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了就業協議書後,發現協議不公平,違約需要繳違約金10000元,怎麼辦?

默默MOFAN


協議儘管是三方,但最後發現都是約束畢業生,對企業沒什麼約束。

所以總是看到企業要附加協議,要有違約金,可是畢業生沒有什麼能力去約束企業,企業違約,畢業生只能乾瞪眼。

企業的違約金理論上不合理不合法,但很少有人會訴諸法律,因為對於學生來講,成本太高;學校也很難約束企業,只能說下次不讓你來學校招聘,其實沒有更好的辦法。

對於學生來講,籤協議意味著與企業建立了協議,有事實上的法律要約,有些規定是要求企業不能以違約金約束學生,這就是矛盾:法律和規定的矛盾

解決方法

最簡單:支付違約金

複雜的:自己或學院出面溝通,降低違約金

拖字訣:不要新的協議,在新單位直至簽訂勞動合同。

這樣的危險在於前一家單位的起訴或投訴,起訴經法律,投訴經學校或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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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找學校的就業指導老師或者輔導員,指出其不公之處,請求老師幫助,由老師或學校與就業單位溝通,改變不公條件;如若不成,可經由學校或自己向教育廳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反映,每年都會有學生被用人單位坑,所以教育廳也比較重視這種情況,一旦情況屬實並且存在欺詐行為,教育廳可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最後,不得已的措施,像仲裁機構或者法院提起仲裁或起訴。

畢業生籤合同需要重之又重,三思而後行,不要因急於找工作而輕易與人籤合同,籤合同時不懂或有疑問最好詢問就業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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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和新公司籤個兩方協議,等到你和舊公司約定的報道日期那天,前往舊公司報道,然後就走,這樣三方協議自動失效。你繼續回新公司上班就可以了。完全不必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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