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俩被迫挨冻 竟因“怀疑你窃暖”

■经记者协调,家住富瀛苏园的老两口缴纳今冬取暖费后已经供热

2018年11月29日

老俩被迫挨冻 竟因“怀疑你窃暖”

■家里没有暖气,老人只好靠“小太阳”取暖。

■释疑:热用户申请空置房,与家中供暖方式以及是否住人无关

家中有一年没住人,热用户申请了空置房,冬季采暖期只缴纳了20%的热损,收费方也采取了有效措施。可不成想,今冬供暖期来临前,热用户想要恢复供热,却被要求先补交那一年的全额取暖费,理由是“家中曾住人,存在窃暖现象”。近段时间,长安区富瀛苏园21号楼和裕华区万达公寓4号楼的热用户都遇到了类似“被窃暖”现象。

昨日,对于热用户咨询的“暖问题”,本报记者联系多方给予权威解答。今日,本报“供暖热线”96399、88629260、88629426将继续为您开通,如果您在供暖过程中遇到了问题,随时可以联系我们。

富瀛苏园:怀疑窃暖?老两口被迫挨冻

从供暖日至今,家住长安区富瀛苏园21号楼的梁先生家都没有供暖,理由是“收费方怀疑我2016年申请了空置房却窃暖,若我不补缴全款,就不收我今冬取暖费,可我家当年根本没住人,也没有用暖,为何要补缴钱?”由于对此事产生分歧,梁先生夫妻俩每天只能靠电暖器取暖,心里十分委屈。

梁先生今年69岁,和老伴住在富瀛苏园21号楼的17楼,据他介绍,该小区为新建高层住宅楼区,于2015年交房,同年就开始供暖,小区为地暖。这些年,他都是到物业办公区缴纳取暖费。“供暖第一年,我们就缴纳了全额取暖费2500多元。”梁先生说,第二年新房装修好后,他们没有入住,直到2017年10月,他和老伴才正式乔迁新居。为此,2016年冬季采暖期,他申请了空置房,只缴纳了20%的热损,对方也采取了有效措施。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今年11月2日,他去物业处缴纳今冬取暖费,对方却拒绝收费,“他们说我家2016年买了300元的水电,当年住人了,存在窃暖现象,要求我们补缴全款。可那年我家只装修没入住。更何况,当年冬天采取了有效措施,咋又说我家窃暖呢?”梁先生认为对方此举不合理。

记者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热用户想要申请空置房,与家中供暖方式以及是否住人无关。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按计量收费的空置房不用热的,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28日下午,记者首先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2015年至今,该小区的取暖费都是开发商富瀛(音)地产在收费,至于梁先生家的情况,他们不清楚,也不知道地产方的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梁先生提供的富瀛地产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据悉,为该小区供热的是河北玉石高营热力有限公司,对方也表示富瀛苏园小区尚未一管到户,今年是地产在代收取暖费。详情还得咨询地产方。

为此,记者拨打了长安区供热服务监督电话,一位房姓工作人员记录下梁先生家的情况,表示会协调处理此事。当天15时30分许,长安区供热办人员打来反馈电话,表示已跟地产方的一位负责人沟通过,现在只需梁先生缴纳今冬的取暖费,对方会马上为他家供热。随后,梁先生也打来反馈电话,表示也接到了长安区供热办的电话,他会马上去缴纳今冬取暖费。截止发稿时,梁先生告知记者,家里暖气已经开通。

万达广场公寓:

拆了供暖管道阀门 今年却让补交全款?

裕华区万达广场公寓4号楼业主李先生也遭遇了“被窃暖”的问题,“去年我申请了空置房,前几天,我去物业处买电,对方非说我家去年用了暖气却只交了热损,让我补交暖气费,否则不卖给我电。”

据李先生介绍,万达广场公寓属于商住楼,他购房后长期出租,“去年冬天我家没住人,我只缴纳了热损,物业也采取了有效措施,把我家楼道供暖管道阀门拆了。”然而,前几天,他到物业处买电,对方却让他补交去年的全额取暖费,李先生认为不合理。在跟物业沟通后,他先缴纳了今冬全额取暖费,对方才卖给了他家电,“我就想问一下,什么才算空置房呢?”

当天,记者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热用户想要申请空置房,与家中供暖方式以及是否住人无关。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按计量收费的空置房不用热的,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卓达太阳城:改地暖后物业不退装修押金?

“我家在装修时改成了地暖,物业并没有反对,现在物业却以此为理由不退我2000元装修押金,这合理吗?”昨日,卓达太阳城小区业主孙鹏(化名)反映道。

据孙鹏介绍,他是卓达太阳城自由之邦小区业主,交房后长期空置。今年上半年,他开始装修,按物业要求缴纳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最初家里是暖气片,我想改成地暖,在装修前也跟物业沟通过,对方没有反对,我就改了。”孙鹏说,装修结束后就进入了今冬供暖期,新改的地暖未出现问题,他去找物业退还装修押金时却被拒。

采访当天,记者联系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居民装修时,都会有《装修申报表》《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须知》等材料,里面明文规定不允许居民私改地暖,所以该业主行为违规,因此不予退还装修押金。

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擅自接管用热;(二)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三)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四)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五)破坏供热计量器具准确度;(六)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若有热用户想要改变原有的供热设施,需向辖区供热单位递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改动,如若私接私改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行为的,都将按规定受到相应处罚。

对此,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表示,居民个人是不允许私自改装地暖的,如果确实有需要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但是,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没有法律依据的,居民可以拒绝缴纳。对于像本事件中提到的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后拒绝退还的,居民可以向房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处罚措施,居民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天下午,孙鹏反馈说,物业已联系他表示会协商处理。本报也会继续关注此事。

庄窠小区:师傅上门排水维修收50元?

昨日,长安区庄窠小区居民崔强(化名)来电反映,他家暖气不热,换热站师傅上门放水排气后要收50元的“上门服务费”,不知是否合理。

据崔强说,今年供暖初期,他家暖气管道循环不好,供暖效果不理想。他想起连接户内管道与户外管道的锁闭阀,欲通过拧阀门放气的办法来尝试提升暖气温度。“锁闭阀居民个人拧不了,我就找来换热站师傅帮忙。”崔强说,师傅上门后,放了放水、排了排气,近半个小时后,暖气才热乎起来。这时,师傅提出要收取50元的“上门服务费”。问及原因,师傅表示,这笔钱属于“合理收费”,因为锁闭阀以里属于个人负责范围,如果涉及上门维修,则需要居民个人自行承担这笔费用。无奈之下,崔强只好缴纳了这笔“上门服务费”。

据悉,该小区属于华电供热,而换热站则是由华电所委托的恒洋供热服务有限公司来负责的。

当天,记者先联系上恒洋供热,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笔“上门服务费”是合理收费。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锁闭阀在正常供暖状态下处于开放状态,如果供暖出现故障才需要关闭锁闭阀。供热管理条例中并无上门服务收费的规定,倘若是居民自家暖气出现问题,需要工人师傅上门维修,则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维修服务费,但收费标准并无具体规定,理应遵循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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