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批示十幾次都沒解決問題,大連發改委原主任被處分

新華社今年4月發佈消息披露了大連市委通報的去年以來查處的7起黨員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例,對涉及的17名幹部點名公開問責。

其中提到,大連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對部分檢車企業違法漲價事件處置不力,其黨組和主要負責人被問責。2016年12月,大連市部分檢車企業集體違法漲價,持續長達半年多時間未得到解決,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對此負有責任的大連市發展改革委黨組被問責,大連市委給予大連市發展改革委原黨組書記、主任顧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並給予相應組織處理;黨組成員、副主任慈元堂受到撤銷黨內外職務處分;臨時負責市物價局價檢分局全面工作的副局長王大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28日下午發文披露了顧強等人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問題不擔當不作為、消極應付問題的詳細內容。

文章介紹稱,2016年12月,大連市部分企業對某服務項目收費集體違法漲價,增加了群眾負擔,社會反映強烈。大連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黨組對此沒有予以足夠重視,未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置,甚至錯誤認為物價局的事與發展改革委無關;在下屬單位提出處置意見後,仍然遲遲未作出明確決定。

文章表示,顧強等人缺乏主動擔當作為,只是將有關情況上報大連市政府,沒有及時安排部署,加上對物價工作不瞭解,態度不明確、所提意見不及時、處置不果斷,致使當地其他同類企業跟風漲價,導致群眾反映強烈、負面輿論持續發酵。

“在大連市領導十幾次批示提出要求後,大連市發展改革委仍未引起足夠重視,沒有及時積極採取措施阻止事態繼續發展,取而代之的是反覆請示報告,致使該問題拖延半年多時間未得到解決,造成了極其不良影響,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文章透露。

此後,顧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調離工作崗位;分管價格工作的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慈元堂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顧強出生於1960年9月,1983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博士學位。顧強曾任大連長興島經濟區(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2016年出任大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顧強被調離工作崗位之後,原任莊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趙永勃在今年3月接替其出任大連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書記、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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