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正风肃纪」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现对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正风肃纪」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石井镇石井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建新等4名村干部违规开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2月,石井镇石井村以办理村务为名,虚列工程款0.98万元处理违规开支,违规发放村干部加班补助,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9月,原支部书记肖建新、原村秘书黄初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支书肖建立、原村支委委员肖建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二、蛇形山镇原进步村党支部书记王晚新以权谋私违规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王晚新在担任原进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虚列石磡补偿款和土地平整费及克扣村民石磡补偿款方式,侵占村民复垦补偿费2.58万元,其中个人违规占有1.92万元,为他人违规占有0.66万元。同时还存在工作失职,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2018年9月,王晚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三、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曹家村党支部书记谢小平等4名村干部违规开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6年底,曹家村党支部书记谢小平,支部委员、综治专干刘子平,村委委员、计育专干、报账员邬姣琳,村委委员杨喜文从砌石磡工程项目中套取资金,以发放项目征地加班补助的名义私分1.92万元,并违规开支高档香烟等相关费用。2018年9月,谢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子平、邬姣琳、杨喜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四、水洞底镇原石泉村党支部书记李春珍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李春珍在担任水洞底镇原石泉村党支部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购买手机、房屋前坪和进出道路硬化费用合计1.75万元在村级财务中违规列支处理。2018年7月,李春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五、原小碧乡栗冲村村干部套取工程项目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原小碧乡栗冲村以虚假工程项目套取资金53.28万元,实际套出资金38.36万元,其中违规开支15.43万元,套取资金结余22.93万元做村集体收入账。2017年11月,原党支部书记黄立财、村主任谢著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5月,村委委员、计育专干陈买娥,村报账员付培珍,支部委员、综治专干黄红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六、大科街道办事处大科社区违规动用居民小组集体资金为社区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2017年12月,大科社区违规动用居民小组集体资金为社区干部缴纳养老保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党总支副书记周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书记周林生、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赵新伏、居委会副主任周晓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风肃纪」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上述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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