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話,你會用十年壽命去挽回一段不分手的感情嗎?

多情的小星


我覺得我不會。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我的生命是父母給的,在父母還沒老的時候,我還想多陪陪他們,給他們養老送終,我不能因為我的自私,而放棄十年的壽命,從而無法照顧父母,況且十年,誰也不能保證什麼事不會發生,而且我父母老了,對方能做到照顧我父母麼?

人的心都是捉摸不透的,而且不分手的感情還要看是好是壞。

如果對方對我不好,或者吃喝玩樂,不務正業,那麼這樣的感情不要也罷,不僅過的不開心,反而給自己找麻煩,這份感情還是累贅。

如果對我好的話,可也只是好而已,但他能不能陪我到老,也不一定,人是善變的,我為了這段感情放棄了十年的時間,不值得。

而且感情是兩個人相互之間都要付出的,並不是靠犧牲什麼東西來得到的,或者用什麼東西來作為交換條件的,如果是那樣的話,這份感情也沒什麼值得留戀的,更別提用十年時間了。


小冷2854


感情有時候只是一個人的事情,和任何人無關,愛,或者不愛,不能憑自己的心來對別人作出判斷。人的心比天高,大可包容太空,小則容不下一粒微塵。"用十年壽命去挽回一段感情不分手"這不是你會不會?而是你能不能的問題。那些殉情的阿哥阿妹們,那些丈夫死後終身不嫁為其守墓的忠貞女人們難道不是在用一生的壽命挽留感情嗎?他們挽回了嗎?沒有,他們只是用極端的手段送去了自己的壽命,結束了那段分手的感情。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感情是人的一種隱藏很深的內心活動,沒有擺在桌面上的運行軌跡;任何人用任何手段也無法捕捉和梱綁。所以,一段感情破裂了,或者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感情轉移了,你用任何方法去挽留,用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生的壽命去兌換都是陡勞的。你要死要活的想留住對方,可能會捆綁住對方的身體,但綁不住對方的心有意義嗎?

我奉勸那些還在感情的旋渦裡苦苦掙扎的人們,醒酲吧!世界上還有很多事等待我們去做,不要讓自巳的腳步停留在沒有實際意義的荒蕪的感情上。重整人生,努力塑造自己,努力奮鬥,在前進路上去再覓知音吧!





心如蓮花173349538


用十年地壽命去挽回一段不分手的感情?

題主有bing吧!

首先,你這條命是父母給的,你無權去縮短他的使用時間。

其次,如果他需要我十年的壽命救命或者續命,我絕無二話,但是,前提他值得。如果,他出軌又濫情還特別渣,我還不知死活的用十年壽命去換這段感情,我莫不是腦子秀逗了。

感情死了就是死了,從最初的甜蜜到一別兩寬,中間經歷了多少絕望和痛不欲生,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明白。那種整夜失眠到對全世界充滿絕望的日子,誰TM還想繼續。用十年去換這種,得死多少次才夠?

前男友和前女友這種生物存在是有道理的,不要總是念念不忘,人生苦短,向錢看,花唄還了沒?信用卡還了沒?啥?沒還……那還不快點去搬磚,在這天天悲春傷秋的,不怕餓死呀?

有前男友前女友的,都是自身不夠優秀,我也不例外哈。你試試長得出水芙蓉貌似潘安身價幾百個億,你的世界哪還需要內涵哪還需要用十年換感情哪還會存在前男友前女友哈!

行了,別一天天馬行空的了,趕快去搬磚。

結束!



寧寧吶寧寧


過去滴就過去了,挽回還有意思嘛?活著比什麼都好。





鳳舞606


我不會做這樣傷害自己的事。

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你在傷害你自己的同時,比你更心痛的是你的父母。

二、愛情不需要這樣的犧牲。

當你選擇犧牲自己來維護這段感情,你們的感情已經開始出現裂痕。

三、長久的愛情是勢均力敵的。

你愛TA,但不是束縛TA。TA在成長,你也應該共同成長。彼此欣賞的愛情,比犧牲自己,守住的愛情來得長久,來得幸福!

你得學會愛自己,TA才會更加愛你。你傷害自己,TA同樣也會傷害到你。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圖片來自網絡)



琉璃麗子


感情通常比生命還脆弱,當兩個獨立的個體走到了一起,少不了的摩擦。

不管是明星出軌離婚的新聞,還是真實夫妻反目成仇的事件,總有人大呼:不相信愛情了!

但也有一群人,利用著雞湯反問你:你父母離婚了嗎?你爺爺奶奶離婚了嗎?你叔叔嬸嬸離婚了嗎?你看些明星就不相信愛情了。

很遺憾,父母離婚的大有人在,叔叔嬸嬸從早吵到晚也是經常。

他人並不是你相信或不相信愛情的理由,每個人都應該在愛自己的條件下生活。

既然已經失去了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許雙方淡化了,甚至是一點小誤會,可以去挽回,但沒有一段感情是不會分開的,就像一條馬路一直走總會有一面牆或者一棟建築等著你阻止你前進。

生命是父母給的,是你用數十年養成的,一個人的平均壽命70年,為什麼要浪費7分之1去奢求一段感情呢?

浪費,只有這一個詞去形容這個行為。

去做點更有意義的事不好嗎?

用十斤肉換還差不多。

我是巷子君,人生百態,現實往往比戲劇更荒誕,我的任務是把它們都記錄下來~





巷子君


不會的,往事隨風,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做人也不能太執著。

既然當初選擇了分手就有分手的原因和理由,挽回後分手的原因也許還會存在可能還會分開。

既然這樣,何苦自尋煩惱的去自討苦吃呢?

所以,

我選擇不,有這個閒心不如多點陪下愛人,陪著愛人開心無悔的生活,

我選擇不,有這份閒心不如多點陪下孩子,陪著孩子天真快樂的成長,

我選擇不,有這份閒心不如多點陪下父母,陪著父母

幸福安康的變老。


為什麼要分開?因為不夠在乎,所以才會分開。

人生苦短,回憶早已成為過去,珍惜眼前人,珍惜在乎你的人,知足長樂,好好地享受每一天。


情感百花園


感情是相互的,對方對你沒了感情,你卻離不開對方,應該就是你說的這個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種情況:如果對方離開你後,她依然單身很久,從側面瞭解,他不接愛任何人。說明對方在等你,但需要是你達到他(她)要求的標準,這個就好辦了,你只需要根據對方的要求,達到對方所要的標準即可,主動去認個錯,也彙報一下你的表現已經達到了對方的要求,就可以恢復了。

第二種情況:如果對方離開你後,對方立即就有了新歡。我想他與你的感情結束,只是為了新的感情開始,你不用再苦苦抱怨了,算你看錯人了,你應該慶幸對方早點離開了你,還你一個“本真”生活,重新開始你感情吧。

第三種情況:如果你們已經有了孩子,我認為這個就應該說到“責任”的問題了,大有都懂得,大人感情發生了問題,影響最大的是孩子。如果有孩子了,雙方都應該挑起生活的責任重擔,各自用盡全力去為自己的孩子負責,再苦再累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雙方的感情為此都應該昇華到對孩子的責任上,不應該有其他想法了。如果家庭中的雙方不是這樣想的,我希望有一個思想統一的機會,相反有了孩子這個基礎,雙方的感情更加緊密。

如果上面三種情況是第一、第三種,我認為用十年壽命來換回是值得的,如果是第二種,那是你選錯人了,讓對方走的遠遠的好了,一點都不傷心。

最後,要強調的是什麼事兒都要從自身找原因,我們做為感情雙方中的一半,一定要盡到自己的責任,一定要為這份感情做到“全力”,儘自己全力就好,對方也有這個責任。


地球人146130272


如果這個人曾經為我這個人付出過跟十年壽命同等代價的事情。那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用十年壽命來挽回感情,甚至二十我都可以。

否則的話,我不會。哪怕我再愛這個人,就算我用十年壽命去挽回,將來我可能還要再用十年去挽回,如此惡性循環,我還有幾天可活?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我寧願多孝順父母幾年!

愛情裡不是委屈自己,去遷就另一方。如果他要走,那就走吧!沒有你我一樣過的很灑脫,可能你會覺得我比較現實,到我想說的是,如果愛情真的走到了這一步,單靠你一方面的去挽回,真的很難的,或許他還是會頭也不回的離你而去。

所以照顧好自己,自己活的漂亮些,比什麼都強!


情感說不停


其實,說這話的時候,我想你們的感情也許真的是有了問題。這個問題真的好難。


我記得書上有這樣一段話:


我願受五百年風吹雨打,只為換你一生平安幸福。


喜歡一個人,如果可以,十年壽命肯定是可以的,哪怕二十年,一輩子也行。只是當我們說出這話的時候,也許那個人已經不在自己身旁了。


留給我們的只有深深的後悔和自責,當初如果對她好一點,如果多一點時間陪陪對方,該有多好。


只是這世上沒有如果,每一天都是現場直播。


再者,若是兩個人能夠彼此珍惜,相互關心,我想不需要十年,甚至能夠讓兩個人的愛情更加長久。愛情是神聖的,開心的愛情,也許能夠延伸生命的寬度。


最後勸一下,不要等真的分開了再去說山盟海誓,到那時,山也許在,海,波濤蔚藍;只是你們已經不在一起了。


常常的猶豫或者沒有底氣,不如多花時間去好好的陪伴,愛情和良田一樣,需要呵護和養護,兩個人在一起用心了,花時間了,總會成為一畝良田。


願有情之人終成眷屬。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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