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执法车剐蹭商贩致其烫伤,交警:无牌上路违法

【撰文/赵三军 统筹/刘姝蓉】今日(11月29日),针对网络流传的“无牌执法车追赶商贩致对方烫伤”视频,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发言人邢红军告诉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wnen),车辆需悬挂号牌才能上路,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县委宣传部表示,两名追赶商贩的城管已被停职接受调查。视频显示,一辆未悬挂牌照的执法车与一个卖热豆腐的商贩三轮车剐蹭。三轮车上的豆腐汤倾洒在商贩身上,将其烫伤。执法车上的一男一女下车后,女性工作人员一直在拨打电话,男性工作人员则在拍摄车辆的受损情况。


无牌执法车剐蹭商贩致其烫伤,交警:无牌上路违法


网传视频截图

中牟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长张效强今日(11月29日)在电话中告诉大白新闻,据他了解,并不是网传的执法车把三轮车撞停在路边,而是三轮车在强行超车时导致热豆腐汤倾洒。张效强还称,这名商贩经常在幼儿园附近占道经营,车上还有煤气罐,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多次驱赶无效。11月27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他进行驱赶时,三轮车上的招牌夹住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的手,其被拖行了约200米,并非城管在追赶商贩。此外,针对涉事执法车未悬挂号牌的问题,张效强称,那辆执法车为电动汽车,不需要上牌。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发言人邢红军告诉大白新闻,电动汽车与燃油机动车一样,同样需要悬挂号牌才能上路,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如查到这种行为,将对司机执行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中牟县县委宣传部今日表示,中牟县综合执法局调查组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两名执法人员停职接受调查;由执法大队负责人到医院慰问被烫伤的商贩卫某,并先期垫付医药费用2000元。经检查卫某属浅一度烧伤,下一步将协助医院做好治疗工作。该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最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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