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与1983年“严打”

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复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出生入死,经历风风雨雨,毕生贡献于中国的公检法事业……

刘复之与1983年“严打”

刘复之同志

刘复之,汉族,1917年3月生,广东梅县人,193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曾担任过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的秘书。先后任一二九师部锄奸部一科副科长、科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保卫部)部员,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兼一处处长。1949年7月起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公安部部长和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

1983年6月,中央任命刘复之为公安部部长,刘复之走马上任。

为什么要发动这场“严打”

从1983年7月开始,根据邓小平的重要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为什么要发动这场“严打”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党中央提出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政法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依靠人民群众,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工作中,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做了大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者的工作,有些地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社会治安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好。许多地方流氓团伙,横行城乡,危害很大,他们打家劫舍,拦路抢劫,强奸轮奸妇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种种原因打打停停,威力不够,以致有些地方还处于“坏人不怕法,好人怕坏人”的不正常状况。1983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突出的是“二王”抢劫杀人案和卓长仁劫机案。1983年2月12日下午,沈阳市突发“二王”抢劫杀人案件。王宗坊、王宗玮兄弟是沈阳市人。他们抢劫枪支,持枪行凶,开枪打死4人、打伤3人后向南逃窜。一路昼伏夜出,流窜河北、湖南、湖北、山东、江苏、安徽等省,继续盗窃枪支,持枪行凶,先后又打死5人,打伤6人。“二王”行踪诡秘,使得部分地方空气紧张,群众提心吊胆。中央决定开展“严打”斗争以后,9月18日,“二王”窜匿于江西省广昌县山中,被我军警民包围击毙。

1983年5月5日,从辽宁省沈阳桃仙机场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在大连至山东黄县上空被暴徒劫持至韩国,两名机组人员被打伤。劫机犯共6人:卓长仁、姜洪军、安卫建、王彦大、吴云飞、高东平(女)。事后查明,卓长仁等人从1982年年底开始策划,其间经过网罗同伙、骗盗手枪、练习打靶、试探机场情况等行动步骤,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卓长仁等人从韩国到了台湾。几年后卓长仁又作恶,因犯杀人罪被台湾当局判处死刑)。

据统计,1983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杀人、伤害、爆炸、强奸、轮奸、重大盗窃等重大特大案件2.5万起。京、津、沪等18个大城市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分子的猖狂破坏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社会安定,破坏经济建设。

面对这种社会局面,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在中央顶层酝酿决策,“严打”斗争的序幕即将拉开。

邓小平当机立断痛下决心

1983年7月16日,在北戴河。刘复之和副部长李广祥听取了河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王东宁,省公安厅厅长刘刚的汇报。他们强烈反映,当前社会治安不好,流氓团伙破坏活动严重。他们举例说,唐山市有一个流氓团伙,多次手持菜刀,抢劫行人财物,侮辱妇女,人称“菜刀队”,群众又怕又恨。政法机关认识不一致,这伙歹徒还逍遥法外。

1983年7月19日上午,刘复之应约前往邓小平住处谈话。彭真、张洁清在座。邓小平从过道走进客厅。身穿草绿色军便服,拿着公安部的报告,开门见山地说:公安部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我跟耀邦等同志谈过,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在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问题是下不了手!

邓小平翻开公安部的报告,边念边说:文章主要是这一段,你们说,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已通知各地,暑期旅游旺季也是犯罪活动的旺季,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多做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落实基层单位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念到这里时,邓小平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态度非常坚决。他系统地谈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步骤和措施。

邓小平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几年了,这股风不但没有压下去,反而发展了。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对经济犯罪活动是这样,对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也是这样。接着,又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比如说北京市,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有哪些人,是不难搞清楚的。像彭真同志讲的,找老民警当顾问,调查调查,情况就清楚了,就可以组织战役了。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

停了一会,邓小平接着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气势还会长上来。

接着,他非常严肃地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1975年处理铁路问题时,对帮派分子,我说现在不抓人,把他们调开。“四人帮”说不行。我说凡是帮派分子,有一个调一个,再出一个再调开,一天调一个,一年调三百六十五个。这个话传下去以后,铁路上的秩序马上就好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不采取这样的办法不行。

最后,邓小平严厉地指出: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彭真完全赞同邓小平的意见,表示,这个决心下得好,坚决贯彻这个决策,问题就好解决了,能够从根本上扭转软弱涣散的被动局面。

河北唐山率先行动受到中央的肯定

邓小平的谈话,明确地澄清了“严打”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不会变成又搞运动了,以及对搞运动应该怎么认识等问题。他的指示精神解放了刘复之的思想。

就在邓小平谈话的当天,刘复之整理出记录,当晚传回北京,报告了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也送给邓小平办公室。7月20日,刘复之在北戴河时就邀请河北王东宁、刘刚,辽宁张铁军、徐生,北京高克、王鼎丰和中央政法委顾林昉、佘孟孝等同志,讨论贯彻“严打”行动方案。同时,征求了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的意见。大家都认为,邓小平的谈话是对公安工作的关怀和支持,是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践的有力指导。大家无不精神振奋。第二天,彭真接见大家,他说,看到你们高兴的样子,知道问题解决了。他又说,这几年,治安形势虽有好转,但总的还是不好。现在可以改变了,要抓紧行动。

河北唐山市公安机关先头行动。7月下旬,他们对作恶多端、群众痛恨的“菜刀队”等流氓团伙集中打击,一举抓获6个流氓团伙的105名犯罪分子。新华社记者立即发了通讯,题为“菜刀队的覆灭”,向全国播发。随后,中央电视台又作了报道,《人民日报》 在报道消息的同时,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社论中说:唐山市公安局采取果断措施,一网打尽6个流氓团伙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论中号召:各地政法公安机关对那些流氓团伙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强奸犯、抢劫犯以及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后重新犯罪的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像唐山市公安机关那样,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除恶务尽。

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全面展开

7月29日至8月3日,陈丕显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在这次会议上具体确定七类“严打”对象:一是流氓团伙分子;二是流窜作案分子;三是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四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五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六是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七是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挂钩信、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四人帮”残余分子。

这次会议贯彻中央的“严打”决策,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动时间大体上一致,允许各地作适当机动。为了保证得到好的效果,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行动时间力求统一。

8月的一天,邓小平在听取了辽宁省政法领导人张铁军、左琨的汇报时说:群众有“四怕”,一怕变,二怕放,三怕不处理,四怕对干部子弟下不了手。所以,要“从重”,抓人重要,处理更重要。

8月20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会议。陈丕显提出要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打击的对象要严格控制在七类范围。二、广东省提出要打击境外来的犯罪分子,但面不能宽了。三、收审权不下放,农村不准搞劳教。四、注意整顿公安队伍,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处。抓队伍建设与“严打”不矛盾。五、对个别工作比较粗的地方,要打招呼,不要出大的问题。

8月上旬至国庆节前后,组织两批19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调查“严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改进意见。其间,刘复之到青海、甘肃、新疆等地考察工作。地方干部反映,群众热烈拥护、支持“严打”,有的主动给公安局打电话,表示“早就该这么办了,以前怕报复不敢讲话,现在不一样了”。在考察过程中,刘复之提出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打击对象严格控制在七类对象、五个方面的范围之中。二是重点是大中城市、铁路沿线和少数治安不好的农村。民族、宗教、特困地区要控制得紧一点。三是控制教唆犯的范围,要搞准。四是注意厂矿企业内部的纯洁,不要漏了。五是抓紧消化处理,要在斗争中加强队伍建设。地方同志表示,要把“严打”斗争搞好,不搞凑数字,不搞硬性指标。

8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从现在起,在3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采取规模不等的集中打击行动,抓获一大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摧毁了数以千计的流氓犯罪团伙。

人民群众普遍反映,“严打”行动是为民除害,是一件大好事。各界人士盛赞这场斗争“顺民心,得民意”。不少群众主动配合公安干警搜捕、堵截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们的罪行。广大干警团结一致,昼夜奋战,斗志旺盛,不畏艰苦,不怕疲劳。

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至年底胜利结束,战果累累。自8月至12月的5个月内,全国共摧毁犯罪团伙76100余个,缴获枪支18900多支,子弹42.7万多发,凶器24.2万多件,炸药15万公斤,雷管98.6万多个,赃款和赃物折款8351万多元。

继续打好“严打”斗争攻坚战

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讲话。他指出:最近,在全国范围内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从重从快的集中打击,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非常得人心。群众只担心将来处理太宽,放虎归山,罪犯又来报仇。群众还认为早就应当从严打击,批评我们搞晚了。这些反映和批评值得高度重视。前两年我们曾指出各级领导上存在着软弱涣散的状况,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下不了手也是一种表现。由此应当得出教训,必须坚决克服领导上的软弱涣散状态。

邓小平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严打”战役作出决策,堪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典范。“严打”战役从社会治安方面提供了安定的环境,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的“严打”决策显现了无产阶级战略家的品格,高瞻远瞩,势如破竹。“严打”的效应,对社会治安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1983年11月7日至14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检查“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的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部署第二仗。公安部于11月15日至22日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研究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划清具体政策界限等问题。会议决定,年底前结束第一仗,进行休整;在1984年元旦至春节期间打好第二仗。强调要精心组织,精心指导,使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把打击对象搞准,严格控制捕人,讲究质量。

1984年1月17日,彭真说:我们早就讲过打击刑事犯罪要稳、准、狠。要防止犯人乱咬乱供,诬陷好人,造成错案;还要防止个别坏人故意制造错案,诬害好人。要精心区别强奸与通奸;对淫书、淫画等淫秽案件的处理,要防止扩大化。彭真的指示得到普遍贯彻,保证了“严打”的健康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1984年元旦至春节前后陆续开始打第二仗,从实际出发,集中行动,哪里准备好了哪里就先开展,至3月底告一段落。接着从4月至7月打了第三仗,各地采取了不同规模的集中打击形式。第二、三仗的准备工作比第一仗更充分,查获了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分子、劳改逃跑犯和劳教逃跑人员等,合计摧毁犯罪团伙2.8万余个。各地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发动了群众,推动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1984年7月下半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意见,部署“严打”第二战役。第二战役的主要任务是:在继续坚决彻底地扫荡浮在面上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不放松及时打击现行犯的同时,着重深挖隐藏在社会各个角落和内部单位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追捕流窜犯、在逃犯,侦破积案,解决薄弱环节,扫除死角,使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公安部于8月13日至14日召开部署全国打击流窜犯统一行动会议。会后,于9月中旬开展了一次全国的统一行动,并相继开展了东北三省及内蒙古部分地区的北方行动;两广、福建、海南的南海行动;京广、陇海等十条铁路干线的铁路行动;以及长江、淮河、大运河水系,洞庭、太湖、鄱阳、洪泽、巢湖等五湖船舶和周边地区的水网行动,集中搜捕流窜犯罪分子。在全国统一行动期间,共抓获流窜犯罪分子和流窜犯罪嫌疑分子6.2万多名,摧毁流窜犯罪团伙894个,从中破案2.9 万多起。

第二战役的第二、三仗,于1985年元旦至春节前后和“五一”节前后至秋季相继展开。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把全面发动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加强侦察破案工作,并继续追捕流窜犯、在逃犯。第三仗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认真贯彻国务院于1985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决定》,查禁和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活动,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收缴了大批淫秽录像带、录音带等淫秽物品。

1985年2月7日,陈丕显在上海向邓小平汇报了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情况。邓小平说,我们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1986年开展了“严打”第三战役。先后开展了以反盗窃斗争为重点的集中打击行动,解决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斗争,以及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现行犯罪活动的斗争,同时抓紧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严打”斗争虽然已经过去了近30年,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场战役中,刘复之作为公安部的主要领导同志,领导并实施了这场战役,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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