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癮”女兒供貨 老母親兜售 二人聯合販毒被捕獲刑

吉安法院網訊 身染毒癮的楊某(女)從毒販手中購買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分裝成小包,放在母親湯某家中,讓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代為兜售。公安機關在楊某、湯某與吸毒人員進行毒品交易並錢貨兩訖之時將二人當場抓獲。近日,此起母女聯合販賣毒品的案件在吉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2010年,楊某在與丈夫離婚後開始沾染毒品,數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並於2014年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強制戒毒後的她仍然執迷不悔,為了應付吸食毒品產生的巨大開銷,她做起了“以販養吸”的勾當。楊某的販毒手段非常隱秘,她在KTV等場所內從綽號為“猴子”的人手中購買毒品,用小袋分裝,放置於吉安縣澧田鎮的母親家裡。楊某的母親已70餘歲,愛女心切的她索性幫女兒幹起了兜售毒品的買賣,此後陸續有“癮君子”上門前來購買毒品。

2018年4月至5月期間,吸毒人員肖某和彭某多次來到位於吉安縣澧田鎮的湯某家中,以300元至400元的價格從湯某處購買冰毒用於吸食。2018年6月的一天,吸毒人員肖某來到湯某家中,其以購買毒品為由,要湯某把毒品拿出來,湯某拿了9小包冰毒出來,二人錢貨兩訖之時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當場抓獲,同時還在湯某家的儲藏室中抓獲了楊某。

吉安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湯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多次非法販賣毒品,二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在販賣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楊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湯某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判決楊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湯某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人均表示服判。日前,楊某、湯某已移送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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