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治不同病的中藥,能同時服用嗎?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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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不同疾病的中藥當然可以一起服用!中醫理論中的中藥配伍就很好的證明了這一點。

中藥配伍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中藥學中的配伍,即按病情需要和藥性特點,將兩種以上藥物配合使用;二是指在方劑學中的配伍,即藥物按君臣佐使的法度加以組合並確定一定的比例。

配伍的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有些藥物因產生協同作用而增進療效,是臨床用藥時要充分利用的。如石膏與知母就是兩種相需相合的藥物,將此兩種藥物進行配伍,可以起到極好的清熱瀉火作用。

②有些藥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藥時應加以注意。如半夏與生薑兩種藥物雖然具有相畏作用,但是將此兩種藥物進行配伍,就可以利用生薑而減半夏的毒性,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

③有些藥物則由於相互作用,而能減輕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不良反應,在應用毒性藥或劇烈藥時必須考慮選用。

④另一些本來單用無害的藥物,卻因相互作用而產生毒性反應或強烈的不良反應,則屬於配伍禁忌,原則上應避免配用。

雖說功效不同的中藥可以一起服用,但是也不能讓隨心所欲的任意搭配。中藥配伍中還具有配伍禁忌:即“十八反”、“十九畏”以及服藥食忌。

相反諸藥的提出首見於《神農本草經集註》,認為相反藥共有十九種,分別是:烏頭反半夏、瓜蔞、貝母、白蘞、白吸;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直到金元時期出現了十八反歌訣,《珍珠囊補遺藥性賦》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八反歌和十九畏歌:

“十八反歌”:“本草名言計八反,半蔞貝蘞芨攻烏,藻戟遂芫俱戰草,諸參辛芍叛藜蘆。”“十九畏歌”:“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鬱金見,牙硝難合荊三稜;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煜炙縛莫相宜。”

服藥食忌:中藥服藥食忌是指用中藥期間的飲食禁忌,漢代《五十二病方》治脈方雲服藥時禁食肉、鮮魚,“治癰方雲敷藥毋食肉、魚”;《傷寒論》桂枝湯方後注也有“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的描述;《金匱要略著下禽獸魚蟲禁忌第二十四》“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同時也提出“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

總之,治不同病的中藥是可以一起服用的,但是要注意一定的搭配原則,切不可自己亂配亂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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