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動|聚餐貪杯醉駕上路,老司機駕照吊銷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百日安全行動部署”,為進一步淨化市區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營造穩定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東莞交警在11月28日展開各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在重點路段設立執勤點,對過往車輛展開逐一排查。

行動共查扣車輛678輛,查處交通違法3077宗,查獲涉酒駕駛違法40宗(其中飲酒後駕駛31宗,醉酒後駕駛9宗)。

聚餐貪杯醉駕上路,老司機駕照吊銷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百日安全行動|聚餐貪杯醉駕上路,老司機駕照吊銷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11月28日晚,東坑交警大隊在轄區東坑大道東坑汽車站路段設點開展酒駕毒駕違法行為整治全市統一行動。當晚22時40分,一輛粵S2LXXX號牌的小轎車經過執勤點,被交警攔下例行檢查,駕駛員許某將車窗搖下後,其通紅的臉立即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通過酒精測試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1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隨後許某被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據瞭解,許某晚餐和幾個兄弟聚會時禁不住勸喝了不少酒,同行的幾位朋友也都喝了酒。雖然當時就有人提議找代駕來開車,但許某自信地認為自己是一個老司機而且熟悉周邊路況,沒有這麼容易被抓到,於是就抱著僥倖的心理開車上路。

目前,許某血檢結果已經出來,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13 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東坑交警大隊將依法吊銷許某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義氣女”代友開車醉駕被抓,卻連朋友全名都不知道

百日安全行動|聚餐貪杯醉駕上路,老司機駕照吊銷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11月28日晚,莞城交警大隊部署警力,開展打擊涉酒駕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夜查行動。11月29日0時32分許,執勤人員在運河東三路執勤點對途經機動車駕駛人展開吹氣篩查。檢查發現,一女性駕駛人王某涉嫌醉酒駕車,經對王某進行送院抽血檢驗,其身體血液酒精含量為191.15mg/100ml,為醉酒駕車。

據王某供述,2018年11月28日晚22時許,王某一朋友開車載著王某到南城某菜館參加婚宴。期間王某約喝了半瓶紅酒,共計380ml。0時許散席後,王某朋友稱自己對回去的路不是很熟悉,喝的酒也比較多,便讓王某代其開車。王某當時酒意上湧,未曾認真思考便答應了,當即坐上駕駛位,載著其朋友回莞城,結果車輛在行駛至莞城運河東三路電化大廈對出路段時被莞城交警查獲。被查後,王某表示自己與那位朋友並不熟悉,甚至連她的全名都不知道,也忘了當時為何會答應對方的要求。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知法犯法要不得,心存僥倖終落網

百日安全行動|聚餐貪杯醉駕上路,老司機駕照吊銷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11月28日晚,長安交警大隊在轄區橫中路段設立執勤卡點,對過往卡點的車輛逐一檢查,在20時30分許,發現一輛有涉酒嫌疑的棕色粵S牌小轎車,執法民警迅速對該司機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測得駕駛人酒精含量為 28mg/100ml,屬酒後駕駛。

據張某交待,當晚他開車和同事一行三人去大嶺山某農莊吃飯。原本要開車的他早在心中打好了算盤: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後中途上司也來到飯局,小酌了幾杯啤酒。飯後,張某在要返程時想叫代駕又因為地處偏僻,遲遲叫不到代駕。於是,張某便駕車帶同事一起返回長安,途經橫中路被長安交警查處。

目前,張某因酒後駕駛將被處以暫扣駕駛證半年,記12分,罰2000元的處罰。

實習期女司機醉駕出車禍,酒精測試結果直達17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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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凌晨,東城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東城南路又一居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車與道路設施發生碰撞,隨後撞上停放在路邊的車輛。接報後,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前期防護措施,並協助救護車將車上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治療。同時,現場發現涉事女司機散發強烈酒氣,執勤民警立即將司機控制(現場酒精測試結果為171mg/100ml,屬醉酒駕駛),帶到東華醫院進行抽血處理,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據瞭解,該司機梁某琪,女,21歲,駕駛證還處於實習期,當天凌晨1時左右和4名朋友在某酒吧喝酒,大約凌晨2時,梁某琪在喝了酒的情況下駕駛粵S9***M號轎車載著乘客 “轉場”到東城山姆大叔酒吧,卻在途經東城南路又一居路段時,受到酒精的影響,在左轉彎過程中失控與道路設施相撞,造成車上乘客受傷及兩車和道路設施不同程度損壞。

目前,她將面臨是刑事拘留、吊銷駕駛證等嚴厲處罰。

無法到達公司的路!離公司100米,司機醉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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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晚,沙田交警大隊開展交通安全隱患車輛暨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整治全市統一行動,在轄區公安分局紅綠燈路口、港口大道銀通路紅綠燈路口設卡盤查。

當晚20時15分許在銀通路執勤點,一輛白色轎車在距離執勤點幾十米時停了下來,發現有情況,民警立即上前指揮該車靠邊停下,並當場對駕駛人楊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的血醇含量是8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後依照程序將楊某帶去抽血檢查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楊某酒精含量為102.9 mg/100ml。駕駛員楊某對結果感到疑惑,提出異議要求重檢。第二次測試結果為97.3 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此時,楊某也承認自己確實喝了比較多的酒,對結果無異議。

據楊某交代,當晚18時30分許,他與幾位朋友在大排檔吃飯,期間喝了2瓶啤酒(約1200毫升),吃完飯後便載著2位同事回公司,在距離公司不到100米的地方被執勤民警查獲。

目前楊某因涉嫌醉酒駕駛,將面臨刑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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