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遇婚鬧逃上高速路,被車撞致顱內出血且多處受傷,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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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得有度,過猶則不及。

賀先靜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去接她的路上遭到了同學和朋友的阻攔,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後來艾光濤被為圍堵到高速公路下的一處死角,為了擺脫自己的朋友,艾光濤突然跑上了高速公路,但沒想到直接被一輛寶馬轎車撞上了。

婚鬧本意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新人的祝願和烘托喜慶的氣氛所來,既然如此一切婚鬧的行為都不能突破祝福的底線,例如本案當中喜事變成悲劇,這樣的婚鬧顯然已經變了味兒。

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這樣的行為難道是祝福?是烘托喜慶的氣憤?我看更多的是一種借婚鬧為由,宣洩個人的情緒罷了。生活中不乏有人借他人結婚婚鬧的機會,伺機達到自己個人的目的對新人進行打鬧,甚至是猥褻的行為的。

對於這樣的婚鬧行為,無論是親朋還是好友,都應當保持克制,合理的範圍之內的婚鬧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過度,那麼很容易引發糾紛,甚至是類似本案當中的悲劇!


麋鹿說法


貴州遵義一新郎因躲避朋友的出格捉弄,想通過高速公路抄近路回家,誰知被汽車誤撞至重傷,至今仍在醫院搶救,喜事也瞬間變成了悲劇!

結婚本來是個喜慶事,在大喜的日子裡親朋好友聚在一起,相互之間開個玩笑活躍一下氣氛顯得熱鬧,也非常有必要,即是稍為有些出格也能理解,畢竟都是年輕人有些衝動也是在所難免的,只要不是太過份新人們也不會太在意。但是凡事都應有個度,如果只圖一時的好奇和熱鬧而對新人作出過激的舉動,從而導致有人受到傷害,那就太不應該了!

最近幾年各地出格的婚鬧現像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其整人的方式方法更是層出不窮,讓人看了真的是有些無法接受,下面放幾張圖片來看下究竟鬧到了何等地步!

新郎被膠帶纏在樹上惡搞(之一):

新郎被惡搞(之二):

新娘疑似被強迫和公公接吻:

下圖則是該事件中為躲婚鬧新郎被撞成重傷:

凡事應適可而止,過度的婚鬧則是變成惡俗了,文明社會更應倡導文明禮義,切忌不可為圖一時之樂而過分放縱自我,因不合適的行為導致傷害的發生,就像此次事件中的悲劇一樣,到頭來的結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期待271513825


結婚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由於過分的婚鬧,致使新郎逃到高速上被寶馬車撞傷,造成嚴重的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目前正在醫院治療中。

11月25日,遵義一新郎官,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近年來,一些低俗的婚鬧愈演愈烈,結婚請大家來是為了一起見證新人的幸福時刻,分享美好的時光。可是有些人藉著舊的風俗習慣惡搞,實在是有傷大雅令人不齒。有調戲新娘的,有惡搞新郎的,有趁機侮辱伴娘的,更有甚者起鬨公公親吻兒媳婦兒的。這些人本著整人的思想出發害人害己。這次如果新郎起訴,參與的人一個都跑不了,不僅賠錢還要追責。凡事要有個度,切不可失了分寸,肆意妄為更不可取……






小眼睛寬世界


婚鬧過度那就成惡俗了,惡俗讓人心生厭恨,結婚時朋友間出奇出格的婚鬧惡俗那就失去喜慶的意義了,結婚對於每一對夫妻來說,本是喜慶的日子,可近日貴州遵義一名新郎因結婚遭遇婚鬧嚴重受傷,其內心無比悲痛,怎麼也高興不起來。結婚當天新郎

為了躲避朋友 " 出奇出格的惡整 " 時選擇進入高速路抄近路回家,不料被路過的汽車撞倒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倒下的那一刻,還是渾身墨汁,全身只穿了一條短褲,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 。婚鬧過度惡搞造成的悲劇不計其數,難道作為好朋友婚鬧就不能文明慶祝嗎?凡事適可而止,過度就失去朋友的意義了,結婚本是邀請親朋好友慶祝的日子,非要搞得遍體鱗傷才有意義嗎?難道真的是“有錢人結婚載歌載舞鮮花氣球,沒錢人結婚不僅要被畫花還要扒光綁電線杆上”嗎?
生活在文明社會,為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請一定做一個文明朋友?


書式折點


結婚本喜事,該文明慶祝,結果釀悲劇,新郎禍臨頭,因朋友鬧婚,過分無適度,將新郎身體,灑上墨汁流。

新郎無奈何,只好回家溜,不料在途中,遭車撞頭顱,致顱內出血,昏迷醫院收。導致此悲劇,朋友責任有。不該瞎胡鬧,低級的惡俗。



新郎腦外傷,前景甚是憂,治療的過程,漫長曲折路,但願此教訓,親朋記心頭,婚姻講禮貌,文明破四舊。


彩雲飛01


萬事萬物,過猶不及。婚鬧這種惡趣味該改改了。結婚本是喜事,鬧過頭留下一片哭聲,得不償失。


視頻裡看,這位新郎被整得夠嗆,只穿一條內褲,全身被墨汁雞蛋招呼了不少。據說還被捆在電線杆上,那繩子抽打。這婚結的夠辛苦的,最後本想跑回家卻被車撞,硬生生把喜事變成了悲劇。

不知幾何起,自古以來還算是文雅的鬧洞房變成了婚鬧。有鬧新郎的,有鬧公婆的,還有鬧伴娘的。越鬧越離譜,越鬧越出格,整個節奏向著惡搞的方向走。

回到這個案子裡,新郎在康復之後,其實是可以追究婚鬧者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像其他的地方鬧伴娘,有的以習俗為外衣,大行猥褻婦女之實,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律師獨角獸


近日,貴州遵義一位新郎在迎娶過程中,為躲避朋友“惡整”跑上高速路,準備“抄近路”回家時,被一輛寶馬車撞倒。事發後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僅剩一條短褲,且沾滿“婚鬧”後留下的墨汁。目前,新郎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就“婚鬧”所觸發的惡性事件,已經成為常態化新聞。圍觀者雖然多數正義凜然,但是在具體的生活中,類似的事情卻仍然難以避免。一般而言,只要“婚鬧”不涉及人身傷害,多數時候人們也是“有苦難言”。甚至,就算從法律層面評判已經過界的行為,人們也不會輕易動用法律手段來處理,因為人情鏈條在我們的生活中佔領主要高地。

只是,通常來看,只有跳出人情鏈條的人們,才能更為理智的看待“婚鬧”問題。一般而言,人們認為,是“婚俗的問題”導致的“婚鬧的問題”。可事實上,從近些年的“婚鬧事故”來看,多數時候與婚俗本身無關,而只是單純“惡趣味”的結果。

無論是是新人“裝扮”上的醜化,還是身體上潑墨噴漆的行為,都實際上早已脫離婚俗本身。從某種意義上講,這類行為所反映出的問題,依舊是人們”趣味趨向“的問題。不得不承認,有一些小鎮青年是粗鄙的,為尋找一些刺激性的歡樂,往往很放肆,無底線。

甚至,在一些地域中,越是“鐵哥們”,玩的越嗨。只是,當這種刺激兜不住底的時候,一場歡樂就變成悲劇。坦白講,結婚的時候開開玩笑,鬧鬧洞房,只要無傷大雅,氣氛歡愉,也不失為一種好事。可要是出現人生傷害,事情兒就會瞬間變味兒。

不過,無論是“鬧婚者”,還是“當事新人”,就“惡趣味”本身而言,可能也與他(她)們過往的交往互動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從普遍的鬧婚觸發來看,並不是同一地域都一定會鬧的不可開交,多數情況下還是與個人所處的圈層有關係,並非與地域存在直接關聯。

事實上,就現代“婚鬧”的觸發,多半緣於“圈子粗鄙化”。通常而言,作為“新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圈子(生活的,工作的,興趣的),舉辦婚禮的時候,參與者也是圍繞圈層展開的。因此,參與者對“新人”所做出的行為,多半是日常生活的反映。

坦白講,如果一個人在所處圈子裡,就屬於特別本分,不喜歡開玩笑的人,就算婚禮過程中存在一些婚鬧的行為,也不會太過分,基本上是點到為止。但是,一個人要是平日裡就喜歡熱鬧,並且也熱衷鬧騰別人,那麼自己惹下的“婚鬧債”,終究也會還回去。

電影《無間道》中有句經典臺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大概去形容這種圈子文化比較適合,尤其對於一些粗鄙化的圈子,更是如此。當然,人與人相處並不是為報復的意義存在的,但是圈子即是江湖,有時候真的不要太過分,要不然輪到自己頭上時,自然也是吃不消。

尤其,在“惡趣味”的情境中,本來就不可控。因此,出現“婚鬧失控”的情境也就可想而知。作為”婚鬧“來講,是“多對少”的互動,從責任的劃分上比較分散。這種情況下,就導致鬧騰的利弊關係比較模糊。就比如貴州遵義這位新郎,在出事兒後,追責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從婚鬧的參與上,肯定不是一個人兩個人,這種情況下,很難說誰是促發事故的主要原因。甚至,也不會有人主動站出來承擔事件的責任。一方面,單個人不願意承擔,一方面,涉及人情世故。總的來講,一場喜事兒被化為悲劇的同時,也澆上不少仇怨。

畢竟,“悲劇對沖喜事兒”,這幾乎對於普通市井家庭來講,算是一個很大的糟心事兒。就算日後重新來過,想必也很難揮去內心的憤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鬧婚者也不再敢玩這種“國際玩笑”,一般人也不願意再邀請他(她)們出席婚禮,就算他(她)們真的不在胡鬧,從彩頭上也會忌憚他(她)們。

說到底,情面權限開的太大,規則約束就容易被消解殆盡。我們的風序良俗裡,要求“新人”必須和顏悅色,尤其在婚禮中幾乎是端著面子在逢迎客人。無論賓朋如何開玩笑,都必須忍著或歡心接納,要不然就顯得小氣,心胸不寬。

這種情況下,就算有些人已經過分到越界的情形,“新人”也不好說什麼。只有情境完全失控後,“新人”以外的力量才能介入進來。只可惜,這種時候的介入已經為時已晚,新人多半已經“被玩殘”。與此同時,開玩笑者也開始清醒起來。只是代價太大,情誼破碎,人情兩空。

因此,人情固有熱氣,但更有毒氣,這對於鬧婚者而言,描述的再恰當不過。所以,對於一些新人的婚禮而言,真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外力介入,以此掌控不可控的“鬧婚”情境。要不然,一場婚禮很可能因婚鬧者的肆意妄為,而淪為一場無盡的悲劇。


姬鵬


談到這個婚鬧,我就突然想到我結婚時候的事。我結婚的時候,伴娘都是我媳婦的高中同學,都是一個地方的感情非常好。因為辦婚事在我家,伴娘要從媳婦家到我家去,去之前她們還非常擔心會不會有人鬧伴娘。我給她們說放心吧,我們那的人不會這麼做的。

結婚那天,去了3個伴娘,整個婚禮過程非常順利,雖然我老家是農村的,但是也沒有一個人去鬧伴娘。來的人很多都是我兒時的玩伴。晚上的時候,我把我從小玩到大的幾個兒時夥伴都叫到了一起,幾個人吃吃喝喝,回想那個時候一塊玩,一塊做的事。很是懷念,吃過飯以後,我那天也喝多了,他們看我喝多了,也都回去了,根本沒有鬧。只不過結婚那天,我們村裡的幾個人給我爸我媽摸了花臉,對我媳婦、伴娘都沒有鬧。


結婚本是一件喜事,現在卻變成了喪事。非常討厭這種惡俗的婚鬧,本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非要整的非常過分。如果我是新郎,當天碰到這種情況肯定會生氣的,適可而止就行,太過分肯定不行。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這是惡俗一定得禁止、已經很多不文明的婚鬧出事了,開心捉弄人得有個分寸,讓人家喜事變白事請問那些惡搞的人在以後活得安心嗎


微笑126350116


婚鬧的都得付出行事責任必須賠償,改改治治他們的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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