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波“房鬧”的人當中,因為漲價就毀約的人,被抓了!

說到“房鬧”,可能很多人印象中的“房鬧”是國慶的時候,那些先買了房卻因為樓盤再開盤降價了,就鬧著要退房退款的人。

但是,小小金融小編想說,其實在此之前,還有過一波“房鬧”。只不過這波“房鬧”並不是因為房價降了在鬧事,而是因為房價漲了就毀約的人。


第一波“房鬧”的人當中,因為漲價就毀約的人,被抓了!


2016年正是房價穩步上升的階段,如果那個時候的房產留到了現在,說不定價值已經是翻上了一翻了。所以,很多在2016年出售房產的人,都因為房價上漲了而毀約不願意再過戶,還以各種理由抗拒履約。

2016年的9月12日,張某將自己手中的位於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北路某小區的房屋轉手給了江某。可在江某支付了103萬元(含3萬定金)的購房首付款,及簽定了《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之後,張某因為看到房價大幅度上漲而選擇拒絕履約,並以種種理由阻撓江過戶,還將房子出租給其它人來抗拒履約。


第一波“房鬧”的人當中,因為漲價就毀約的人,被抓了!


無奈之下,江某隻好將張某訴至法庭。一審由歷城法院審理判決,判決勒令張某協助江某過戶房產,並賠償其損失;同時,還要求張某儘快騰出房屋交付江某。但是,隨後張某不服判決,上訴至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不過,仍舊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然而,即使兩次敗訴,張某卻還是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反倒還提出讓江某補償他100萬的無理要求。最終,歷城法院執行局在多次強制執行無果後,將其拘留!

直至今年11月23日,耗時兩年多的江某才終於拿到他的房子……


第一波“房鬧”的人當中,因為漲價就毀約的人,被抓了!


看了這個案件,小小金融小編想說,江某這樣的無賴其實也算是“房鬧”之一,只是這種 “鬧”的行為沒有國慶節那群打砸的來得激烈罷了。但是,這個張某最後也只被拘留了15天,這樣成本會不會太低了點?我們也是不是可以看作這是官方在鼓勵“房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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