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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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酷刑那就多了去了,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在古時候都有很多的酷刑,並且是歷史越悠久,刑罰越殘忍。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漸漸的消失,接下來給大家盤點幾個中國歷史上的酷刑,看到這些酷刑,你只能感慨有時候人真的是殘忍,並感慨古人的智慧,他們怎麼就能想到這麼殘忍的刑罰。

首先第一個便是人彘,人彘是呂后發明的一種酷刑,第一個受此刑的便是戚夫人,關於人彘的做法史書記載的也很清楚,首先第一步就是剁掉四肢,然後挖出眼睛,將耳朵裡面灌入銅,直接弄聾耳朵,然後還要將犯人嗓子弄啞,之後割去舌頭,讓他不能說話,身上所有的毛髮都要刮的一乾二淨,鼻子也要割掉,做完這些之後便將犯人扔入廁所,讓他自身自滅。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將犯人的皮給剝下來,剝皮有很多種辦法,其中一種是把犯人埋在土裡面,只把犯人的頭露出來,這個時候行刑者要在犯人的頭頂割一個十字,頭皮打開之後,直接把水銀灌進去,水銀比較重,就會把肌肉和皮膚分開,這個時候的犯人會痛不欲生,差不多的時候將土分開一點,犯人會直接從土裡跳出來,皮會完整的留在土裡,犯人同時也就死了,當然這種剝皮方法目前還有待考證。

車裂,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五馬分屍,這個比較好解釋,就是用繩子套住人的四肢還有頭,繩子的另一端有馬匹,行刑人讓馬受驚快速奔跑,受刑者則會被撕開,這種刑罰也是非常殘忍的,因為不可能一瞬間就將犯人撕開,這個過程是非常痛苦的。

梳洗之刑,這個刑罰大致是說拿一把鐵刷子,將犯人身上的肉一遍又一遍的刮下來,一直刮到骨頭的時候停止,值得一提的是在施刑之前,還要將犯人的身子先拿開水澆幾遍,因為這樣刷起來更加方便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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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說說古代一個很有名的詞語“秋後問斬”的意思,古代為什麼在處理死刑犯的時候,需要在秋冬季節,而不是在春夏季節呢?其實這跟古人的神權思想有關,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象徵著肅殺,這個時候處決犯人,那是屬於順應天意。

而古代的死刑也分為許多中,除了當街問斬之外,還有一系列折磨人的殘忍酷刑,有一些是專門處死人的酷刑,有一些是專門處罰人的酷刑,我就先說一下古代關於死刑的酷刑。

中國古代的死刑種類很多,死刑不僅僅是剝奪犯罪人的生命,還包括了羞辱、報復、折磨等含義。有的是一種很殘忍的酷刑。比如凌遲、斬首、絞、賜死、棄市、車裂、脯、戮、炮烙、碟、烹、焚、梟首等。

這其中凌遲、斬首、車裂、炮烙等刑罰都是我們很熟知的,我也不再詳細介紹了,很多人不知道“棄市”是什麼意思,我就來說一下,其實“棄市”的意思就是當街問斬。可能有人會說當街問斬有什麼好說的,大家又不是沒在電視劇裡見過。

其實當街問斬是個很恐怖的刑罰,它的恐怖之處不在於會驚嚇到人們,還是在於麻痺人們,震懾人們。魯迅在《狂人日記》裡曾經寫過:“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

試想一下,當統治者利用刑罰將普通民眾處死後,這些民眾不僅不懂得反抗,反而在旁邊津津有味的看熱鬧,甚至利用同伴的血蘸著饅頭吃,這樣的統治者究竟有多恐怖啊!

跟死刑相對比,一般的酷刑是死不了人的,但在古代醫學水平很低的情況下,很多酷刑還是有很大幾率將人致死的。先說一下古代社會的“五刑”。五刑中國古代的五刑是五種刑罰的統稱,是對古代刑罰的一種統稱,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罰制服。

最早期的五刑是指的是墨、劓、刖、宮、大辟。這五種刑罰中,除了“大辟”是死刑之外,其他四種又叫作肉刑,因為這四種刑罰是對肉體的刑罰,而且受刑後無法復原。

墨刑又叫作黥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後塗墨,傷好後留下深色的傷疤。這個刑罰從奴隸制社會就存在,漢文帝廢除此刑後,五代和宋又恢復,遼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輕罪則刺胳膊。到清末光緒末期,徹底廢除。

劓刑指的是割鼻子,《易經》中曾說:“其人天且劓”。劓刑在夏、商時已普遍使用。據說,夏時受過劓刑的有上千人。據說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佔領南京後,在懲治朱允炆系的朝臣時,就有用到此刑。

刖刑指的是斬掉左腳、右腳或者斬雙腳。也有類似的刑罰叫臏刑,是去掉膝蓋骨。戰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孫臏,就是受龐涓迫害遭受臏刑。

宮刑又叫淫刑、腐刑、蠶室刑。開始是懲罰那些有淫亂行為的人,後來統治者將這個刑罰用到普通人的身上。宮刑是五刑中僅次於死刑的一種重刑,比如《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就曾受過此刑。

除了五刑之外,古代還有一些更加殘忍的酷刑,比如人彘、幽閉、騎木驢、烙鐵、插針(用針插指甲縫)、截舌等,全都是讓人聽著就不寒而慄的酷刑。而同這些酷刑比起來,所謂的杖刑、夾手指、刺配等刑罰,也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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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古代最輕的刑罰吧,這程度僅包括心理的手段(如恐嚇和說服)、隔離、剝奪睡眠,以及類似拔指(趾)甲、鞭答等基本的酷刑。 隔離(Isolation) “隔離”是獲得供詞的一種很有效的手段。“隔離”就是將受刑人監禁在一個潮溼的、黑暗的和鼠蟲滋生的牢房裡,一位見證人這樣描寫:這種殘忍由於嫌犯的悲慘境地而加劇了,嫌犯被囚禁在一個昏暗、狹小的地牢中,在那兒分不清晝夜,嫌犯躺在自己的排洩物上,受到鼠蟲的滋擾,沒有充足的食物,陰冷的環境使嫌犯的雙腳凍僵,即使被釋放,他也將成為終身殘疾,他還會受到獄卒的虐待。

泳刑(SwimmingorDuekingthewitehes) 水在基督教中象徵《聖經》中的洪水,它可以洗清人間的罪惡,僅留下極少數類似諾亞的正直之人。泳刑是一種基於基督教觀念的神裁式的刑罰:首先,將嫌疑人的左手拇指和右腳大腳趾綁在一起,右手拇指和左腳大腳趾綁在一起;然後用兩根繩子繫住嫌疑人的腰部,由兩個人分別拉住繩子的末端,他們各自站在池塘或河流的兩岸;當嫌疑人被移動到深水處時,那兩個人將繩子放鬆讓嫌疑人沉入水中。如果嫌疑人沉沒,表明他們們是無辜的—當然他們就淹死了;如果浮起,就表示他們是巫師—當然他們會被處死。

剝奪睡眠(TOrmenrum加somniaeorSleepdeprivation) 由於酷刑在英國是不被允許的,馬修·霍普金斯採用了剝奪睡眠的方法。16世紀一名律師希潑裡圖斯發明了這種不造成外傷的有效刑罰,後來被馬修·霍普金斯採用。在“泳刑”被取締後,馬修·霍普金斯就使用了這種刑罰,這是為了發現女巫的精靈。通常的方法是:讓嫌犯不停地走,直到她雙腳起泡,被迫承認罪行。馬修·霍普金斯還振振有辭地說道,一旦讓她們停下,她們的精靈就有機可乘,嚇唬審訊員,鼓勵女巫。剝奪睡眠被認為是極好的方法,它十分有效,而且還沒有肉體上的傷痕。現代臨床研究表明,長時間的睡眠缺乏可能導致“精神上的混亂、錯覺和幻覺,而將錯誤的知覺誤認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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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檀香刑》書中有描述,總結起來大概就是:

先準備刑具。把檀香木削成寶劍的形狀,做人串用的,然後放進香油裡煮,煮的時候要加進去麵糰和生的牛肉,然後再撈出來,讓檀香木沾染上穀物和肉食的氣息,煮三五天左右,檀香木會變成堅硬而柔韌的材質。這樣刑具就準備好了。 行刑時,讓犯人俯趴在條案上(比古代的條案矮 但是比條凳寬且稍高一點),用大木錘將刑具從犯人的菊花(還是叫穀道吧......)裡一點點打進身體裡面,有的從喉嚨那裡穿出來,有的從脖子後面穿出來,這個過程中檀香木避開了犯人身體裡面的重要器官 所以犯人不會立刻斃命,劊子手會給犯人喂參湯來續命 犯人最終會看著自己腐爛生蛆。

還有一種刑法,忘了是哪本書中記的,把人從頭頂開一道縫,讓你死不了,然後從這個縫裡往裡邊灌水銀,水銀重且滑,從人皮縫裡往下滑,水銀慢慢注入,人的身體跟皮慢慢剝離開,等水銀注滿,人脫了皮從頭頂縫裡完全滑出來,沒有死,自己看著自己人皮驅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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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酷刑讓人觸目驚心,我們在電視劇上看到的最多的有,凌遲處死,午時問斬,五馬分屍,宮刑,腰斬等等一系列。

1.宮刑

對於宮刑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司馬遷,他為李陵投降叛國行為求情,觸怒漢武帝劉徹,被判死刑或宮刑,為了完成史記,他選擇了宮刑。

2.腰斬

腰斬周代的時候已經出現,到雍正年間才被廢除。

關於腰斬還有一個名人——辯機。

與太宗之女高陽相戀,被太宗賜予腰斬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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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刑罰體系主要圍繞“五刑”產生、演變和發展而來。

按照時間的劃分,五刑分為奴隸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隸制五刑的開始使用,在夏朝、商朝、周朝以及秦朝,內容分別是墨、劓、剕、宮、大辟。墨刑,即為在臉上刺字,刺上“我是小偷”諸如此類意思的文字。在《水滸傳》中,武松由於惹上了官司被刺字發配孟州,為了遮掩刺字而改作頭陀打扮,江湖人稱“行者武松”。

臉上刺字,犯人可以通過改變髮型、戴帽子等等方式遮掩。因此,統治者馬上給出了第二種刑罰,劓刑。從字組成就可以發現,就是割鼻子。割鼻子產生的年代十分久遠,傳說在上古時期就有了這個刑罰。《易經》中曾說:“其人天且劓”。據說,夏時受過劓刑的有上千人,如果你走在大街上,能隨時遇到伏地魔的機會是非常大的。

如果說,割鼻子是為了在給人帶來肉體上的痛苦,同時還帶來精神上的恥辱,那麼剕刑則是純粹的肉刑,唯一的目的就是把人給弄殘疾了。“剕”,就是斷足。剕刑,就是砍腳的刑罰。

受剕刑者中最有名的應是孫臏了。由於孫臏非凡的才華受到同學龐涓的嫉妒和憎恨,私下用刑,不僅砍斷雙腳,還在臉上刺字,希望他永遠不被重用。不過中國老話說:“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這位坐在輪椅上的軍事天才遇到了自己的伯樂——齊國將領田忌,憑藉非凡的軍事才華,指揮千軍萬馬馳騁疆場。

宮刑, 肯定是五刑中最為人熟知的刑罰之一,小編就不多加贅述了。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宮刑其實在漢朝就被廢除了。

大辟,即指死刑。當時,從秦代流下來的刑罰五花八門,多種多樣,光是死刑就有戮刑、磔刑、棄市、腰斬、梟首五中,其他肉刑更是多到只有你不敢想,想不到。在秦朝重刑之下,大街上可以看到“斷肢贏車”,就說剛剛砍下來犯法的人的手和腳,能裝滿整整一輛車子。走在街上的人們也不敢說話,因為一不小心說錯話,就有可能被斷手砍腳,只能點頭示意。感覺整個中國都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俗話說,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死亡。百姓忍無可忍,發動了起義。劉邦進咸陽,和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如此簡單、明瞭的法令,和秦朝嚴刑重法相比,自然更得人心。因此,在漢朝初年,朝廷重用黃老思想,實行無為而治,使得百姓能夠修生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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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雖然不是酷刑卻十分不人道就是活人殉葬。先秦以前現象很多,秦漢以後慢慢減少。


我們在新時代,應傳播正能量,這種古代刑罰,大家簡單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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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很多種酷刑,主要有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炮烙和宮刑等好幾十種,其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此刑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快把肉割完了,才剖腹斷首,使人喪命,所以古人稱千刀萬剮也就是特指凌遲處死。這種刑法一直延續到清朝未年,光緒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光緒帝才下令將凌遲,梟首,戮屍等酷刑永久刪除,從此,凌遲才從法典中消失了,被斬首代替了。另外一種特別殘忍的酷刑為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馬車上,套上馬,分別向不同的方位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還有的時候,執行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在當時又叫五馬分屍。特別殘忍。以上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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縊首 :在外國,絞刑是廣泛利用的刑罰。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便是把弓鞬在伏法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伏法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末了終於氣絕...岳飛父子便是如許死在風浪亭,(因為他是元勳,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避難的桂王也是如許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去世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厥後生長越發精緻,目標照舊要讓監犯受最大的痛楚,因此不光是活的時間施刑,還要求伏法人必須身受幾多刀以後才去世。生長到厥後,每次凌遲要由兩小我私家實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便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監犯氣絕。而聽說監犯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實行人也要伏法。生長成”去世刑的藝術”。受此刑最著名的人便是大宦官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氣絕而去世。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去世,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大眾衝上前往,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生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去世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去世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快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失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效果呂后本身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去世...

車裂:即五馬分屍,很簡樸,便是把伏法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索,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偏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商鞅便是受五馬分屍之刑。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況且是用拉扯的。而伏法人身受的苦衷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間,恐怕伏法人已經不會以為痛楚了。痛楚的是正在拉扯的時間。

宮刑: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衝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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