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影視圈陰陽合同、霍爾果斯大量影視公司註銷之後,今日再有涉稅消息傳出。有消息稱,3天內已有17位演藝人士被約談,相關補稅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今天,影視圈的藝人、導演、編劇等工作人員的朋友圈流傳著這樣一則消息:有部分影視工作室陸續接到稅務部門的補稅工作通知,共分為4個階段進行:自查自糾、約談補稅、稅務上門輔導、檢查以及重點檢查(稅務抽查)。
其中,在3天內,浙江已有17位藝人被約談,補稅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證券時報記者隨後向多位影視從業人員求證,除個別表示尚不知情外,其餘均表示確有此事。根據相關約談要求,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3年總收入的70%(最少)按個人勞務計算稅款。以總收入為100萬元的工作室為例,100萬*70%為個人補交勞務費用的計稅依據(按照最高40%勞務稅率計算),同時扣除之前已經繳納過的稅款金額,最終補繳稅款確定為192500元。總體來說,工作室補繳稅款的稅率大約相當於工作室總收入的20%。
消息傳出後,引發影視圈內人士震動,不少人表達出悲觀情緒。作家、編劇趙冬苓表示,各協會和全體從業者應該積極行動起來,為保護影視業的發展,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集體發聲。
對此,網傳一張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會長劉和平的朋友圈截圖稱,已與國稅總局領導溝通,取得了一定成果。 “今天上午跟國家稅務總局領導溝通交流得很好,國家對影視行業的扶持政策不變,只會更好,關於這三年補繳應納未納稅款對編劇行業已明確答覆,按2002年國稅字52號文件繳納16%稅款,未足16%補足即可。”
認證資料為“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官方微博賬號隨後也轉發了這個朋友圈截圖。該委員會稱,29日上午該會會長劉和平、副會長汪海林結合當前形勢及幾位副會長和廣大編劇的意見前往廣電總局與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領導進行會談,關於查賬徵收的工作編劇工作委員會一直在積極的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後續還會繼續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繫。
根據前述“通知”,稅務部門將在2018年12月初內部定好約談名單,橫店實驗區建議自查自糾階段時間越早越好,儘量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也就是說,此次補繳應納未納稅款的影視工作室名單主要由稅務部門決定,尚未在全國推行。截至記者發稿,國稅總局和浙江稅務局尚未對該消息作出回應。
記者通過企查查搜索關鍵詞“橫店影視工作室”,發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多達783家。記者發現,多數影視工作室辦公地位於東陽市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商務樓內。
一位不願具名的導演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影視製作技術成熟,准入門檻很低,很多影視工作室都是沒有盈利甚至負債的。一些電視電影類的工作室因為前兩年在投資風口上,盈利可觀。但是一些如廣告、婚紗攝影等小製作工作室,因為同質化服務嚴重,日子反而非常艱難。並且小工作室營業額少,偷稅漏稅的情況也較少。
而另一位電視編劇則直言,編劇的工作室和明星、藝人的工作室完全不是同一個性質,相對而言,編劇的收入更少、成本更高,如今卻按相同的標準補繳稅款,稅務負擔明顯偏重。
前述不願具名的導演則建議稱,可以對補稅主體做一定區分,對一些小微型工作室,還應該適當減免稅,把影視行業的魚養大,不能一刀切,否則大工作室傷筋,小工作室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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