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是老生常谈
然而仍旧有一些驾驶员
抱有侥幸心理
一次次触碰法律的红线
……
![屡教不改!襄阳一男子三次酒驾终被拘,还有开拖拉机酒驾……](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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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枣阳一男子自去年以来
连续三次酒驾被查,
不仅被拘留和罚款,
其驾驶证也被吊销。
10月23日13时许,一辆棕色标志轿车沿中兴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兴大桥红绿灯路口,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当场对司机赵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大队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民警发现赵某不是头一次酒驾。
2017年8月13日
赵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处理。
2017年10月16日
赵某在驾驶证被暂扣其间再次因饮酒驾驶,被河南警方处罚。
2018年10月23日
赵某第三次因酒后驾驶被查。
赵某称,10月23日中午他与朋友一起喝了二两白酒。酒后觉得喝得不多,便开车到枣阳火车站接从外地回老家的亲友。在返回时,赵某被查获,查获时赵某酒身酒气。
目前,赵某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因再次饮酒其驾驶驾驶证被吊销,并处罚款2000元。
无独有偶,
这周一,
南漳一位拖拉机司机也因酒驾被抓
图文无关
驾驶员姚某认为交警检查酒驾只会检查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不会检查拖拉机,于是便酒后开着拖拉机上路了。而一张罚单,也因此找上了他……
11月26日15时27分,南漳县公安局直属队民警在城区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小货车缓缓驶来,民警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辆是一辆四轮拖拉机且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遂用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查。果然,驾驶员姚某的酒精含量为
61.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该车辆暂扣,并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随后,民警依照相关法规对姚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警方也因此提醒市民,拖拉机、摩托车均属机动车范畴,酒后不能驾驶此类车辆上路。
枣阳警方
根据法律规定,乘车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应当主动拒绝乘坐,并劝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同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罚款的处罚,并驾驶证记12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再再再再再提醒一遍!
拒绝酒驾!
不要让你多彩人生
加上如此不光彩的一笔,
希望大家都做一名文明交通驾驶人,
为建设文明襄阳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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