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间开始,借条诉讼时效变成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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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的答案是:自2017年10月1日,一般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

1、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民法通则中,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而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实施时起,一般诉讼时效由2年变成了3年。这就是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所以说是一般诉讼时效,是因为,民法总则在该条的第2款还规定的20年的诉讼时效,即: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另外,在其他法律中也有时效方面的规定。

2、诉讼时效的衔接问题。鉴定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会产生重大影响,而新旧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不一样,当一项权利产生于民法总则实施之前,跨越民法总则实施之后的,其时效是适用2年还是3年,在实践中可能会产生争议。为此,最高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2号),全文如下: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2017年的民法总则里面将民事诉讼时效改成了三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这期间一直在追讨这笔债务,比如录音啊,还款协议等等,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的,可以长达20年。


鹿浩nan


如果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在《民法总则》施实以后,或者还款日期届满后二年之内,或者案件审理尚未结案,《民法总则》已经生效施实,那未,诉讼时效可以按三年计算。


哈哈一笑35


准确来说,应该是2015年10月1日之后到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自动延长为3年。

那么,反之,则是2年。


天天法律



爱肉肉的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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