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拆篷行動”成效幾何?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婉瑩

在城市道路中穿行如梭的電動車,存在的違規駕駛現象給城市交通帶來危險隱患。而加裝了晴雨篷的電動車讓危險“升級”,成為交通部門和城管部門執法管理中的痛。自今年7月我市出臺《咸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範電動車的駕駛行為,車篷整治情況如何?27日,記者進行了採訪。

加裝車篷等於加裝“安全隱患”

任何東西存在都有它的道理,安裝上雨蓬的電動車,在下小雨的時候騎行,可以不用穿雨衣,炎炎烈日下,還有遮陽擋光的作用。但很多事情都有雙面性,安裝這種雨棚多數人圖的是方便,但它的不利因素也不容忽視。

家住銀泉社區的駱女士今年年初就把剛裝上不久的雨蓬給拆掉了。“就是因為裝上了這個篷子,風一吹車就倒,現在好好的新車變成了破車。”自從給電動車安裝了雨篷之後,遇到颳風天,車子就特別容易被風颳倒,看到愛車被摔得傷痕累累,駱女士無奈放棄了用來遮風擋雨的車篷。

比起駱女士,陳女士就倒黴多了。就在前不久接兒子放學回家的途中,她就因為雨篷遮擋視線和一輛側向行駛的電動車撞了個正著。好在雙方的車速都不是很快,兩人都只有點皮外傷。

市交警有關負責人說:安裝車篷的好處比起它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就顯得微不足道了。當風雨特別大的時候,車子會搖搖晃晃很難控制,這時候極其容易摔倒。而且車的靈活性也變得非常差,轉彎的時候很難控制。再比如說,周邊有轎車或者大貨車快速通過的時候,車子就很難把持住,容易被“吸”過去。

類似“雨篷”的這些加裝產品會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是一種嚴重的安全隱患,不少人都有一種僥倖心理,說這種情況發生的機會很小,但真正發生到自己身上時再後悔就已經來不及了。

電動車車篷一週銳減三千件

從今年8月起,關於電動車的各項整治工作進入了嚴格執行階段。記者看到,大街上經常可見交警攔截違規加裝晴雨篷的電動車並予以拆除,偶爾也有環衛工人用環衛車拖著被拆除的雨篷去往垃圾處理中心。

一個季度過去了,整治工作進展得如何?成效怎麼樣? 在拆除雨篷的執法工作中受到的阻力主要有哪些?記者就此相關問題採訪了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熊斌。

他告訴記者,自8月20日我市依法為電動車登記上牌以來,拆除車篷的行動就與其同步展開。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裡,拆除車篷的行動進行得比較順利,大部分市民均能較好地配合交警部門執法,依法拆除車篷。截至目前全市近8萬臺電動車已有一半以上完成了上牌和拆篷。

據悉,在11月21日至27日的一週時間裡,累計拆除車篷3千件,其中第一天拆除就有約8百件,交警部門分別在花壇、泉塘、雙鶴橋等交通堵點設執法點查處違規裝篷行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治,加裝了車篷的電動車在數量上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熊斌介紹,雖然目前的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執法的過程中仍存在市民只求個人方便,不理解、不配合執法的行為,甚至有人在被拆除車篷後仍不遵守交通法規偷偷進行二次加裝,這樣的行為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執法進程,影響了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推進。

部門聯動,理性執法加柔性執法

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是我市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需要每個市民的熱情參與。大街上花花綠綠的車篷不僅有損市容市貌,不利於創建工作的開展,而且存在的交通隱患會在不經意間帶來生命財產損失。所以必須出臺長效的治理措施來整治這種不良現象。

有熱心市民認為應當加大懲罰力度來限制市民加裝車篷的任性行為,也有市民認為改善現狀重在執法,應該增加執法警力,擴大執法範圍,用強制力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處罰只是規範駕駛行為的一種手段,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識是整治活動的主要目的所在。"熊斌說。

記者獲悉,本月28日,我市溫泉公安分局巡特警已加入執法隊伍,協同交警共同維持道路交通安全。下一步交警部門將計劃聯合城管部門,在中心城區、中心賣場及集貿市場等人車密集地開展執法,將停放在區域內的電動車車篷予以直接拆除。

同時宣傳工作也在進一步加強,宣執結合,通過執法車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傳;在執法點發放宣傳手冊,向市民普及安全駕駛知識;在媒體上曝光不文明駕駛行為,讓更多人認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性。

熊斌認為,電動車的整治工作具有長期性,從當前收到的成效看,市民的安全意識正在不斷提升。電動車是我市市民重要的出行方式,要在保障市民正常順利出行的基礎上加強執法監管,既要理性執法,又要柔性執法。進一步完善公交系統,發展城市“大公交”,讓市民不為出行“最後一公里”發愁,我市市內交通安全將會迎來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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