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武装绑架杀人团伙覆灭纪实(2)


系列武装绑架杀人团伙覆灭纪实(2)

豺狼放声大笑起来:好吧好吧,11万,不能再少了。

冯建中:大哥,你可要记住我的手机号哇。

豺狼挂断了电话。

冯建中放下电话对周运杰说,他们要11万,交钱地点另行通知我。

周运杰:还有别的吗?

冯建中:还有,让我准备全球通手机,交足手机费。

周运杰:不是还让你准备一辆车吗?

冯建中:对,他让我开车去。

周运杰:看来,这决不是他们干的第一宗绑架案。这伙人不简单哪。

晚7 时。

冯建中家的电话再次响起。

豺狼:老冯,钱、手机、车,都准备齐了吗?

冯建中:都准备好了。

豺狼:那好。今天晚上10点钟,你一个人开车到开封黄河大桥上等我的电话通知。记住,开着手机,不要报警。

冯建中:知道了。不报警,一定不报警。喂喂,我一个人去害怕,我和我的一个老表一块去行不行?

豺狼:不会是警察吧?

冯建中:那可不敢。

豺狼:是警察也没关系,你看着办就行。

晚10点。

系列武装绑架杀人团伙覆灭纪实(2)


县公安局侦察员王充文、顾光、展建军,携带微型冲锋枪和两支“六四”式手枪,化装成冯建中的亲属,由冯建中开车,按照豺狼指定的路线,直奔开封黄河大桥。外围警察也奉命提前到豺狼指定的地点埋伏守候。

但是,在接下来的6 个小时里,豺狼连续6 次改变人质的交接地点,使得执行预先潜伏任务的警察,在周口、淮阳县、太康县、开封市等地来回奔波。在每一次变换交接地点的电话中,豺狼都让冯建中听他儿子被殴打时发出的惨叫声。

次日,凌晨4 点。

冯建中:老顾,我不行了,我快要崩溃了。

顾光:想想你的儿子,坚持住。

这时,豺狼再次打通了冯建中的手机。

豺狼:现在,你开车去太康县张集乡三所楼行政村的那条土路,在那儿等我们。

冯建中:大哥,都一夜了,别来回跑了,求求你了。

豺狼关掉了手机。

县公安局政委周运杰接到顾光的报告后认为,这很可能是最后的交接地点。天快亮了,他们不可能再拖了。于是,周运杰立即命令所有的警察马上驱车去太康。

交接人质的地点。

豺狼让猴子和老骚开着机动三轮车拉着冯晶,先在鹿邑县的巴姓营等候。他和老虎骑摩托车到交接地点查看一下。

这时候,冯建中已经按照豺狼的指令将车开到了太康。豺狼和老虎躲在暗处观

察着冯建中的车。在确定周围没有援手后,豺狼才打电话指示冯建中进入交接地点。这个交接地点离311 国道很近,在一条僻静的乡间土路上。那是一条断头路,土路上覆盖着冬雪,路两边是高大的槐树。土路的南侧是一条只有几米宽的小河,河面上结着一层薄冰。

这种土路,就是小型车开进去,也必须调头才能从原路返回。如果外围警察进入人质交接的中心地点潜伏,也很容易被暗处的绑匪发现,直接威胁到冯晶的生命安全。

系列武装绑架杀人团伙覆灭纪实(2)

于是,周运杰命令,所有的警车都远远地停在311 国道上,等候命令。由冯建中开车带着三名化装的侦察员进入交接地点。

冯建中将车开进了那条土路。行驶了约一千米时,豺狼用手机命令冯建中将车停下,并说,不要关机。

冯建中将车停下。

豺狼继续在电话里指示他:打开车门、车灯,然后下车,拿着钱顺着土路一直往前走。记住,不要关机!

桑塔纳轿车里。

冯建中:老顾,咋办?

顾光:你下车后就站在车旁,不要动,让他过来取钱。我们就埋伏在车旁。

冯建中:不行不行,不按他的话办,他们杀了我儿子咋办。说着,冯建中不顾劝告,下车后拿着钱顾自朝土路的前头走去,一边走,一边喊着儿子的名字。三名侦察员只好下车,匍匐在雪地上,尾随冯建中。

借着汽车大灯的灯光,冯建中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站在土路上,一只手用枪对着冯晶的脑袋,另一只手用匕首架在冯晶的脖子上。这个人就是老虎。

这时候,豺狼已经将摩托车停在小河边的那条羊肠小道上,然后,隐藏在河边麦地上的一个土堆后边,揣着冲锋枪注视着老虎和人质,以防不测。

在距老虎几米远的地方,冯建中被老虎喝令站住。

老虎:把钱扔过来!

冯建中立刻把报纸包着的钱扔了过去。

老虎检查了一下钱后,把冯晶推向冯建中。

这时,匍匐在雪地上的侦察员顾光,小声地对另外两名侦察员说,记住,千万不要开枪,一定要保证人质的安全。

冯建中领着儿子冯晶往回走,在经过侦察员顾光匍匐地点时小声说,小心,他们有枪。

这时扮成冯建中老表的侦察员展建军护送他们父子上车。

顾光看到人质安全后,对手持冲锋枪的王彦文说,掩护我。说着,顾光爬起来,跳跃着向老虎冲去,并鸣枪警告。隐藏在河边土堆后面的豺狼看到这种情况,立刻用冲锋枪向顾光和王彦文射击。

老虎一边还击,一面变换着不同方位,用“五四”式手枪向顾光和王彦文射击。

交火中,顾光被老虎打伤。

这时,老虎的手枪也卡壳了。豺狼立刻跑过来,将冲锋枪交给老虎,自己跑回去推着摩托车。

就在这种时候,王彦文的微型冲锋枪也卡壳了,弹尖损坏,子弹散落了一地,枪已经不能发挥作用。

老虎利用枪声停歇的空当,把冲锋枪交还给豺狼,自己去发动摩托车。豺狼见警方没了动静,冲这边喊,你们的家伙不行,不跟你们玩了,我们走了。说完,两个人坐上摩托车顺着那条羊肠小道迅速地逃离现场。

外围警察听到枪声后,迅速沿着绑匪逃跑的311 国道方向追击。这时,追击的警方发现了猴子和老骚驾驶的那辆机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在警车前面做蛇形行驶,阻挡警车追捕。

系列武装绑架杀人团伙覆灭纪实(2)


罪犯逃了

当警车靠近时,躲在车厢里的老骚便抛出白灰和木屑,用来遮挡追击警车的视线。

一路上,追击的警车不断地鸣枪警告。

在警车打算强行超车时,机动三轮车中的老骚拎起准备好的麻袋,将麻袋里所有的白灰和谷糠全部抛洒出去。白灰和谷糠在高速行驶的气流冲击下,散成一层厚厚的白雾,将追击警车的风挡玻璃全部糊死,一辆辆警车不得不停了下来。猴子和老骚驾驶着机动三轮车趁机逃脱。

1995年云南火车的软卧车厢里。留着平头的豺狼,戴着墨镜,穿着那件藏蓝色的皮夹克,坐在软卧车厢里。他正在听单放机里的英语讲座,身上仍然背着那个鼓鼓的小黑包,包里有一支“五四”式手枪。

对面铺位的一对老年夫妇正在玩“钓鱼”,他们不时地抬头看豺狼一眼,觉得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有些难以接近。

豺狼木然地看着从车窗外掠过的景色。

云南与越南交界是非法贩枪活跃的地方。关于这个情况,是豺狼偶然从电视新闻中得知的。为此,他专程去了一趟云南的河口。

由于历史的原因,河口县的河南籍人很多。这些河南人是早年当兵随部队过去的。之后,他们在云南定居下来。这些人的后代,仍然保持着河南人的生活习惯和地方方言,喜欢吃面食,喜欢喝胡辣汤,喝油茶和豆面糊糊。这让豺狼冒出一个新想法,他认为自己应当在这个贩枪的地方成一个家,家在这里,人再到这里就不会引起警方的怀疑。而且,这里也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处。

豺狼包里的那支“五四”式手枪,是通过河口的一个河南人李建国介绍,认识了当地人黄文斌,再由黄文斌介绍他与贩枪的阿全(林亚全)、阿辉(李秀辉)夫妇二人认识,由阿全去越南老街,从一个名叫阿欢的越南人手里买下来的。

早在1994年11月4 日,黄文斌曾为豺狼从越南人阿欢的手中买过一支“五四”式手枪和一枚手雷。但是,在黄文斌携枪入境时,被当地警方查获。当时,黄文斌刚刚刑满释放,释放后和当地的服装个体户卢秀颖结了婚。但没过多少日子,他又重操贩枪旧业,被警方再次抓获。

早在1994年,豺狼与黄文斌打交道时,就感到黄文斌的妻子卢秀颖对他有一层别样的意思。豺狼知道,粗野的黄文斌对卢秀颖很不好,在新婚蜜月里就打开了。

豺狼与卢秀颖曾在私下里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卢秀颖:你好像是个知识分子。

豺狼:是。

卢秀颖:大学生么?

豺狼:对。

卢秀颖:那么,你要枪干什么?

豺狼:护身。在内地做生意不安全。有了枪,可以吓唬人呀。

卢秀颖含情脉脉地笑着说:到底是个知识分子。

这一次豺狼到河口来买枪,他从卢秀颖那里得知,黄文斌因贩枪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现在正在监狱服长刑。于是,他直接去找阿全、阿辉夫妇,让他们去越南买枪。

豺狼买到枪和手雷之后,为安全计,先从云南乘车到贵阳,然后从贵阳乘火车去广州。这在当时是一条不惹人注意的路线。

在广州,豺狼有一件大事要做。

12·15惊动河南省厅

上午。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公安局局长丁保东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承先、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乔献华、省厅刑侦总队一科科长胡邦庆、省厅刑侦总队四科科长张中华、省厅刑侦总队四科正科级侦察员吕峰、省厅行动技术处副处长刘麦萍,这是个女警官。除此之外,还有负责绑架案的省厅总队四科的一些警官。

周口市局参加的人员有,周口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志刚,周口市刑警支队长李国富、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匡均和樊济波指导员以及西华县公安局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大家坐在会议室的沙发上,吸烟,看材料。

由于“2000·12·15”绑架案的绑匪使用的武器是冲锋枪,而且公然与警方开火对峙,胆大妄为,性质恶劣,因此惊动了河南省厅。

省厅来的这些官员,清一色是侦破大案的专家,是一些警界的大腕。换句话说,省厅副厅长李承先本人和他手下的几员大将出现在这里,这说明这里一定是发生了大案要案。

周口市公安局丁保东局长简单地说了几句开场白后,由周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李国富向省厅领导汇报“12·15”案件的勘查情况。

李队长:我们周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西华县公安局的报告之后,获知这伙绑匪使用的武器当中,不仅有手枪而且还有冲锋枪。对此,我们立刻将案情报告了省厅和有关领导。同时,连夜组织技术人员同西华县公安局、太康公安局的有关领导一道,对太康交火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

乔总:说得详细点,照着勘查报告念,慢一点。

李大队:好。我念一下,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提出来,我们的现场勘查人员也在这里。

勘查报告如下:……现场位于311 国道北3 华里,以三所楼村北一干涸土坑为中心,方圆50平方米的地方沿311 国道下路往北是条宽2 米的生产用土路,200 米处有一条东西向小河,河上有一石桥,可限一辆小车通过,桥北100 米路东即是土坑,土坑呈梯形状,西边长5 米,东边长4 米,东西宽5 米,土坑北侧有一水井井台,东南方向20米处有一片20×15厘米的血迹,该处提取弹头一枚,南40米处路东麦地内有弹壳6 枚,石板桥南3 米处在路面上发现一枚已被击发的臭弹,由此向南路东麦地内发现3 枚子弹。该处东南麦地内有两座土堆,分析是犯罪分子开枪射击时的掩体,其北侧有一趟摩托车轮胎印痕,该处为交款车停放位置。

枪弹检验发现:绑匪拥有长、短两类枪支,长枪属制式“五六”式冲锋枪,使用的是×厂1969年生产的复铜钢壳“五六”式7.62毫米步枪弹,短枪属自制式手枪,使用的是×厂1957年生产的铜壳“五一”式7.62毫米普通手枪子弹。

乔总:和同类型的枪支检验过没有?

李大队:检验过。这份报告上也有提供。我们和269 支“五一”式、2124支“六四”式、863 支“七七”式长短建档枪支进行了检验比对,未发现问题。通过对提取弹头弹壳个体形态细微特征的反复检验,结论为:非国内制式枪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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