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市教體局: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長葛市教體局: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長葛教育微信公眾號 11 月 30 日報道,近日,網傳 " 黃海霞十年寒窗疑被黃風玲頂學籍上學 "。

長葛市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市紀委監察委、公安、教育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經初步調查核證,黃偉霞,佛耳湖鎮秋莊村人,曾用學籍名為黃海霞。1993 年中招考試中,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名參加中招考試,冒用學籍情況屬實。經採證,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長葛市教體局: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黃風玲

目前,教育部門已對黃風玲冒用學籍一事作停職處理,其他相關事項正在調查處理中。

相關報道

長葛市教體局: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我冤枉啊。我們一家這一二十年的生活是咋過的啊。”11月24日,河南都市頻道官微報道,河南長葛女子黃偉霞稱,25年前堂姐黃風玲冒名頂替她入讀師範學校後來當上老師,害了她的一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1月25日,當地相關部門表示,將在三個月內給出調查結果。

11月29日,長葛市教體局紀檢組長段記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調查結果已基本明確。經過調查,黃風玲的確存在頂替學籍的問題,屆時將按規定處理。

她的憤懣:

堂姐“搶佔”其學籍成師範生

黃偉霞自稱曾用名“黃海霞”,她說,自己1993年中考498分,這個成績當年在長葛相當優秀,可以被許昌師範學校錄取。奇怪的是,她並未收到該院校的錄取通知書,隨後,她便外出打工了。2003年,機緣巧合下,黃偉霞發現自己當年未能入學的“真實原因”:自己的學籍被二伯黃新法調換給了大伯黃國法的女兒,即自己的堂姐——黃風玲(曾用名,現名黃海霞)。

據河南電視臺報道,黃偉霞提供的“初中畢業生登記表”顯示,其中登記的姓名為黃海霞,照片是黃海霞本人,而在“考生體格檢查表”裡,照片則變為了黃風玲的照片,姓名仍是黃海霞。

黃偉霞說,那時她才明白,這些年的辛苦生活竟全是自己的大伯二伯一手造成的。若是沒有堂姐“搶佔”學籍,她原本可以過上另一種人生:進入許昌師範讀書成為師範生,然後擁有一份在當地比較體面的教師工作。“我冤枉啊。我們一家這一二十年的生活是咋過的啊。”憤懣難平的黃偉霞希望為自己討個公道。

黃偉霞稱,此後,她接到一通神秘的“求和電話”。按她描述,這通求和電話是堂姐黃風玲一家讓某位中間人打過來的,目的就是希望能用錢私了,不要再追究過去的錯誤,“要多少錢說個數!”

黃偉霞說,如今她已經40多歲了,用多少錢都買不回自己的青春,所以她說什麼也要堅持“討回公道”。

事件疑雲:

早前曾有調查,有兩個結論

據河南電視臺報道,長葛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了“黃海霞學籍被頂替一事”,並表示將在三個月內給出調查結果。

河南電視臺還報道,早在2010年,長葛市公安局就曾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並回復了答覆意見書:黃風玲存在頂替黃偉霞在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問題。而2011年,長葛市教體局的調查結果認定頂替許昌師範學籍一事並不存在。

黃偉霞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官方對她的情況進行了兩次調查,卻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顯得疑竇重重。關注此事的法律人士韓東言分析,這兩份看似矛盾的調查結果其實並不矛盾,因為公安局調查的是官亭職中的學籍問題,而教體局調查的則是許昌師範的學籍問題。韓東言說,至於為什麼黃風玲的官亭職中學籍會存在“頂替”,是因為往屆生不允許中考師範,所以勤奮好學但一次考試失利的人,只能借用退學學生的學籍才能再次考試,才能順利升學。

黃風玲一家並沒有保持緘默,在等候調查的過程中,一些有助於證明黃風玲清白的“人證”開始在韓東言的微博上頻繁流出。以上若干證人的證言顯示,當年與他們一起學習、考試、參加中招考試的人就是目前正在當教師的“黃風玲”,而不是現在討公道的“黃偉霞”。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證言均由黃風玲一家提供,並屬於“人證”範疇,即知情人用文字寫出當時經過,並摁上手印。

此外,黃風玲一家並未給出更具信服力的物證,例如畢業照等現實物證,黃風玲丈夫張寶全對此的解釋是時隔多年,實在無力尋找。

當年參加了中招考試的人,究竟是黃風玲,還是黃偉霞?

堂姐丈夫: 妻子用他人學籍考試是學校安排

黃偉霞丈夫:已將證據材料移交紀檢調查小組

“她(黃偉霞)說她參加了中考,那就讓她拿出證據來呀!”黃風玲的丈夫張寶成在接受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

1992年,在長葛縣官亭鄉職業中學讀書的黃風玲參加了當年的中招考試。成績公佈後,她發現自己發揮失常,意外落榜。依照當時師範學校招生要求,不再是應屆生的黃風玲不能報考許昌師範學校。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張寶成稱,由於愛人平時成績比較好,來年再考許昌師範很有希望,所以學校(官亭鄉職中)鼓勵她復讀並承諾給她辦理學籍。張寶成還稱,學校會保存部分輟學生的學籍,讓“有希望考中”的人頂替這些學籍“復讀再考”。於是,學校方面找了一個同姓“黃”的考生學籍給黃風玲用,也就是黃海霞。

1993年7月下旬,黃海霞的名字出現在許昌師範學校的新生錄取名單上,名單顯示考生黃海霞498分,被許昌師範學校錄取。隨後黃風玲進行了更名,並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了許昌師範。“我愛人沒有頂替黃海霞的戶口,我們遷走的是更名後自己的戶口。”關於黃風玲二伯黃新法利用副校長身份促成“頂替”的說法,張寶成予以否認,稱黃新法那時並未繼續擔任副校長一職,對此事也不知情。

在接受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張寶成反覆強調,“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雖然我們的人證證據效力可能確實要打折扣,但是她黃偉霞呢?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關於那個“神秘和解電話”,張寶成稱自己和妻子都沒有參與,不知道打電話的人是誰。另據鳳凰網報道,張寶成表示,妻子黃風玲承認使用他人學籍考試,且為學校安排,但成績是本人取得。黃風玲及其丈夫稱,印象中堂妹一直叫黃偉霞,自己頂替的學籍“黃海霞”究竟是不是黃偉霞,還有待考證。張寶成還表示,兩家人在這件事上並沒有私下溝通過,目前所有證明和材料均已上交紀檢調查小組,在等待調查。

對於黃風玲一家在微博上大量披露的證據,黃偉霞的姐姐黃俊霞情緒激動:“我們手上也有證據!他們披露的那些證據,我們統統可以推翻。”當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追問他們究竟手握怎樣的證據時,黃俊霞表示可以考慮面談。但後來她又回覆記者:“很抱歉,我妹妹一家目前拒絕拜訪!”

11月29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前往黃偉霞的婆家,見到了其丈夫趙雙奎,但他稱“不再需要記者的採訪”。 在等候許久後,黃偉霞執意不肯出門接受採訪。臨行前,趙雙奎隔空喊話稱,目前材料和證據已經移交紀檢調查小組,建議等候最終結果,他們亦不會再接受任何採訪。

官方調查:沒找到當年試卷 但確存頂替學籍問題

11月29日,長葛市教體局紀檢組長段記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調查結果已經基本明確。“目前沒有找到當年的中招考試試卷,所以沒辦法針對試卷進行筆跡鑑定。不過,根據紀檢組的最新調查結果,已經收集到了除‘人證’以外的切實物證。”

段記說,經過調查,黃風玲的確存在頂替學籍的問題,屆時將按規定處理。

她們

被冒名者改變的人生軌跡

“黃偉霞事件”讓人不由得想起2009年轟動一時的羅彩霞被冒名上大學事件,以及2016年王娜娜被頂替上大學事件。被冒名頂替背後,她們的人生軌跡已然被改變,2016年她們曾接受媒體採訪坦承心聲……

羅彩霞:

這件事是我人生的轉折點

2009年,湖南邵東學生羅彩霞發現自己2004年被當地公安局政委女兒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當年10月,王佳俊父親王崢嶸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受賄罪,獲刑4年。

記者:冒名頂替,在你看來是什麼層面的問題?

羅彩霞:冒名頂替侵害了他人的受教育權,權力和利益充斥其中。其中也涉及把我檔案信息和身份信息洩露的部門。第二年我考了更好學校,內心也能平靜了。

記者:第二年考上天津師大是多少分?

羅彩霞:第二年考了570多分。現在來看,第一年應該是錄取了的,只是當時年紀還小,什麼都懵懂,不懂要去查去追究。

記者:你怎麼看整個事件?

羅彩霞:這件事情就是我人生的轉折點。最重要的是這件事情改變了我的就業方向,人生規劃也不一樣了。在天津師大讀書時原本想畢業當個老師,但找回“自己”,讓我從新聞當事人立志成為一個新聞人。

王娜娜:

難釋懷 沒機會接受高等教育

2003年高考後,王娜娜因未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外出打工,之後結婚生子。2015年5月,她發現自己當年考上了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但被張瑩瑩頂替入學。2016年4月,河南周口通報,1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

記者:冒名頂替事件對你個人最大的影響是什麼?

王娜娜:我的人生軌跡完全改變了。最重要的是沒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當時我復讀一年,參加了兩年高考。第一年高考,同學都收到了通知書,我以為沒考上就去復讀了。當時家裡窮,弟弟妹妹把上學機會讓給了我,現在我還很愧疚。第二年得知沒有考上後,我真的失望了,感覺自己沒上大學的命,就出去打工了。大學是一個平臺,這個平臺不是我學習的終點,而是起點。我缺的東西太多了。

記者:有沒有想過假如當年考上大學,人生軌跡會是什麼樣?

王娜娜:我當時有一個好朋友,當年她也曾就讀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畢業後她又讀了研究生,現在在鄭州一中教書。我當時要是上了學,和她的軌跡會很相似。據法制晚報

啟示

用制度堵住冒名頂替的“黑色通道”

“冒名上學”事件一再發生,刺痛了公眾的神經。縱觀類似事件,多數被冒名者目前境遇不佳,不少冒名者則擁有一份光鮮的職業。學籍冒名的確扼殺了他人的未來。近年來,隨著身份信息的逐步聯網,相關事件也陸續浮出水面,行不義者普遍性地付出了法律代價。這不僅符合法律的公平正義,更符合人們的道德觀。同時,也為我們處理“冒名上學”事件提供了法治標準:一是被冒名者應得到合理且全面的民事救濟;二是所有濫用權力的違法者都應受到應有處罰;三是冒名細節得以還原,追責程序應及時展開。

另外,2017年教育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也專門設立“入學與註冊”一節,增加了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核及入學後複查的內容、操作方法,從制度上和操作上減少和杜絕了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獲得入學資格的可能性,如:“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等。對此,北大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更為完善的學生入學資格審查機制不僅回應了公眾關切,也彌補了過去高等學校學生管理領域存在的漏洞。”據新華社、法制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