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Dawn-远


有些人就喜欢扮演搅屎棍的角色,什么热点都想蹭,看了很多网友的怼话,真的感到很快意!

当郑成月因为伸张正义而生活陷于困顿、身患多种疾病而无钱治疗之时,某大V并没有伸手助其一臂之力,当郑成月因为路途颠簸疾病发作而在北大医院深陷危险之时,某大V没有祝福之语,钱还没有使用,他就跳出来“打预防针”了。

原本对他还有一点好感,但是最近的种种迹象表明,确实没有新闻人的中立性可言,反而是一路追着热点,就像苍蝇追逐血迹一样,令人厌烦!

很多网友捐钱时就说的很清楚,捐钱是出于对郑成月的敬重,这个钱是赠予给他的,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并没有设定什么目的,出发点就是不愿英雄流血又流泪,让好人寒心。

不过,郑成月已经委托妻子在网上发文,说一定会公布治病的账目,所以某大V就不要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


打虎拍蝇


首先作为一名媒体人,很敬重郑老师的所做所为,堪为有担当者的楷模。因此自己也在此次捐赠过程中捐了一点款项,略尽心意。

本轮捐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捐赠平台进行的捐赠,一类是通过郑老师家属银行账号和二维码捐赠。

通过平台捐赠的主要是经腾讯公益和新浪微公益两个平台进行。目前总计筹款67万余元(腾讯公益47万余、新浪微公益20万余)。

这部分捐赠经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筹集并专款使用,同时也经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监理,并将在规定时间向全社会进行资金用途的反馈。目前在项目链接上已经开始披露。其中,11月11日,郑老师赴京治疗,善款将直接拨付至医院对公账号用于郑老师治疗使用。

另外一部分目前直接进入了郑老师家属的账户,理论上是有问题的,应当进行相应公开,并经由有公募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理使用。这并非捐赠人意愿如何的问题,而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

因此腾讯公益、新浪微公益的捐赠是合法的。而通过家属渠道的捐赠,建议郑老师家属尽快进行相关具备公募资格的第三组织进行合作公开,否则会涉及违法。

郑老师为人让人敬重,但法律也不能肆意践踏,否则郑老师之前多年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相信郑老师本人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行者大益


很多人还是停留在比较感性的层面来讨论这个话题,那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粗浅专业知识,从公益慈善规则角度谈谈吧。首先要谈的是,郑月成目前的100万里面是有不同性质的,一部分是属于赠予款、一部分是属于捐赠款,要分开看待,对不同性质的款项会有不同的要求。

在公益慈善领域,不是所有的钱都可以称之为捐款的,像这几年比较受关注的网络个人求助,就比如说一个人生病了,其亲朋好友在网上发起了求助筹款,这个时候,从公益慈善的角度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慈善募捐行为,它只是属于社会个人救济层面的一个善行,出钱的公众他们都并不是真正的捐赠者,他这个钱是属于赠予的,而不是捐赠的。

赠予和捐赠背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赠予更多的是我把一个钱赠送予另外一个人,对方并不承担义务和责任。但是如果是捐赠的话,接收善款的那一方,是有很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要严格遵从公益慈善相关的法律来规制的,就比如说要做到善款使用的公开透明。

如果明白这个逻辑的话,我们再回头这个问题的本身,郑成月及其家属个人账户目前接收的这些款项,本质上是属于赠与资金(通过轻松筹、水滴筹等),是公众自发看到郑成月的情况而主动赠出的一个行为,公众本身是没有要求郑成月要做出赠款的公布和具体支出的,所以作为非捐赠者的第三方,是没有这样的权利去要求他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的。

当然甚至包括赠款者本身也并没有这样的权利,可以让受赠者公布资金,因为这个资金本身是赠予出去的,在赠出去的时候,就和他没有关系了,除非是用欺瞒或非法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到赠予款的。

这和公益捐赠不太一样,捐赠的钱虽然捐出去了,但是它是属于慈善款项,是有严格的善款使用规范的,同时捐赠者也是享有监督这笔善款使用的权利的。目前郑成月一部分的善款是通过腾讯公益等渠道由第三方公益组织接受的款项,这个按照慈善法等要求,是必须公开的法定义务,不用大家呼吁。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在呼吁,社会公众参与到类似赠予或捐款的时候,应该要通过正规的公益组织进行,这样的话可以对未来的资金使用情况会有一个基本的规范保障。

如果是这种直接的个人赠与的话,是很难保障资金使用能够实现赠予者的意图的,这在之前也发生过很多案例,就比如说家长为生病的孩子发起个人求助的时候,善款会被挪用到其他方面去使用,而非只用治病救命,而公众却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对之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地伤害公众的善心。


水禾田


郑成月是谁可能很多人不熟悉,但是提起聂树斌,估计大家都有所耳闻。

2007年,聂树斌的父母找到了郑成月。聂母问到:我想听你说句实话,我儿子到底是不是凶手?


郑成月回答坚定:“你儿子不是凶手,不管哪一级领导来调查我,只要我这个头在这儿长着,我就会说实话。”

此后出于对老两口的同情,郑成月以私人名义主动帮他们寻找律师,并帮助律师分析案件中的种种疑点。“

有人还劝我郑局长,小心点儿,我说大不了就这一条命吧,大不了我这个局长不当了吧,我不是在跟政府机关唱反调,我是在唱正调。”

2009年,广平县公安局重新任命了一名主管刑侦的副局长,49岁的郑成月被停职了。

随着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无疑,郑成月的功劳最大!

一位英雄生病了无钱治病,广大网友为其捐款,还被大V要求公开账目。


我想像郑成月类的人,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不许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他根本不需要网友们去监督,所以公不公开都一样。

我们相信他!不要再让英雄落泪!


秘语相传


郑成月这个曾经的县公安局副局长、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曾一年破案300余起、孤身一人力擒8个持枪歹徒,因为坚持真理与正义。

可现在的郑成月重病缠身,患有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等9种病,因还不上30万小额贷,他的房子被查封、工资被冻结、看病靠借钱,两个孩子至今也未能成家。

郑成月事件在11月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发《病人郑成月:往后余生更孤独》一文,引起广泛关注。11月10日,便在公益平台发起《帮助重疾好人郑成月》众筹项目,众筹目标45万元,一天的时间,募捐已达到471748.75元,7544人次参与捐赠。

很多人说郑成月是为了还债,在网络上进行诈捐,现在被大V说应该公开账目。其实关于账目这件事,个人是站网友这边,所谓的正义公道都是自在人心,是英雄,百姓会永远铭记!并且对于郑成月是否真的是英雄,该不该捐款,他做了这么多事,大家心里都是有杆秤的。

郑成月欠下30万小额贷款,是因为家里老人患病,本质上跟他患病众筹是没有关系的。医生说,郑成月随时有危险,谁也无法保证,能给一个患有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等9种病的人延续生命。

当然,郑成月的捐赠款是有两种,需要公开或者走正常程序的,还是要尽快走下,为了避免发生什么事。


monkeyflowers


捐款的人都不要求公开,要你狗拿耗子



李毅5207


同意展江老师的看法,郑成月家属应该公开公众捐款的去向,而郑成月也在前几日好转一些的时候公开表示公布捐款去向。现在老郑病情加重转到北京治疗,老郑的家属重点肯定是先救回老郑的命,等病情稳定了再公布捐款具体去向不迟。

作为聂树斌案的重要推动人,郑成月确实展现了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的风采,为正义心安而不顾个人利益,最终促成了聂树斌案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也让聂树斌家人得以沉冤昭雪。

老郑这次病危发起的捐款,在普通人中激起了大家对正义之人的感念,纷纷捐款,以求能为老郑最终治疗好出一份力,这是善举。

而受捐者老郑和家属向公众公布捐款去向,也是对公众信任的一种信息回馈,理应之举,老郑也确实是这么公开讲过。在这个治病时机,不用大V借此发声来“逼迫”老郑公布捐款去向,以显示自己的“大公无私”,网友也没必要那么意气用事。一切都是先治好病,这是捐款的初衷,去向等治病好了,老郑自然会公布。

你觉得老郑应该公布捐款去向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老李有刀


我的钱我作主。我爱捐给他、他喜欢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必公开。



红颜女神8855


网友们捐钱给郑成月,大家都是真心自愿的,不只给老郑治病,还欠帐也好,甚至是旅游买房都行,目的是帮助老郑过上好日子,因为大家捐的是正义是良心,不是钱。对于别人要求老郑公布用途,觉得是居心不良,网友们也不客气地怼他。不过从老郑个人角度出发,他肯定是会公布的,也算是对网友们的一种交待。因为老郑这么一个有正气的人,一向光明磊落,他怎么会不认真处理呢?要是他是一个没原则的人,当年根本就不会去为聂翻案。因此老郑执意要公布捐款用途,是他为人的一个体现,不这样做,他会觉得心不安。其实,老郑我跟他说一句,根本不需要这样做,太麻烦太辛苦,留点精力养好病,争取早日出院,才是网友们最希望看到的。




用户54463913211


郑成月收到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折射人性的扭曲和冷漠。

说到郑成月,必须先回顾聂树斌的案件始末。 1994年8月,河北石家庄市的一名中年妇女在石获公路附近的农田被奸杀。随后,聂树斌因种种作案嫌疑被抓获,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后最终被定罪。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被执行死刑。是年,聂树斌21岁。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件做出再审判决,宣告聂树斌无罪。

这是一份迟来的判决,因为对于聂树斌而言,他的人生已经永远定格在1995年4月27日。

都说正义或将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然而,对于聂树斌而言,迟到的正义还算是正义吗?

在聂树斌案件申冤平反的过程中,郑成月这个原河北广平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副局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郑成月最先对外批露了聂树斌“一案两凶”的细节。

2005年,郑成月在侦办王书金案件时,意外发现王书金在河北各地先后奸杀4名妇女,而其中一起竟然在时间、地点、作案细节等方面与聂树斌案件高度一致。通过认真核查所有证据,郑成月认为聂树斌是被冤枉的。

在通过正常司法渠道无法为聂树斌申冤的情况下,郑成月将聂树斌案件的种种疑点向外界批露,从而引起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并推动了聂树斌案件再审,最终得以宣告无罪。

做为推动聂树斌案件平反的最大功臣,郑成月却因此多次被恐吓、举报甚至调查,并于2009年在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位置被劝退。

被劝退后的郑成月陷入贫病交加的境地,身患尿素症、肾功能衰竭等九种疾病,被迫借贷求医,欠下数十万元债务。郑成月晚境的困顿,极尽凄凉。

郑成月境遇被媒体批露后,受到公众强烈的关注。为郑成月事迹所感动者纷纷解囊,通过网络媒体设立的账号进行捐款,还有部分网友以赠予的方式,将捐款直接打入郑成月亲属的账号。目前,捐款数额已近百万元。

公众的慷慨捐赠,反映的是人心所向:好人应当得到好报,正义应当给予鼓励。而对于郑成月而言,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才是对其正义行径的最好嘉勉。

然而,在捐款一事上,媒体某大V却发文要求郑成月公开捐款账目。这个大V,不关心郑成月身患重症的现实,只关心公众爱心捐赠的那些金钱。这个大V,表面上好象是占据着道德的至高点来评说是非,内心里却深藏着极尽的阴暗面。

众所周知,网络媒体组织的捐款活动,自有网络平台监督捐款资金的使用。而公众个人直接的捐赠,纯属公众个人的爱心意愿,是属于无偿的赠予,凭什么要向大V你公开账目?

某大V要求公开捐款账目的说法,折射的是其人性的扭曲和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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