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执行死刑,你们认为应该吗?为什么?

两个黄狸呜翠柳


我们已经呼吁多年,坚持立法人贩子死刑,而有一些不知道脑子长反的还是觉得自己独特思维的人觉得如果死刑会让人贩子直接杀人,更没机会救出来了。他们的逻辑思维如此差让人吃惊。我们的目的是震慑减少人贩子犯罪,并不是为了从人贩子手里如何救出孩子。从源头杜绝就像酒驾立法一样,我们是为了杜绝酒驾,并不是说只为了酒驾后防止出事。而且一旦没有人敢做,相当于就读绝了出事几率。

所以哪些说一旦死刑会把人贩子逼得狗急跳墙 我的天这思路是脑子进水才有的吧!

为什么不说一旦死刑就没人敢做这种丧尽天良的坏事了?而且很多人贩子不只是卖孩子,他们会打残孩子,或者卖器官。多可怕。不能为了害怕坏人很疯狂而不作为,而要从源头杜绝,一是人贩子一旦发现执行死刑,而且一旦发现卖买双方不管以何种方式都是死刑。如果发现有杀害,或者买卖器官不光当事人死刑 还要连带责任,老婆孩子都必须承担。这样他们就有顾忌,很多人可以挺而走险不顾自己但肯定要顾忌家人。

从多维度进行杜绝是最终策略。

偷孩子抢孩子是死罪,卖孩子是死罪,买孩子是死罪 杀孩子是死罪,卖器官是死罪 ,这几项加在一起,不是累积的 二应该是波及的,当有连带责任,那么周围人自然就有了警惕心,都成了监督此类人的人。

这是我的想法,因为太过痛恨,所以说法可能也有不到位,希望大家多多探讨


程霄说


必须死刑,而且要立刻执行,否则这样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犯的罪有多大。


曾经遇到过一个母亲,她带孩子逛公园的时候孩子被人贩子抢了,找了一年没找到。然后这个母亲就疯掉了,整个人瞬间是老了十几岁。因为全家人都把孩子当做自己的宝贝,但是人贩子的一宗买卖就让这个家庭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希望,这个压力全都被这母亲承担着,最后终于受不了了,母亲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索性被救下了,但是精神死了的人,或者跟死了没有什么区别了。

人贩子是最可恶的,他们利用人多势众,利用各种手段来偷、来抢年幼的孩子。然后把孩子转手卖到偏远的山区,可以说孩子一辈子的命运就这么被定了,这是多么可悲的。还有的人贩子把孩子卖给那些买卖器官的人贩子,这些人只需要器官,于是把孩子的肾脏或者其他部位拿去,让孩子自生自灭,这样也是非常可怕的。还有的人贩子更可恶,他们把孩子弄成残疾人,帮助他们在街上乞讨,让孩子变成他们的提款机,这样的人贩子,大家说不执行死刑怎么能说得过去。


而且对于人贩子一定不能设置缓刑,也没有任何减刑的机会。因为孩子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一笔买卖,如果花钱买了一个商品而已。但是孩子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可能会让整个家庭一蹶不振了。所以但凡抓到人贩子就应该判处死刑。但凡大家在大街上看到疑似人贩子抢孩子的,一定要第一时间把孩子留住,然后报警,这样可以帮助更多的家庭,也可以抓多更多的人贩子。


所以,希望更多的人站出来,遇到这样的事情,敢于说不。


老王侦查记


强烈建议,绝对支持!

我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现在深知一个这样的道理,不为为人母,怎知母恩?当我们都有了孩子,才知道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一辈子还不完的。然而她们从来不求回报,她们把毕生心血都倾洒在了子女身上。自己可以不吃不喝,但一定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而孩子是他们无法割舍的心头肉。可想而知,心头肉被割了该有多么的痛,说生不如死一点都不夸张!

再看看那些被拐的孩子是什么下场?不是被打折了腿就是被砍了手脚,然后流落街头乞讨骗取路人的同情心。还有甚者挖心取肾残忍杀害,其做法惨无人道,人神共愤!多少幸福的家庭被这些活阎王害得支离破碎,又有多少个父母每日每夜心力交瘁,痛苦不堪!做为一个父亲,我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的孩子丢了,会是以怎样的方式活下去,也或许活不下去!

所以我强烈建议人贩子被抓游街示众判处死刑,即日执行!




貮蛋儿哥的太囧人生


人贩子,这是一群泯灭人性的人,把偷来抢来的人当成货物来交易,或者当成圈养的牲口让其残废乞讨来提钱!亦或者把孩子们的某件器官当成猪肉一样卖掉,然后在孩子们死亡之前再次发财一次,死了就处理了,对于他们来说无所谓了,他们通过法律的空子,还有法律的轻处缓罚,以及破坏别人家庭的完整性来满足他们高质量的生活!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谋财害命,或许比谋财害命更严重!他们比旧时的奴隶主还可怕,奴隶主还通过战争,或者一些其他因素来贩卖奴隶,但他们不一样,直接是明抢暗夺,只要他看上你的孩子,她就这么任性!而这人贩子愈演愈烈的一切,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所以,建议国家人贩子一律死刑立即执行,不得死缓,不得减刑,并且剥夺其名下所有的资产,并且通过非法获利所得且已经赠与他人的资产,无条件全额追回!所得金额用于弥补受害家庭!愿我中华国泰民安,愿我祖国繁荣昌盛!





半粒沙110


这个建议几乎所有人都赞同,当然,也包括我。而且,这也是长久以来的民意。

为什么说人贩子应该执行死刑呢?因为他们拿人当做商品进行交易,以此来获得赃款。他们连对人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了,为了钱用尽其卑鄙手段,通过哄、骗、抢、夺、偷等各种方式来诱拐妇女、儿童。

在以前的时候,人贩子实施他们的犯罪行为时还比较隐晦。而如今的人贩子越来越胆大包天,开始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抢夺儿童,简直猖狂至极,将罪犯的肆无忌惮。

而且,他们对待被诱拐到的如女、儿童也是残暴至极。

女性会被他们当做生理发泄的工具,并且被虐待、殴打,直到他们失去兴趣了,才可能再转手卖掉。被卖的地域也大多是偏远山区等比较贫困地区,多数被卖掉的女性在买家手里也好过不了,同样会被当做发泄的工具。曾经报道过一个女子,被卖给一个山区的单身汉后,白天替单身汉干活儿,晚上被极尽折磨,简直生不如死。原本一个幸福的女子,命运被改变。而这一切都是拜人贩子所赐,可见,这帮人有多可恨!

落在人贩子手里的孩子,同样遭遇悲惨,不是被弄折胳膊、就是被打断腿,然后被人贩子扔到街上去帮他们要饭,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大家可以看看街上那些可怜的孩子,奇形怪状,被折磨成什么样子的都有。这些孩子原本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却被人贩子残忍伤害的不成人样,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这些懵懂、可怜的孩子们,还不知道世界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对世界失去了兴趣,这同样是拜人贩子所赐!

事实证明,人贩子所犯的罪行不仅仅是拐卖人口折磨简单。从前期的欺骗、抢劫、偷盗,到后期的故意伤害、强奸、虐待、故意杀人等,这一桩桩一件件违法行为,综合起来便是多重犯罪,而且多数均是重罪。这数罪并罚,将他们执行死刑绰绰有余,可能他们一条命都不够执行的。

所以,对人贩子执行死刑,一点都不冤,是他们应当得到的惩罚。

大家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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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说心里话,我认为只要说不该判死刑的肯定都有问题,到底是什么促成这种人的出现呢,最根本原因是有市场。所以只要以人权或者一切其他说法为人贩子和购买被拐儿童和妇女的人说好话的都是那些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过买卖的那些人类垃圾




moon小拉


人贩子执行死刑应该说没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人贩子通过拐卖妇女儿童来完成肮脏的交易,自古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人贩子呢?它们通过实施诱骗偷盗甚至掠夺方式来完成自己的目的,把那些可爱的宝宝和年轻的妇女儿童当做自己盈利的目标。可以说罪大恶极,是这个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把它们向蛀虫一样的杀灭。


看似拐卖的是一个儿童,其实伤害的是两个家庭买至于更多的人,有些父母因为自己孩子被人贩子偷走而精神崩溃,有些甚至寻了短见,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人贩子就是属于杀人犯,杀人犯执行死刑是很好理解的,那么作为有着同样危害社会的人贩子执行死刑有什么不一样吗?

人贩子为了金钱而丧失了自己的良知,全然不顾那些家庭的悲欢离合,而继续作恶,人贩子鼓起来的腰包里边装的都是破碎家庭的血和泪。它们是多么可恶的一类禽兽,这样的人就该受到法律最最严格的惩罚,执行死刑对于人贩子确实便宜它们了,应该把那些人贩子逮捕之后,直接交给被伤害的家属,让那些受害人家属来惩罚它们,或者杀死或者千刀万剐,因为这些人贩子确实是太伤天害理了。任何的惩罚都不为过。

人贩子可恶,但是那些帮助人贩子消灭证据的人群同样应该受到严惩,人贩子为了利益而走险,那些购买婴儿,孩子,妇女乃至于人体器官的人群不是同样可恶嘛。它们同样应该受到严惩。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也是公正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对人贩子和帮助人贩子消脏的这类人可能会执行死刑,这是人们的共同期待。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希望那些人贩子们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还社会一个和谐,还家庭一个温暖。



依麓湘随


理性上讲,人贩子也要视其罪恶程度,给其不同程度的惩罚!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中,对于犯罪的程度和判罚的细节,法律上也已经有了很多补充。

所以,根据法律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人贩子都会判处死刑。大多数人贩子只会判处5-10的有期徒刑。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判处死刑!

因为法律是建立在当前社会绝大多数的理性思考和社会准则上的,这个我们毋庸置疑。

但是,从感性上来说,对所有人贩子,一旦抓到, 立即执行死刑。是坚决支持的!

有了孩子的,都会明白,自己的孩子一旦被人贩子拐走,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和痛苦!那种伤害,简直想都不愿意想! 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从小孩出生一直到抚养近10岁,才慢慢不再担心走失。近十年的时光,谁还没能有一时疏忽的时候!如果恰恰就是因为一旦一时的疏忽,而偏偏又让人贩子钻了空子!那种感受,痛苦和伤害,真的是用语言和文字都无法叙述的!更别说,还存在对人贩子不判处死刑的怜悯之心了!

简直想对人贩子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孩子是我们生命的传承,更是我们一辈子都无偿倾注心血,日日牵肠挂肚的念想!这是人,甚至是动物都具有的本性!你说,如果人贩子拐卖了的是你的孩子,你会想对他怎样?难不成,还要细雨微风的体谅他,照顾他?还要感觉到他的不易,他的难处?而且还要设身处地的替他着想?为他求情? 求你个大头鬼吧!简直想扯过来,一刀就把他剁了吧!

所以,从感性上来说!对人贩子立即执行死刑,坚决支持,无论主犯从犯!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觉得就算是如此,依然不解恨!

不过,不执行死刑,也不要紧!那就把人贩子软禁起来,让他们生孩子!生一个,让他们再养3到5年,然后直接从他们手里夺走!三五年一轮回!直至他们不能生育为止!只是如此,会不会太变态和残忍了!另外,就算是他们生的小孩,也是无辜的啊!唉,刚说不要有怜悯之心,这怜悯之心又出来了!

算了,还是直接死刑吧!这样简单点!省的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脑力!


董太龙1


说一个真实的就身边发生的事,我就不报地区了,因为有些人喜欢地域攻击(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干坏事的很大比例上都是外地人)。

是我同学的哥哥家,家里条件真的很好,孩子刚3岁,我还抱过,真的可爱啊,长得也好看。节假日去省亲。出门出超市买东西,孩子就在购物车里坐着,转身去货架上拿东西,再回头,孩子就没了。

调监控,报警,找目击人……能做的全都做了……

但是真的看到那种情况,身边所有的朋友都在帮忙,转发信息,找一切能用到的关系……一个孩子,一个家族的人心里都难受的无以言表

转眼4年了,孩子的母亲抑郁症,孩子的父亲(同学的哥哥)因为孩子的事情,公司特赦底薪保职了3年还是丢了工作,一家人生活彻底被撕碎。本来想的再要个孩子弥补一些,但是医生给出的建议是女方精神已经抑郁,要孩子身体无法支撑,孩子也可能会有很大的问题。

一整个家族,身边所有的朋友,痛恨到人贩子到极点!

我现在也是孩子的父亲了,出门时刻紧盯着不敢松懈。有人说出门带一个防丢手环,再次告知那些“信奉”防丢手环的家长,别用!太危险!孩子是丢不了,但是很有可能会被害死致残!

及时人贩子抓到了,判刑了……那又怎样?致死都不会得到原谅。

哎………………


Mr扎啤杯


对人贩子处以极刑,我举双手赞成!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法规的法条问题!我们现行的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太轻,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到死刑,还要满足一堆苛刻的犯罪条件,对人贩子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很难被判死刑!这和当初立法时法律专家学者对拐卖妇女儿童社会危害的低估,和对自由生命权的漠视有关系!我们的法律在这个犯罪科目下显得冷漠冰冷!缺乏法律应有的人文温度。其实我们的法律从开始就缺乏人文的关怀和生命的温度!冷冰冰的缺乏情怀!

我们要首先最改法条,让法律体现我们国家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体现出杀无赦斩立决的决心!就不要想着给人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给人贩子重新做人的幻想。以最严酷的手段对待!法律不光是惩戒和禁止,还要承担起禁断的作用,用雷霆万钧的力度彻底打消犯罪分子的幻想。让贩卖人口成为犯罪成本最高昂的犯罪!

我们的法律关于人贩子的规定要让人贩子谈之色变,瑟瑟发抖!

杀一个人贩子,就能拯救数个家庭,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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