具体实施回购的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经有645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943笔,已回购金额达到359.62亿元。

而这些数据均创下近几年的新高,Wind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四年间回购股份金额分别为91.99亿元、109.30亿元、50.30亿元、98.69亿元,四年累计回购350.29亿元,而2018年年初以来的回购金额已超过过去四年。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回购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进行的股份回购,在持有半年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安信证券认为,本次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着力点有两个,一是增强股份回购的便利度,提升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积极性;二是提升了股份回购的可操作空间,其中护盘式回购且允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撤出,大大鼓励了上市公司维稳救市的热情。回购新政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关注上市公司回购热潮。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回购的股份做了严格限制,一是回购完成6个月后才可减持,严防出现“短炒”行为;二是须提前15个交易日前进行减持预披露,保证股东知情权,确保股东可以提前卖出股份;三是敏感信息窗口期不得进行减持,限制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不当减持;四是严格限定每日的减持数量,保证正常交易秩序;五是限定股份卖出申报价格,避免拉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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