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怒掀影視圈冰山一角,藝人“陰陽合同”是否屢見不鮮?

最近,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曝光演員范冰冰4天片酬六千萬,一石激起千層浪。他先是在微博曝光了范冰冰一千萬的合同,後又爆料一千萬只是一部分,實際隱藏另一份價值五千萬的“大合同”。合同中還涉及“專屬化妝師的酬勞,高達8萬人民幣(稅後),且該化妝師不為其他人化妝”“其中在外地宣傳時需至少一輛奔馳轎車,及一輛豪華別克七座商務車,機票標準是頭等艙”等大量細節。

崔永元怒掀影視圈冰山一角,藝人“陰陽合同”是否屢見不鮮?

如果暫且放下事件中合同是否真實、是否涉及披露隱私等問題,此次事件之所以能獲得如此高的關注度,焦點還在明星高片酬。

崔永元怒掀影視圈冰山一角,藝人“陰陽合同”是否屢見不鮮?

然而,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關部委和協會的限定,並沒有遏制明星片酬畸高,反而出現“陰陽合同”這樣的應對措施。

針對被爆疑似影視明星以收入一高一低的兩份合同(俗稱“陰陽合同”)偷逃稅款一事,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已責成地方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綜合我國合同法及稅法相關規定,“陰陽合同”是區別於稅收籌劃合理避稅的違法行為。網上曝光的6000萬元酬勞屬演藝勞務收入。如果作“陰陽合同”處理,可逃掉一大塊稅收負擔。

首先,因人性弱點加上稅法知識不足導致納稅人有意無意地違反稅法問題,值得引起進一步重視。在這方面,演藝界恐怕是重災區。在此之前,大家記憶猶新的劉曉慶、毛阿敏偷漏稅案都曾引起軒然大波。從這個意義上,應該再次警示:影視明星們是在很小的概率下通過多年努力取得的演藝成就和高收入,自己需要特別珍惜來之不易的影響力,格外注意依法納稅,抵禦僥倖心理的誘惑。

其次,應指出做“陰陽合同”的情況在社會經濟其他領域比如房地產交易中,也是屢見不鮮。在收入普遍增加而稅收調節感受也在增加的情況下,各行各業的人士都有可能更多受到偷漏稅誘惑。因此,對“陰陽合同”的圍觀就不能止於看熱鬧,值得廣大納稅人也都想想自己的稅法遵從狀況到底如何。

管理部門在盡職嚴格執法同時,還應從積極引導、生動宣傳、服務納稅人的角度,把這樣一個輿論熱點,引導到使社會公眾更加熟悉和尊重稅法,徵納雙方更規範和自覺地依法治稅、依法納稅上來。這也是社會進步、國民素質提高所必須認可的一個基本取向。對應於人性有容易受利益誘惑的特點,管理部門可進一步推動相關討論,擴大稅法宣傳,做好稅收知識教育和帶有善意的提醒服務。

還有一個重要視角:如果有更多演藝界人士被曝光存在以“陰陽合同”偷漏稅的問題,也就說明這個池塘裡有不少魚患有這種病,需要更有針對性地努力把這類池塘的環境建設得更好,從而降低發病率。借鑑國際經驗,我國現行稅法與徵收管理的優化,還有很多可討論之處。

今後納稅人意識還應結合信息時代背景提升。在大數據支持下,各種收入來源越來越多地存有可查的電子痕跡,所有個人收入未來將按照個人身份證號碼即個人納稅號碼紀錄歸堆,稅務機關能夠更快、更全面地查清納稅人的真實情況,鋌而走險式逃稅被發現的概率將大大提高。納稅人與其心存僥倖,不如更自覺地順應稅法要求,認真地在個人所得稅完稅方面做到無懈可擊。這正是對於個人長遠利益的保護,也是我國納稅機關和納稅人建立更和諧關係的必要條件之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部署,接下來相關部門將在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徵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換言之,國家稅務總局“盯”住的絕不是“范冰冰事件”這一個案,而是“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其實,逃稅從來都不是單方面的,“陰陽合同”既牽涉明星,也牽涉製作公司,還牽涉投資方等等,每一個責任主體都不能放過。故此,從個案入手,逐步深入調查,掀起一場全方位的查稅行動,顯然更值得期待。

崔永元怒掀影視圈冰山一角,藝人“陰陽合同”是否屢見不鮮?

有關影視從業人員有無簽訂“陰陽合同”,有無逃稅,應公正調查,用事實說話。一旦逃稅,少數人佔了便宜,挑戰的卻是稅法,危害的是國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名氣再大、“粉絲”再多,人脈再廣,誰都不能享受特權,堅決捍衛法治尊嚴,堅決維護公共利益,通過嚴格執法、嚴加防範,絕不讓“陰陽合同”大行其道,不容人少數人佔便宜、國家和民眾受損失,不能讓“陰陽合同”淪為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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