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财税改革政策密集出台,财政部、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了《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统一提高到500万,同时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时间是从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转登记截止办理时间还有1个月,即将到期。那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如何转小规模纳税人? 下面鼎泰财务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1、纳税申报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2、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3、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部分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增值税税率包括16%、10%、6%,0。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包括5%、3%。
5、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政策规定,转登记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者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2、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如何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步,准备好以下两份资料:
1.正确、完整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附件《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
第二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办理程序: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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