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一女子姓名被堂姐頂替十幾年,現在應該和解還是對薄公堂?

毛火榮


那個年代,農村戶口的初中生,考中師(專)必須是應屆生,往屆(復讀)生是不讓考的。另考中專、師範類是有預考的。要考倆次的。冒名上學的事,可能性極低,且她們還是堂親。冒用學籍的人有,但也不多,大部分人都是提前一年辦假休學,正常上課,不叄加中考,合理規避,第二個初三還算是應屆。我是85年考的師範學校,89年畢業的。記得當時是全縣預考通過了30人,實收20人。且考師範不得兼報縣重點中學。在官方沒有正式公佈調查結果前,個人傾向判斷為:冒用學籍的可能性大。且當時談妥的,雙方同意的。後由於家族間其它矛盾引發此事,事態發酵成這樣,只能是官方調查公佈真象及處理結果,蓋棺定論。和解不了的。從此兄弟間,老死不相往來。多輸局面,悲劇!


虛擬與現實77620374


1993年,我本人就在河南許昌師範學校任教(後調走),而我家就在當時的長葛縣。當時,象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考中等師範學校之事,不在少數。原因是,當時報考中師有一個規定,復讀生不得報考。那些成績好的復讀生,不得已才使用成績差我已輟學者的學籍。這種冒用他人學籍的行為,多數都是學校老師和當地教育部門統一安排的。被冒用學籍的學生和家長,有的知情,有的不知情。有些知情的還得到一些經濟補嘗。

至於黃海霞這個事,本人大膽猜測,當時黃海霞本人或家長應該是知情的。因為她與黃風玲是唐姐妹,又有大伯二伯從中說服,是三兄弟商議好的事。如其不然,黃風玲的伯父和學校,完全可以冒用其它人的學籍,為何非要冒用自已家人的學籍呢?要知道,當時找一個其它成績差的學生學籍,並不是什麼難事?

二十多年中要說黃海霞不知道此事,沒人會相信。

現在是什麼原因讓黃海霞出來“鬧”呢?我個人認為,可能是出現了家庭矛盾,或是想得到一些補嘗。

至於說“冒名頂替上學”一說,本人斷不敢苟同。原因是二人是唐姐妹,中間又有伯父這層關係,怎麼會在唐姐妹之間“頂替”呢?既然都得改姓名,要頂替,自然會找一個跟自家沒關係而又沒家庭背景的學生頂替。

事實上,據我所知,冒名頂替他人上學之事,太少太少。因為班上的老師和同學們,都知道誰才是真正的考生!

一家之言,請勿噴!


大漠孤煙148319260


在選擇和解還是對薄公堂前,這件事還是需要搞清楚。而且這件事也非常容易搞清楚。

調查結果顯示,堂姐有頂替中職學籍的行為,但無頂替師範學籍的行為。

女子陳述,自己考了498分,堂姐頂替其上學。

雙方的矛盾與焦點在於:是誰考了498分。


對雙方的同學或者在世的老師進行問詢,倆人平時成績怎麼樣?而且當年參加考試的不可能是兩個人,如果黃海霞參加考試了,其姐姐肯定是用自己名字考試的,那麼姐姐考了多少分呢?

如果查清楚的確是姐姐自己考試考上師範的,我勸黃海霞和解,因為這件事曝光姐姐對她一點好處也沒有。

如果的確是自己考的,姐姐冒名頂替去上學,那麼對薄公堂,為自己討個說法也未嘗不可。

很多人會說,還用這麼費事,把他倆的父親喊來就清楚了。我知道的是如果兩家關係不錯,自己孩子學習不咋樣,把考試名字給侄子侄女的情形是存在的,很多時候,家長考慮孩子小也未必會告訴孩子。


秘語相傳


這個事件完全是媒體記者製造的冤假錯案。

1、這個事件根本問題是借用學籍考試升學問題,而不是冒名頂替別人上學問題。這完全不同於以往案例的以權謀私,貪汙腐敗問題。

2、有關部門的調查,他們的調查結論都沒錯,中學的學籍是被冒用的屬實,而中師的學籍不是冒用的,也屬實。

3、中學的學籍問題是歷史問題,年齡大一點的都知道這個政策,往屆生不允許中考師範,所以,勤奮好學的人都只能借用退學學生的學籍才能考試,才能升學。

4、借用學籍通常三個特點,第一是,原學籍的人根本不是讀書的料,退學了,第二,一般只有是親屬間可以做到。第三,一定是雙方協商同意的,甚至隨禮。

5、借學籍的人也是自己學習,參加考試,然後錄取讀書分配等環節,不同於別人考上了,而給頂下去了,這才是冒名頂替。

6、媒體以為抓了一條大魚,這種功利思維導致他們新聞失實。他們太想一鳴驚人了,本想露臉,可能露屁股了。 7、這個新聞兩個基本事實,其實媒體一查就清楚,第一,這個哭天抹淚的人是否早就輟學了,第二,她根本就沒參加中考,498分,不是她考出來的。

8、這件事的處理,我以為,歷史問題,不該由個人負責,只要查明真相即可。


韓東言


一輩子都毀了,還是被自己認識的人給毀了!

這位堂姐,你了別人的人生!如果道歉和解有用的話,那還要法律幹嘛!

河南長葛,黃海霞投訴:自己1993年考取許昌師範,一直沒收到錄取通知書,後發現頂替者竟是大伯的女兒黃風玲。媒體報道後,黃海霞稱接到神秘和解電話,問她要多少錢。儘管這件事到現在還存在一些疑點和爭論——究竟是冒名使用姓名考學還是學籍被人頂替了?現在還沒有一個官方的結論!但是細細分析下來,可以發現:

1.25年前,寒窗苦讀,無非是想考個好學校,有個好未來!黃海霞在1993年以498分的成績考取許昌師範,卻一直沒收到錄取通知書!可想而知,那個年代能夠考取個學校實屬不易!而且那個時代如果考上了師範學校,百分百的能夠直接分配到學校做正式的老師,俗稱吃皇糧,不像現在的師範生畢業之後還要參加社會上的招教考試才能入校教學!

2.模稜兩可的官方說法:

目前,黃風玲在長葛市第一小學任職,而且仍然在使用著黃海霞這個名字。

早在2010年,長葛市公安局答覆意見書是這樣表述:黃風玲存在頂替黃偉霞在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問題。

而2011年,長葛市教體局的調查結果認定頂替學籍一事不存在。

3.黃海霞這些年並沒有放棄為自己正名和尋找答案的過程!

她在找相關部門要說法無果的情況下,尋求了媒體的幫助。經過都市頻道《都市報道》連續報道之後,有人給黃女士打來了一通神秘的和解電話。

男子打來電話稱:要多少錢那邊能出能接受,事就妥了...要他的錢給他說個數

如果要是不要錢了讓他去你爸那坐坐,把事情說說,弟兄也和解了啥事也沒有了,也別要道歉書、保證書了......

靜下來想一想,太讓人氣憤了,自己的青春和最美好的年華,自己的工作和人生也因此被改寫了,怎麼可能是金錢能夠買來的呢?



如意島會理財


我說說我的看法;一,不管是冒名頂替還是隻僅僅冒用學籍都應該把黃風玲開除教職!為人師表者首重德!冒用學籍也是弄虛作假,誠信缺失,道德瑕疵!一個道德有缺陷的人怎麼能教書育人?二根據法律給予黃海霞應有的賠償!有人說冒用學籍在她們那個年代很正常普遍,應該諒解理解。我不這麼認為,當時中專類的學校只招收應屆生,你冒用學籍後改變了人生,可是你在改變了自己的人生同時也改變了別人的人生!如果當時招生一百人,有五十個冒用學籍的弄虛作假者進了學校,就會有五十個應屆生去務農!這公平嗎?何況冒用學籍者是誠信缺失有道德瑕疵的人?


煙花三月的牛


我來回答,大伯既然是直系親屬,就不應該做這麼不要臉的事情。侄女和女兒沒有什麼兩樣。毀掉了侄女的人生,耽誤了侄女的前途,把好處給了自己的女兒。這位大伯內心是卑鄙的,那個時代,農村學生能擁有一份教師工作,其地位不亞於現在的白富美。這位大伯毀掉了親侄女的一生,其地位和人生價值不是現在拿幾個錢出來補償就能抵消得了的,也彌補不了親侄女的損失。青春年華不會從頭再來,一切都無可挽回,做為大伯,你不覺得良心難安嗎?你不覺得做出如此卑鄙的事情,以後會露餡嗎?就算你的侄女願意和解,你的女兒心裡也是有陰影的,她的一生就要活在愧對良心的陰影裡。還有她的子女,在社會上還能立足嗎?有才是侄女被無情的剝奪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失去了體現人生價值的機會。沒有資格的女兒卻茂名頂替接受高等教育,然後一帆風順的走進了教師隊伍,開始了教書育人的完美人生。這樣的教師能交出好學生嗎?德行不好,學歷不夠,拿什麼教育別人家的子女?誤人子弟,害人不淺。最好還是對簿公堂,讓這些卑鄙的人得到應有的懲處


哥沒有特長


這事情鬧得,時間能證明一切的,真假李逵馬上見分曉,本文主人公說她以498分考入了許昌師範,沒有接到通知書,初三都沒上學的人何來的中考,不要到時候再弄個擾亂社會秩序罪住幾年了,這一家人無理取鬧,本身是農民在家十幾年不種地,專業打官司,告告這個告告那個,家裡面的地草長得比他家人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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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吃瓜的時代,這是一個隨時都有可能反轉,隨時吃瓜被嗆到的時代。

你能想象,一個瓜居然能吃十幾年嗎?

最近,一個冒名頂替考試案又被提上日程。這跟以往一邊倒的冒名頂替苦情戲還真不一樣,劇情時而鬆散,時而緊湊,反轉不斷、打臉不斷,比坐過山車還要刺激。當今社會,

凡事太當真就容易傷身,所以就當故事看看吧,下面我們來捋一捋事情經過。

話說(據當事人話說),在1993年,正值初三的當事人黃海霞報考了許昌師範學校,以考了498分考上,但是考試過後並沒有接到錄取通知書。

黃海霞說,成績出來後有人頂替黃海霞的學籍上了許昌師範。而這個頂替她的人竟然是她大伯的女兒,黃風玲。

“我們知道的時候都已經是2000年以後的事情了。”

並且拿出證據,初中畢業生登記表還是自己本人的照片。

然而在考生體格檢查表上的照片,就已經被換成了黃風玲的照片。別說,這兩姐妹還是有幾分相似的,頂替起來極為方便啊。

姐姐黃風玲在上了師範後,自然是順風順水,在市裡的第一小學任職,而且仍然在使用著黃海霞這個名字。而真正的黃海霞,則在初中以後就賣豬肉,過著尋常農婦的生活。

在事情被媒體爆出之後,黃海霞疑似接到要求和解的電話:“要多少錢說個數,別要道歉書、保證書了!”

黃海霞的回覆則是相當硬氣:

我冤枉啊,一張錄取通知書,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用多少錢都買不回自己的青春,所以要堅持下去!

在採訪視頻中的黃海霞本人聲淚俱下,一句“冤枉啊!”喊得網友們那個揪心啊,奮力開罵。一邊是自己失去的青春,一邊是自己最親的親人,完全可以上《道德與法制》聊一聊了。

But!

“反轉一”分割線=====

回顧歷史,

早在2010年,長葛市公安局答覆意見書是這樣表述:黃風玲存在頂替黃海霞在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問題。

而2011年,長葛市教體局的調查結果認定頂替學籍一事不存在。

(公安局給出的報告)

(長葛市教體局調查報告)

今年,長葛市教體局在記者的追問下,調查了十幾天後又再次表示,調查結果完全一致,不存在截然相反,“是你們的誤讀。”答案就是:頂替學籍一事並不存在。

隨著事件的不斷髮酵,此時,最大的反轉大瓜浮出水面,嗆得網友是目瞪口呆。

堂姐黃鳳玲的丈夫出面反駁了黃海霞,他說黃海霞1992年年底就去河南鄭州崗河賣豬肉了,這件事村裡很多人都知道。妻子黃風玲只是作為復讀生,聽從學校安排借用了黃海霞的學籍,當年參加考試的就是黃風玲本人。

“1993年她去參加學習,我們提供了好多證據都在教委放著,她那些同學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現在的工作地點、在哪個學校教書,到教委一查就有了。那時候學校裡都有這種復讀生班,張三用李四的學籍,是學校這麼搞的,並不是個人行為”。

此話一出,當時的班主任、同學、介紹人立馬齊刷刷寫出證明,並簽名按手印以示證明。

(介紹人證明)

(班主任證明)

(同學的證明)

三大證明齊刷刷展現,一個不落,事情又到了另一個軌道上了。原來當時的黃海霞早在1992年就輟學去賣豬肉了,而堂姐也是因為當時的政策問題,復讀用了堂妹的學籍參加考試。這場考試確實是堂姐親自去考,大學也是親自去上,親自畢業分配當的小學老師。

喲吼!原來這是個歷史遺留問題啊!

於是就有老一輩出來說了,九幾年的中考,確實是存在第一年落榜就不再有資格考的規定。所以那時很多復讀生會借用下屆的不參加中考的學生的學籍再考。這是一個時代的特色。只能說是時代的錯,是政策的錯。

頂學籍的人自己真材實料考上去的,完全沒毛病啊,大家都是這麼幹的。而黃海霞在多年後看到人家當了老師就眼紅了,才想碰瓷訛錢。

於是,黃海霞就變成了村婦騙子,相由心生、嘴臉噁心。這時候再看一次視頻的時候,心中不免生出芥蒂。

其實事情很簡單,既然當時借用學籍正常得很,就是這498分到底是誰考出來的問題了。

黃海霞現在該做的,是和堂姐一樣,去找出自己當年考試的證據,而不是在這哭,哭雖然可以換得一時的可憐,但只要風向一變,哭相就很難看啦。

But!!

“反轉二”分割線====

要知道,這件事已經不是近聞了,黃海霞的“平反之路”也是走了十幾年的。而早在2009年的時候就已經被媒體報道過一次,也有知情人士在微博寫長文出面揭露。

但是那次的報道並沒有解決問題,由此可見,當時的媒體和輿論效果還是很不咋地的,從閱讀量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連“某地忽降暴雪”不如的新聞, 可以理解,當時還是有很多人連微博都沒有的。

這篇文章的主旨大意很明顯,表示堂姐黃鳳霞一家都是為人師表的壞蛋,一切都是堂姐爸爸黃新法(當時的校長)的主導。被冒名頂替的不止黃海霞的學籍,還有黃海霞親姐姐的學籍也給頂替了。黃海霞本人一家受害,可憐可氣。

這篇文中還有提到,當事情敗露後,堂姐的爸爸用錢打發黃海霞一家不成,四處花錢封口,仗著自己的勢力要挾恐嚇知情人。還擔心黃海霞的弟弟當兵後勢力強過自己,而從中作梗,導致黃海霞的弟弟錯失了當兵的機會。

這讓人不禁想到,那三張“恰如其分”齊刷刷的證明......是不是也是在金錢勢力的威逼利誘之下,才寫出來的。如果果真如此,那麼事實真相恐怕真的很難出現了。

現在看來,這場博弈的結局大概分為三種:

1、堂姐黃鳳玲勝:498分數確實是堂姐自己考的。也就是現在的堂姐丈夫和輿論的說法。92年黃海霞輟學賣豬肉,堂姐只是通過學校安排,用了堂妹的學籍參加考試,憑自己的能力考上師範。黃海霞多年後眼紅堂姐,心生惡意,欺騙大眾,其惡當誅!

2、

黃海霞勝:498分是黃海霞考的,但是考試後沒收到錄取通知書,所以回鄉務農,堂姐黃鳳霞冒名頂替上了學,當了老師。被堂妹發現後封口知情人,找人做假證,一惡到底,其惡當誅!

3、黃海霞勝:498分確實是堂姐自己考的。黃海霞受人暗箱操作挑唆,沒有參加考試,也完全不知情自己的學籍被堂姐借用,堂姐的做法完全就是小偷,行為惡劣,其惡當誅!

欲知後事如何,還需看接下來是否有新的反轉了。

總說現在的新聞沒個幾天都看不出真假,現在看來,就算觀察個幾年也看不出真假。

類似這樣事件,大多發生在八九十年代,在那個教育的重要性剛開始顯現的年代。數據的保存和傳輸無法通過技術完成,一紙之談的“檔案”,可以受到人為操作的薄弱環節還是很多的。

之所以近幾年出現了這麼多翻案維權的事件,都是經過了幾十年後,得益於信息傳播的便捷,偶然發現了真相。

於是,有人開始了漫長的維權之路,有人受到了威脅,有人選擇了妥協。

在那個一切都還不完善的時代,想要徹底翻案,需要抹掉多少灰塵,涉及到多少人,觸動到多少利益?

當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的時候,真相,還重要嗎?


樓上的姨


和解就要每個月給一千五百元到監終那天,公堂薄禮就賠償這25年所有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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