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面對套路貸和高利貸,你還的究竟是本金還是利息?

律師說法:面對套路貸和高利貸,你還的究竟是本金還是利息?

套路貸和高利貸愈演越烈,成了一個產業。

老實經商、本分上班賺不了幾個錢,藉著放貸的名義敲詐勒索,反而可以賺得缽滿盆滿。


遊手好閒的小李高中上完,就不想再讀書了。找了份體力工作,又覺得太過無聊。

每天都喜歡出去賭博,搓麻將,玩老虎機,身邊有一圈狐朋狗友。

寫了10萬的借條,實際到手5萬。

沒幾個月,利息就翻到14萬了。

高利貸放貸人員找到小李的父母,拿出10萬的借條,要他們償還高額利息。

父母願意先拿出10萬,把本金還掉。

對方卻表示:不行,你們還的只能是利息,不可以是本金。

先還本金的話,本金減少了,今後新增加的利息也會減少。

先還利息的話,本金還在,今後新增加的利息還是在那。


合同如果沒有約定先還利息,還是先還本金的話,正確答案是什麼呢?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答案是:合同有約定的先看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是先還利息,再還本金的。

希望上述答案對你的生活起到一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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