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建築行業的稅費計算繳納及申報

建築行業的範圍

建築行業在生活中很常見,很多人都聽說過承包工程,承包人叫包工頭,建築行業的範圍很廣泛。不僅僅包括工程服務,還有些像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的也屬於建築行業,還有比較雜亂的我們把它歸類為其他建築服務,像園林綠化就屬於其他建築服務。

「講解」建築行業的稅費計算繳納及申報

建築行業計稅方法選擇

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築工程老項目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可以選擇但同樣也可以不選擇這樣的方式。

清包工:

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甲供工程:

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沒有比例要求)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註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採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製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由於建築業有些時候是可以選擇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的,所以很容易出現,因為稅差的問題,導致企業合同間的矛盾。

「講解」建築行業的稅費計算繳納及申報

(1)採取簡易計稅,稅率為3%

(2)採取一般計稅,稅率為10%

簡易計稅備案

建築業簡易計稅備案實行的是一次性備案,沒有時間的限定不需要重複備案。

一次備案,可以按不同承包方式分別選擇不同的計稅方式,但同一個項目只能有一種計稅方法。

例:A項目符合清包工而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B項目符合清包工、甲供工程或老項目的條件,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也可以放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即同一個項目只能有一種計稅方法。

「講解」建築行業的稅費計算繳納及申報

預繳稅款

建築企業在收到預收款時是需要預繳稅款的

財稅〔2017〕58號: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徵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徵率為3%

至於繳納地,我們可以舉個例子說明

(1)註冊在深圳寶安區的企業,在深圳羅湖區提供建築服務收到預收款,應在機構所在地(寶安稅務局)預繳增值稅。

(2)註冊在深圳寶安區的企業,在廣州市提供建築服務收到預收款,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廣州市稅務局)預繳增值稅。

預收款如何開票?

「講解」建築行業的稅費計算繳納及申報

收到預收款時納稅義務尚未發生,即納稅人暫不須就此筆款項申報納稅。

使用“建築服務預收款”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徵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預繳稅款計算方法: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需要注意的事項

開票時服務≠勞務,增值稅上的“勞務”僅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我們常說的建築勞務其實不是增值稅規定上的勞務,而是屬於服務的範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