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后,那些汉奸是怎么处置的?

野谈历史123


抗战时期涌现了大量的爱国志士,他们为保卫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出现了很多汉奸卖国贼。提起汉奸,真是令人恨之入骨!抗战十四年,中国的汉奸足足有三百万!其实抗战爆发后,国府就发布了《惩戒汉奸条例》,抗战期间也抓捕处决了不少汉奸,但是鬼子投降后,还有大量汉奸是如何处置的呢?

汉奸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军人,另一种是非军人。毕竟抗战期间日军在各地成立了大量伪政府,最具典型的就是伪满洲国、汪伪政权。有了伪政府,当然就会有伪军,这些伪军除了一部分成鬼子炮灰或投诚外,抗战结束后另一部分伪军竟被国府收编麾下,投入内战。除了收编,还有一些伪军被就地遣散回家。对于一些作恶多端的伪军头目,基本上都得处死,才足以平民愤。

除了伪军,还有一些在伪政府任职的公职人员,这些人一般都是被判5年有期徒刑,有些罪轻的被送往基层进行改造。当然还有一些臭名昭著的伪政权首领,肯定是难逃一死了,比如陈公博、周佛海、殷汝耕、陈璧君等,都死的很难看。至于大汉奸汪精卫,坟墓都被炸了,尸身都暴露在烈日下,真可以说是遗臭万年。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汉奸都受到了惩罚,鬼子战败后,国府就派出了“接收大员”前往各地接收日伪资产,有些汉奸为了逃罪,花重金贿赂这些接收大员,这些大员收了钱之后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居然给汉奸弄了倒填时间的委任状,于是这些汉奸居然成了敌后地下工作者。除了这些,还有的汉奸逃亡香港等地或是隐姓埋名躲入偏僻乡村。新中国成立后,对这些漏网之鱼也进行了逮捕,这些人大部分都被枪决。


兵说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有汉奸300多万,超过侵华日军的总数,这是同盟国中未有的耻辱,这也是抗日战争打的如此艰辛,惨烈的一个主要原因

抗战胜利后,除去被打死、投诚的汉奸外,大约还有200万汉奸。他们中大部分被国民党编入正规军,有一部分隐姓埋名,藏匿与民间,还有30185人受到起诉,其中369人被判处死刑,1357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0000多人被遣返回家种地。


200万汉奸,只有区区17000多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余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或摇身一变成为国军,或隐姓埋名,或回家种地,与他们在抗战期间犯下的累累罪行相比,这种待遇堪比天堂。仁,对那些误入歧途者,是一种宽容,对那些助纣为虐者就是一种纵容,就是一次新的犯罪。

时下,精日分子如此猖獗,抹黑英雄的言论此起彼伏,极有可能就是当年汉奸的余孽在作祟。言论有自由,人也有自由,但这自由是有限度的,一旦突破社会道德底线,舆论的底线,老百姓不答应,人民政府更不会坐视不管。奉劝那些汉奸余孽,及早收手,别作茧自缚。


洛水清风cuixiaosheng


汉奸多么令人厌恶的词语,汉奸的数量也是多的令人难以置信,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令人厌恶,但是我们民族有坚强的抗战精神,最后也是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但是很多就有疑问了,那么多的汉奸去了哪里,最后是被处死了吗?还是别的处理方式?

根据不完全的统计,汉奸的数量达到了200多万,当初日军的人数也不过才200多万,这汉奸就达到了这么多,真是令人发指。那么这么多的人是不是都得到了严惩呢?答案不是的,其中一部分的汉奸得到了死罪的罪行,一部分是无期徒刑,还有很多是有期徒刑,比如十几年的,几年的,这些人出来了也算是可以在社会上混口饭吃。


那些只是当初抓到了的,但是也只是罪行重的得到了严惩,那些只是为了卖国保命没有做伤天害理事情的也只是蹲了蹲监狱罢了。但是还有很多没有抓到人,他们知道抗战胜利之后,就逃往深山老林之中,甚至更名改姓,只是为了苟且一命,这些人最后也是没有能够抓到接受处罚。

最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对待汉奸的做法还是真的很仁慈的,罪行重大的也只是死罪,或者无期徒刑,有的还只是关几年就放了。但是在德国和俄罗斯这两个国家,他们对待汉奸是先虐待他们,一般都是把他们的衣服脱了,然后在街上游行,男女都是一样的,随便百姓怎么对待他们,甚至打死都没人管,有的命大没死的,带回去还是要用刑弄死,绝不会让你死的痛快。



一个看历史的小矮人


日本投降后,许多汉奸、战犯潜逃至港、澳。广东各界,纷纷向广州行营要求逮捕惩办,以平民愤。故当时广州行营因汉奸、战犯引渡问题与港英当局发生的纠纷。

第一次交涉在1945年10月间,赴港与菲士丁达成协议:(1)在香港军事占领时期,引渡汉奸和日本战犯,属于战后受降接收范围,可由粤、港双方最高军事机关直接办理,不属于平时外交问题(香港于1945年年底以前仍处军事占领时期)。(2)凡属日本战犯,只须广州行营或英国驻香港陆军司令部之一方,提出名单及其罪行,即可提解审办,如同一战犯在粤、港两地均犯有罪行时,由双方协商分别审讯或会审均可,至于其最后判决处理权属于何方,亦由双方根椐罪行情况协商决定。(3)凡属汉奸罪犯,可依上述战犯之原则办理,但须加具地方司法机关之意见和必要之罪行证据。

协议成立以后,最初办理之引渡案件尚属顺利。1946年2月间,有日本间谍大间知林藏等8个战犯被引渡回广州,首批汉奸陈幹(广州伪绥署上校军法处长)、陈才(日军高本部队密探)、孔维新(福民堂监督,一向贩卖鸦片)等6人,亦由英国驻港陆军司令部作战参谋柯伦比少校押解来广州。同时广州行营亦应英方要求,将日本战犯4名交英方引渡回港。

但自1946年2月以后,广州行营奉令将肃奸工作(指镇肃汉奸)移交军统局指派的肃奸专员陈劲凡办理,陈派杨哲甫为驻港肃奸专员。杨借职权在港敲诈勒索,为港英当局所不满;又当时肃奸专员名义上隶属行营,实际上行营无权过问,行营对引渡工作也就冷淡下来。港英当局乃藉口香港军事占领时期业已结束,引渡案件须通过司法正常手续,对杨哲甫所提之引渡案件,均搁置不予办理。军统用了许多办法都无效果,不得不要求广州行营出面支持。张发奎平时对军统有所顾忌,乘此也好送点人情,乃于2月下旬,通过菲士丁与港督夏葛交涉,重订如下协定:(1)杨哲甫专员之机关职能,只限于调査有关汉奸罪犯之情报,并可通过行营驻港联络专员与港英当局交换、审査此种情报,但不能对在港有汉奸嫌疑者采取任何直接之行动。(2)广州行营仍为交涉引渡之惟一正式机关。(3)为照顾港英政府之司法治理起见,除伪方正式军职人员外,其他伪职人员之引渡案件,须同时附有广东高等法院之正当司法手续文件。(4)有关引渡事件,仍可通过英军驻港司令部办理,菲士丁仍将完全负责协助进行。(5)关于日本战犯之引渡、审讯和处理等,仍照从前规定办理。这个协定实施后,港英当局立刻将第二批汉奸4名引渡回广州,张发奎以为利用这个协定可从军统手上夺回肃奸权,因此对这次工作很为满意。

6月以后,广州行营又奉令将所有与港、澳外交事件包括引渡案件在内,统交外交部两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办理,惟实际工作仍由军统肃奸专员负责(据说这是军统局和外交部为争夺行营的肃奸权,向蒋介石建议的)。于是,广州行营本身所检举的汉奸引渡之案件,亦须通过外交部特派员郭德华之手。这样,广州行营就不是与港英当局惟一正式之交涉机关了。在郭德华办理引渡案件期间,港英当局得寸进尺,多方习难。

首先,对汉奸罪证多方挑剔,要求一切物证须有当时的原始证件,特别是伪职人员须有伪政府之原任职状,否则不予确定其伪职身份,引渡也就无从谈起;又人证亦须有被害当事人之口供或控诉书,并须经港英当局调查属实后方为有效。因此,中方所提出的伪专员、伪县长等之引渡,因无法取得原伪政府之、委任状等,概被拒绝。

(岑维休)

其次,还发生了一件震动一时的岑维休引渡案:根据国民党中央通讯社香港办事处主任翁平及国民党香港支部主任委员李大超等揭发,香港《华侨日报》督印(即社长)岑维休在日伪时期曾去日本觐见天皇,又曾以香港报人代表资格出席广东伪政府召开之会议,该报言论一向亲日,应以汉奸论处。翁、李还向张发奎献计,说《华侨日报》是香港一大报纸,销路很广,如岑维休能引渡回来,即可将该报接收过来作为广州行营在香港之机关报,其资产亦不下100余万元港币云。张为之所动,因此力主引渡岑维休。但岑案提出后,竟为港英当局所拒绝,谓岑之罪行无当事见证人,其赴日赴粤系民间私人行动性质,不能与伪职相提并论。后闻港英当局政治部亦拟趁此之机收买该报作为庇护条件。广州行营因此极为愤怒。乃一面发动省参议会等向港督提出质问,一面令新闻界对《华侨日报》作各种笔伐,并由国民党中宣部特派员张湖生命该部在港之《国民日报》发表社论,要求引渡岑维休和揭露港英当局政治部收买该报之秘密,于是引起《国民日报》被封事件。

汉奸罪证问题,经钱树芬、郭德华与港英当局司法人员研究后,也作了新的规定,即凡在日伪机关担任职务之汉奸.当时报纸登载之有关新闻以及公文函件等旁证资料。均得认为是确凿之证据,不一定要原伪机关之任职状:被害人所提出之罪证和控诉书等,由当地县级以上司法机关证明后,亦可视为凋查属实,不必再经港英当局之调査程序。并规定伪军职人员之引渡仍由双方军事机关直接办理.其他伪职人员由广东髙等法院通过外交部特派员公署交涉引渡、又日伪时期充当县级以上,或相当县级以上之机关、团体负责人或任实职之委员、代表等,均得以伪职论处。6月下旬,《国民日报》启封复刊。岑案虽港英当局仍以岑的“代表”身份小适合于县级以上伪职人员之资格,要求我方补充罪证后方允引渡,但岑维休本人已因此有所恐惧,曾派人向广州行营说项,愿以《华侨日报》作为行营机关报,交出其全部编辑权,由行营派员允任总编辑,后因几经讨价还价,终未成功,岑案乃以拖延了事。


野谈历史


大家众所周知,在中华民族长达十四年的抗战岁月中,出现了许多像王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弃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的人。今天就为大家说一说胜利后汉奸是如何处置的。

汉奸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一种人。在抗战胜利后无论是当时的国民政府,还是边区政府,都对汉奸进行了惩罚。那么处罚方式大约为如下几种。

图为被枪毙的汪精卫大汉奸之子

1、枪毙。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民愤大的,且日本人没有带走的汉奸,不管是哪个政府,都对其实施了枪毙,以平民愤。

图为大汉奸溥仪

2、关押。对于一些危害不大的,且有悔过之心的经法庭审判实施关押。比如说溥仪,就在苏联的监狱待了几年,后来又在国内参加劳动改造,后来改过自新才恢复自由。

也有例外比如说国民党就大肆收编伪军部队,为自己所用并为和为解放战争做准备。

也有一些汉奸,用金钱买通国民党官员,换个身份,瞒天过海,去了香港等地过上了逍遥自在的生活。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些汉奸,随日本人一起逃到了日本。他们失去了民族气节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汉奸。

图为伪军汉奸

也有些人,因为职务小,并没有多大影响力,也没干过什么坏事,所以直接放回家。但是大多数的还是被收编进了国民党军或着进入八路军当中。也算是补充了双方因抗日战争而消耗的大量兵员。


军情解析


日本1945年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次日,溥仪宣布“退位”,伪南京政府宣布“解散”。

之后的一个多月间,国民政府忙于接受日本投降事宜,来不及处理汉奸问题,汉奸们中的首恶之徒们有很多自知不保,纷纷逃亡境外。

1945年9月23日后,军统局用“鸿门宴”的方式,开始在从南京到北京范围内诱捕汉奸的过程,到12月,捕获4291人,军法审判334人,移送其他部门讯查者24人,在押期间病死者43人。

1945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处理汉奸案件条例》,12月6日,又公布了修正版的《惩治汉奸条例》,加快了起诉和审判汉奸的过程。

根据1948年间的一个统计结果汇总,截止1947年10月底,各地区

审判方面的处理汉奸情况是这样的:结25155人,其中判处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不含之前的军法判决结果)。其中,有期徒刑者在解放南京后,处于压力之下的李宗仁宣布全部提前释放。

几个有名的大汉奸的下场:

汪精卫死于日本投降之前,葬在明孝陵与中山陵之间的梅花山,陵墓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后被军队用炸药炸开,尸体掘出火化后,骨灰被丢弃。其妻陈璧君被判无期,1959年病死狱中。

大汉奸褚民谊、王揖唐、陈公博、齐燮元、梁鸿志、丁默村、缪斌、周佛海、梅思平等被判死刑,其中陈公博是被从日本引渡而回,周佛海后被特赦转为无期徒刑,1948年病死狱中。

大间谍川岛芳子也被判处死刑,于1948年3月25日在北平被枪决。

大汉奸王克敏等在狱中死于自杀。


历来现实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严惩汉奸、伸张正义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共两党也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惩奸措施。

抗战胜利初期,为了取得沦陷区的控制权,与共产党争权,国民政府利用或任命了大量汉奸和伪军,就地维持沦陷区的秩序或者帮助国民党收降日伪,抢占战略物资。丁默邨早年曾加入共产党,后投靠国民党,抗日战争期间叛投日本,在上海组建76号特工总部,血腥镇压爱国志士,日本战败后,为防止共产党坐大,国民政府与其合作,任命他为“浙江省军委员”,并且下达指令要求他“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此做法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当然也是因为汉奸失去了利用价值)国民政府随后逮捕了一批汉奸。1945年9月到12月,又相继颁布了《处置汉奸案件条例草案》和《惩治汉奸条例》等,明确规定了汉奸检举范围、量刑规则、财产处置等问题,开始大规模的审奸、惩奸工作。

“据统计从1945年11月至1947年10月,各省市法院审判汉奸结案25155件,判处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罚款14人”(孟国祥、程堂发《惩治汉奸工作概述》),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初期汉奸的逮捕主要由军统组织执行,1946年8月开始由法院依法执行,审判程序也逐渐走向正规化、程序化。但惩奸工作中仍然出现了利用、包庇汉奸的现象,惩奸成为国民党打击中共的一种手段。一些地区腐败严重,官员收取汉奸贿赂为其开罪或减轻刑罚,如浙江安吉县汉奸张裕祥、梁在祥以五石米贿赂官员成功脱罪,还有人借审案之职侵占涉案财产,甚至有些大汉奸的审判之中还涉及了国民政府内部的派系关系和权力斗争,十分复杂。

共产党方面,根据徐志民《新时期以来的抗战胜利前后惩处汉奸研究》一文的介绍,也是热烈响应了人民群众的号召,在解放区成立汉奸罪行调查委员会、人民法庭等,召开申冤除奸大会,公开审判汉奸。此外,1945年8月,以老舍、巴金、夏衍等18位文艺界人士组成的 “附逆文化人调查委员会”在重庆成立,提出了系列附逆文化人的处理办法,可以说是文艺界的惩奸活动。


国家人文历史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抓捕处理那些汉奸,就成了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来给大家说说几个大汉奸的结局,看看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的下场。

其实中国的汉奸,前前后后加起来能达到300万人,其中大部分都是为日本人办事的“皇协军”。对于那些被迫参与、并非罪大恶极的人,

都宽大处理了,有一些判了几年刑,有一些直接就放回家了。

抓捕汉奸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恶贯满盈的大汉奸

从1945年9月开始,国民党军统就开始有计划的逮捕汉奸,那些汪伪政权的大汉奸们纷纷落网。

军统抓汉奸的方式,最普遍的就是“诱捕”。

就在1945年9月底,戴笠就向汪伪政权的高级官员发了请帖,让他们一起来“赏月”。戴笠告诉他们,抗战已经胜利,很多人都是各种原因为日本人工作,只要能立功赎罪,就会既往不咎。

这一番话感动了这些大汉奸们,他们开始畅想自己美好的未来。

三天之后,戴笠安排了100多个行动小组,把大量的请帖送到了汉奸们手中。他们以为军统真的能放过他们,于是高高兴兴的来赴宴了。谁知道刚到地方,就被军警全数抓到。

连续两天逮捕了200多大汉奸,直接关进了监狱里,等待审判。

戴笠在上海抓完汉奸之后,到了北平用了同样的手段,又抓住了一批大汉奸。

我来挑几个汉奸跟大家说说。

大汉奸陈璧君、褚民谊。

第一号大汉奸汪精卫病死在了日本,但是他的老婆跑不掉。

(陈璧君)

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也是个重量级的大汉奸。汪精卫死了之后,陈璧君带领一批亲信回到广州。日本一投降,陈璧君就找到了伪广东省长褚民谊(陈璧君义妹的丈夫),他们觉得日本是不能去了,不如想办法投靠蒋介石。

(褚民谊)

于是,褚民谊给蒋介石发电报,表明自己和陈璧君的心意。但是,军统局是不会放过他们俩的。很快,广州军统站主任郑介民就伪造了蒋介石的手令,请陈璧君和褚民谊去重庆商谈。

陈璧君和褚民谊很高兴,毫无戒备的就上了军统的车,但是车队并没有把他们送上飞机,而是直接把他们先囚禁了起来,然后押去了南京。

褚民谊1946年8月被执行枪决。陈璧君被判处无期徒刑,1959年6月,死在了上海提篮桥监狱。

大汉奸王揖唐。

这位所谓的“国学大师”曾经两次去日本参拜靖国神社、奉献中国珍贵古玩书画表示忠心。他组织了多次的大扫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中间王揖唐)

在军统宴请大汉奸之后,王揖唐预感到了情况不妙,于是假装生病住进了医院。军统直接把他从医院抓了出来,关进了北平监狱。后来法院以投敌卖国、组织指挥日伪军残杀无辜民众罪,判处死刑,1948年9月10日执行了枪决。

大汉奸陈公博。

陈公博1938年追随汪精卫投敌叛国,1944年汪精卫死后,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军委会委员长、行政院长。

日本投降后,日本《朝日新闻》发了一则消息,称陈公博已经自杀身亡。但是戴笠很快就查明,陈公博没有死,而是带领一批亲信逃亡了日本。很快,何应钦就向日本政府严正交涉,让他们交出陈公博等人。

重压之下,日本政府被迫交出了这一伙汉奸。1946年4月,陈公博被判处死刑,6月8日,大汉奸陈公博被执行枪决。

大汉奸周佛海。

周佛海在抗战爆发后投靠日军,成为汪伪政权的重要人物。抗战胜利之时,周佛海又投靠了国民党。

蒋介石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戴笠认为,可以先软禁起来,看情况再说。于是周佛海被软禁在了重庆嘉陵江畔的“白公馆”。但是随着国内惩治汉奸的呼声越来越高,戴笠又意外机毁人亡。周佛海彻底失去了希望,1946年11月,周佛海被判处死刑。后来蒋介石签署特赦令,改判无期,1948年2月,周佛海因病死在监狱中。

大汉奸川岛芳子。

准确的说,川岛芳子是中日混血。她父亲是满清肃亲王,在川岛芳子三岁时就去世了。后来川岛芳子被日本人收养,渐渐被培养成了著名的日本间谍。

日军投降后,川岛芳子被军统特工逮捕。在审判期间,川岛芳子一直狡辩自己是日本人,不能以汉奸罪判刑。但是最后法院依然判处川岛芳子汉奸罪和间谍罪,死刑。1948年3月25日,川岛芳子在北平第一监狱被执行枪决。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汉奸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叛国投敌,残害人民,罪无可赦。


七追风


抗战胜利以后,罪大恶极的汉奸基本都被枪决或者判处有期徒刑。


从1945年9月3日开始,当时的肃奸委员会抓捕了包括伪实业部长梅思平、伪教育部长李圣武,伪法院院长温宗饶等14932人。其中判处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其余为有期徒刑。审理案件63563起,起诉30185人,结案25155起。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者也。”“临大节而不可夺”,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推崇的行为准则。因此,被判刑的1.49万汉奸都没有好下场。

抗战结束以后,汪伪伪军主要有6个集团军,另外还有伪华北治安军的38个团,一共是50万关内伪军,此外还有5万蒙疆伪军,15万伪满军,一共是70万伪军。 其中伪华北治安军司令是齐燮元,所部12个集团军,实际上只有6万人。

伪集团军司令分别由齐荣,陈志平,王斌,李润泉,钱富安,高德林等等。核心是北洋残余力量。伪蒙古军司令李守信,有5个师,3000人,伪兴亚同盟军王胜武有6个师,4300人,伪绥蒙联军王英有3个师4500人。

汪伪军,主要是所谓3个警卫师,5个方面军,司令分别是吴华文,张岚峰,孙殿英,任援道等等。另外还有,4个伪绥署伪司令分别是,叶蓬,郝鹏举,丁默村等等,41个师又10个旅。

汪伪,第3方面军是西北军韩复渠卫队旅为核心扩建,第4方面军也是西北军投降兵组建,第5方面军是西北军第40军扩建,第6方面军是西北军新5军扩建。其他几个伪绥署和伪第1方面军也是西北军扩建和汪伪自建。



伪军基本上,第一是实力弱小的裁剪,第二是,选择精壮者补充现役部队。第三,是正编制进行改编。比如,韩步洲,赵瑞,杨诚等伪军,改编为6个省防军,战斗力不强的伪军就直接根据整军方案裁军。


历史救生圈


影响巨大的审判后杀掉,有利用价值的,改头换面继续为政府效力,其他的或入狱,或逃窜。也就是好的入伍(军事技能好,身体素质好),不好的遣散回家,罪大恶极的杀过人的干掉。



还有,法不责众,汉奸太多了,真要往死里整,人家汉奸手里也有人有枪…(所以也有人花钱就摆平了,洗脱汉奸身份)还有人摇身一变的跑到后方,隔空抗战都成了爱国者…



另外,有人说当时行营因战犯和汉奸因引渡问题发生纠纷…所谓发生纠纷就是嘴炮。又不敢来硬的,港英当局把国军当个屁,一个广州行营有啥效果?老蒋又要强调当需忍辱含愤,勿忘国耻…

当时汪伪军的警卫师(教导师),很多兵就被编入所谓国军五大主力之一的整编七十四师里面,在孟良崮被我军歼灭,全军覆灭,俘虏七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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