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07.橫山馬坊特大爆炸案

案件發生在古老的陝北黃土高原。

這起案件的發生,將為這塊厚重的土地留下悽慘的一頁。

2001年7月16日夜,地處無定河畔的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夜幕深邃,月光朦朧。

勞累了一天的人們早已進入了夢鄉,整個村莊顯得格外寧靜。人們誰也不會想到,一場災難竟會從天而降。

凌晨3時25分。

突然,“轟隆……”一聲巨響,把方圓10多里的村民驚醒,人們在驚愕中顫抖,是地震?還是原子彈爆炸?……

隨著聲響,村莊中心升起一柱巨大的火龍,高達數十丈,捲起的煙土沙塵籠罩了整個村莊。突如其來的滅頂之災嚇懵了村民,一時間,哭聲,叫聲,呻吟聲,以及牲畜的嘶叫聲連成一片,把馬坊村搞得天翻地覆,鬼哭狼嚎。

爆炸中心發生在馬坊村的餘溝自然村。

爆炸現場令人不寒而慄,膽戰驚心。

炸點中心位於村民馬世貴院中,爆炸形成巨大的漏斗型.

炸坑,炸坑南北長27米,東西長36米,坑深7米多,坑底炸出的地下水也有1米多深,最深處距炸坑邊沿達25米左右,把馬世貴的窯房院落炸得無影無蹤。

爆炸形成的衝擊波把周圍一里多的樹木、花草、莊稼全部衝倒,炸傷炸死的豬、狗、羊、鴨不計其數,遍佈房前屋後……

整個村莊瓦礫遍地,一片狼藉,嚴重受損,其中71戶311間房屋毀損嚴重,21戶81間房屋全部炸塌。

由於爆炸正好發生在半夜時分,300多熟睡的人們被埋壓廢墟之中,10多名村民被炸得粉身碎骨,血肉橫飛,其手、腳、頭顱、五臟、皮膚等器官組織被炸飛在數百米以外的地方,有的掛在樹上,有的拋在路上,隨處可見,其情景實在慘不忍睹,催人淚下……

死亡人員中,有夫妻,有母女,有老人,有兒童。有一戶人家全部被炸死,只有一個小女兒外出走親戚,才倖免於死;一位上大學的學生剛從學校回來被炸死,隨同他來度假的同窗好友也被炸死;尤其是馬世貴一家六口竟在這次災難中全部喪命,屍骨未留。

這次災難共造成83人死亡,98人受傷,311間房屋嚴重受損,直接損失高達562萬元,是我國僅次於石家莊市爆炸案的又一起特大爆炸案。

這就是震驚全國的橫山馬坊“7.16”特大爆炸案!

爆炸驚動了全國。

一場緊張而有序的搶救工作展開了……

在各級黨政機關的重視和領導下,各有關部門的支援和幫助下,在公安幹警的努力下,以及廣大群眾的配合下,救援工作和善後工作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效果。受傷的群眾及時得到救治,損壞的房屋開始修建,村民的情緒逐步穩定,馬坊村漸漸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然而,是什麼原因造成這場災難,人們在猜測、在議論:

是恐怖分子在破壞?不像,因為這裡既不是鐵路通道,也是不是公路要道,更沒有埋設西氣東輸的天然氣管道……

是犯罪分子投擲的炸彈?也不像,炸彈沒有如此大的威力……

經過現場勘察和專家的縝密分析,發現爆炸物中含有大量的TNT成分和氣味,爆炸很可能是由TNT炸藥引爆而形成的。但據專家分析,如屬TNT炸藥,至少也要有30至40噸左右,這麼多炸藥究竟從何而來?又是怎樣燃爆的?

於是,專案組展開了艱難細緻的調查工作。

據村民反映,馬坊村近幾年來,一直有人私自制造土炸藥,而且數量很大,近期由於查的緊,不敢公開製造,但仍在秘密生產中。據一村民反映,死者馬世貴(即爆炸中心處)就是生產土炸藥的人員。爆炸很可能就是他家生產存放的炸藥所致。

那麼,這些炸藥又是如何爆炸的?是自燃自爆?還是生產製造時引爆的?還是有人故意爆炸的?這一切成了專案組調查的重點。

就在此時,在清理外圍現場時,發現了導火索的遺物,經檢測分析,竟是點燃後的導火索遺蹟。

經過專家們的分析和專案組的論證,一致認為這起爆炸事件是一起人為製造的特大刑事案件!

於是,專案指揮部迅速調集上百名公安幹警,對這起爆炸案展開了聲勢浩大的刑事偵破工作。

專案組首先對爆炸前一天,即7月15日住在馬坊村的人員及其外出的人員一一進行排查。由於死傷人員太多,群眾情緒太大,調查工作異常艱難。

接著,專案組又把排查人員鎖定在製造土炸藥的人身上,破案有了新的突破。

專案組發現馬坊村有一個以馬耀岐、馬世貴等人為主的地下製造土炸藥的窩點。

很快,一個人引起了偵查人員的高度注意!

他就是馬宏清,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餘溝村民小組村民。爆炸案發前一天即7月15日晚上他從延安回到馬坊村,案發後去向不明。此人陰險、內向、自私,近年來從事非法制造、買賣炸藥,還開辦一石料場,因經營不善,債臺高築,行為反常。另查該馬懂得爆破技術,是重點嫌疑對象。

7月30日,專案組集中圍繞馬宏清展開秘密調查,四處查找其下落。

8月1日夜,馬宏清潛回家中。

8月2日,專案組傳喚馬宏清進行審查,馬宏清只交代了他非法制造、買賣炸藥的情況以及案發前後的行蹤。

偵查人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採取了欲擒故縱的偵破手段,將馬宏清放回家中繼續秘密監控。

8月4日,再次傳喚馬宏清,並對其家中進行了搜查。

誰也沒有想到,一本日記,竟為這起特大爆炸案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

馬宏清的二女兒馬××,這位年僅16歲的姑娘,在她2001年3月21日、22日、23日的日記中,記載了其父親近日來的反常情況和酒醉後給人打電話說“我要炸……”的內容,並反映出她害怕、焦慮的心情和對父親的關愛。

偵查員立即找馬××核實,馬××談到其父曾說“如果告不倒,一炮就把他們轟了”,以及“咱村有黑社會”之類的言詞。

一系列的線索和證據,使馬宏清的作案嫌疑進一步上升!

8月4日至5日,專案組具有豐富審訊經驗的公安幹警對馬宏清再次進行強大的攻堅審訊。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馬宏清供述了他一人到馬世貴家存放炸藥的地方引爆炸藥的犯罪事實。

馬宏清的口供與現場勘驗筆錄、偵查實驗、法醫的鑑定及所收集的其他證據完全一致。

這起造成80人死亡、98人受傷、311間房屋嚴重受損、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626473.30元的“7.16”馬坊特大爆炸案成功告破!

爆炸犯馬宏清,又名馬謀幸,男,1950年9月19日出生,陝西省橫山縣人,漢族,文盲,農民,住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122號。

就是這樣一個山野農夫竟製造了這起令人髮指的“7.16”馬坊特大爆炸案。

1995年,馬宏清在開辦石料場期間與本村村民劉世偉產生矛盾。

在之後的六年裡,馬宏清雖然多次開辦石料場,製造販賣炸藥,但總是事與願違,不近人意,生意連連虧本,欠債高達7萬餘元,整日債主圍門。

這對一個農民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沒有文化知識的馬宏清不總結經驗教訓,反而認為這一切都是劉世偉背後搗鬼所造成的,怨恨日益加深,進而產生了炸死劉世偉的念頭。

2001年7月13日、14日,馬宏清正在延安市李渠鎮李家溝村經營管理自己開辦的石料場,兩天內卻多次接到本村村民王青娃的電話,向其索要20800元炸藥款。

已近身無分文的馬宏清根本無力償還這筆鉅額欠款,債主不近人情的催賬,令馬宏清焦頭爛額,從而加劇了要炸死劉世偉的惡念!

7月15日上午,馬宏清在石料場找到兩枚紙火雷管和約14米長的導火索,將導火索砍成等長的兩段,分別安裝好雷管,並隨身帶上搭乘中午的公共汽車從延安返回馬坊村。

到達馬坊村時,已近黃昏,馬宏清將安裝好的紙火雷管和導火索隱藏在家中安全的地方,便與王耀清、王耀根商量去內蒙烏海市討債還款之事,但因種種原因未能談好,於是又回到家中。

2001年7月16日凌晨3時許,輾轉反側了一夜的馬宏清最終沒有戰勝邪惡的驅使。

趁著家人熟睡之機,馬宏清拿著準備好的紙火雷管和導火索,偷偷走到先前探清的本村村民馬世貴家存放炸藥的小窯背後,準備偷出一袋炸藥去炸劉世偉。

但小窯的後窗被鐵絲網封死,根本拿不到炸藥。這也許是老天爺在冥冥之中不想讓馬宏清炸死劉世偉吧!

此時的馬宏清本應就此打消他的惡念,但當他想到自己幾年來坎坷的經歷,日夜辛勤的勞作,換來的卻是無法償還的鉅額欠款時,一個新的更加可怕的惡念湧上心頭:

“活著還有什麼意思!還不如和這些炸藥同歸於盡!”

於是,馬宏清從地上撿起一根樹枝,站在一個樹墩上,將小窯中靠牆的一隻裝炸藥的膠織袋捅破。

接著,馬宏清將事先準備好的導火索插入紙火雷管內,用打火機點燃了一支香菸。猛吸了兩口後才點燃導火索,並將雷管插入捅開的炸藥袋中。

馬宏清跳下樹墩感到全身在顫抖,他猛吸了兩口煙。突然,腦海中又一個念頭閃過:“不行。如果炸不死自己,成了殘廢,更讓姓劉的恥笑!”

馬宏清猶豫片刻,立即改變了死的主意,大步向公路方向走去,很快便回到了家中,睡到炕上。他根本沒有想到他點燃的竟然是30噸炸藥,其後果是何等的可怕啊!

點燃的導火索在燃燒,馬坊餘溝村的村民們還在甜美的夢鄉中沉睡,而死神卻正在悄悄地向他們逼近!

終於,橫山馬坊“7.16”特大爆炸案就這樣發生了。

可怕的爆炸使馬宏清家的窯洞也劇烈抖動,馬宏清心裡充滿了恐懼。當他站到爆炸後的廢墟上時,全身顫抖,兩腿發軟,這些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鄉鄰們、親朋們,一夜之間,竟葬送在自已的手下,家園消失,死無全屍!

馬宏清恨透了自已!後悔不該一念之差,犯下如此滔天罪行!

他根本無法面對自己所做的一切,遂於7月16日上午逃離了馬坊。

逃亡的日子異常痛苦,馬宏清提心吊膽,夜不能寐,一閉上眼睛,馬坊村的慘狀便浮現在腦海。

7月30日,馬宏清逃到內蒙古烏海市在海南區住了兩天,恐懼和悔恨使他再也無法繼續承受下去,他買了一桶汽油準備自焚,但還是沒有決心去見上帝!

8月1日深夜,馬宏清潛回家中,即被公安人員傳訊。但他仍然心存僥倖,只交代了制販炸藥的事實,不觸及爆炸問題。後在強大的政策攻勢和一系列證據面前,馬宏清才供述了自己爆炸的犯罪事實。他長舒了一口氣,一再要求不要再將他帶回馬坊,他無法面對自己一手製造的慘案,也無顏再見家人和馬坊的父老鄉親!

多行不義必自斃,喪盡天良理難容!法律豈能饒恕罪孽!

2001年9月3日8時30分。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當庭認定馬宏清犯爆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報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9月17日依法做出終審裁決,維持並核准馬宏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月23日,馬宏清被押赴刑場,一聲正義的槍響,馬宏清為自己的生命劃上了可恥的句號!馬宏清死了,但被馬宏清點燃的炸藥從何而來?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經過進一步查證,非法制造、銷售炸藥,並獲取鉅額利潤的馬耀岐、劉世才也露出水面。

原來,在1995年期間,馬宏清曾與馬耀岐未經任何機關審批,自行購置了設備,並僱傭工人,在馬耀岐舊宅內非法制造硝銨炸藥300餘噸

1996年馬耀岐繼續夥同劉明貴、馬耀貴(已在該次爆炸中死亡)在原廠址非法制造硝銨炸藥340噸。

馬耀岐後於1997年將該炸藥廠轉讓給劉世才,劉某又夥同馬耀存、劉炳南非法制造硝銨炸藥260餘噸。

1999至2001年3月,馬耀岐又與劉世才、馬耀貴合夥非法制造炸藥945噸。

他們所非法制造出的硝銨炸藥,大都銷往神木、府谷等地的煤礦使用,從而贏得鉅額利潤46萬餘元。

2001年3月以來,馬耀岐與劉世才仍然頂著嚴厲打擊製售爆炸物犯罪的鬥爭,繼續生產炸藥。這次爆炸的炸藥就是馬耀岐和劉世才為逃避“涉槍治爆鬥爭”的打擊,將30餘噸銷銨炸藥藏匿於馬坊餘溝村村民聚居區的馬世貴小窯中,後被馬宏清引爆的,製造了這起駭人聽聞的“7.16”特大爆炸案。

爆炸案發後,自知罪孽深重的馬耀岐、劉世才不得不投案自首。因其罪行嚴重,亦經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2年4月3日,馬耀岐、劉世才也以身正法,被執行槍決。

一起震驚全國的“7.16”馬坊特大爆炸案雖然就此劃上了句號,但那些慘遭不幸的馬坊村民們,卻永遠都無法從這場災難的陰影中解脫出來!

據統計,“7.16”馬坊特大爆炸案中喪生的人員中女性和未成年人居多,那些被喻為“花朵”的孩子們,還沒有經歷人生的酸甜苦辣,就被無情地奪去了生命!

更有甚者,在這次爆炸中,有的全家都葬身於廢墟之中,家破人亡!其中馬世貴全家6口人及另外3人,均被炸成碎塊,死無全屍!

馬宏清曾懺悔地說“我在經濟上無法給那些受害者賠償,就讓我的命來頂吧!我今生今世無法補償,只乞求來生再世當牛作馬報答他們……”

馬宏清被槍決了,馬耀岐、劉世才也被正法了,但他們的死已無法挽回那些生命和美麗的家園!

前車之覆,後人鑑之。

--轉載自《震驚全國的榆林十大奇案》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07.橫山馬坊特大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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