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盜用儲戶的錢,應該是員工個人負責還是銀行負責?

關德亮


因為沒有看到詳細材料、聆聽當事雙方意見,所以無法就本案發表準確意見。但可以假設條件,說說我的看法。

1、如果是客戶把錢存入銀行,銀行“內鬼”偷偷把客戶存款偷走了,那銀行應該承擔存款兌付的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銀行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該“內鬼”追責。客戶存錢入銀行,以交付資金為妥存標誌,至於“內鬼”是否將資金入庫,在所不問。

2、如果是客戶將資金交予銀行保管,並且委託銀行代為理財,銀行“內鬼”竊取客戶資金的,銀行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銀行在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內鬼”追責。委託關係建立的標誌是簽訂委託協議,沒有委託協議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是委託理財的,以儲蓄業務論,處理方法見上面一段。

3、如果是客戶將資金交予銀行保管,打算委託銀行代為理財,但銀行工作人員不與客戶簽訂委託協議、偽造協議或者簽訂個人名義的委託協議卻欺騙客戶說是銀行的“常規操作”,並且客戶跟該銀行工作人員洽談業務或交付資金時,都在銀行的工作場所內進行,使客戶確信此次交易確實是銀行代為理財。此時,客戶與銀行之間,構成表見代理的委託理財合同關係。此後,該工作人員竊取客戶資金的,銀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銀行以自己不知情為由主張自己不承擔責任的,不予支持。銀行在承擔違約責任之後,可以向該工作人員追責。

4、如果是客戶將資金存入銀行,銀行工作人員以自己有私人資源或特殊能力為由,欺騙客戶,以個人名義幫客戶理財、獲得客戶賬號密碼後竊取客戶資金的,後果由該銀行工作人員個人承擔責任,跟銀行無關。

5、……


律法人生


正常情況下,比如你到某銀行櫃檯存款,由於銀行內部問題資產被盜用,你起訴銀行沒問題,也一定會得到相應的賠付,因為你是不知情的,銀行再去追索盜用人員那是他們的事,屬於另外一起案件,但是文中的案例為什麼客戶會輸掉官司,個人以為,可能主要是客戶對資產被轉移的責任較大,資產存在銀行了,為了便於理財,客戶很可能把類似於網銀盾等工具交給了理財經理葉某,否則葉某在無銀行主管人員和業務員共同作案的情況下是無法動用客戶資產的,事實上看事件敘述,應該是葉某自己所為,那麼就很可能是客戶本人把轉賬工具私下給了葉某,這樣,銀行就成了不知情的第三方,客戶資產損失只能起訴葉某,並且即使勝訴自己也會佔有一部分責任。對待這類案件大家要有一顆公正的心,不是說儲戶所謂的存到銀行就真的進了進了銀行賬戶,銀行贏了官司就是銀行仗勢欺人。理性的分析事實不僅有利於社會進步,法律的進步,而且於自身也能起到警示作用。前車之鑑,引以為戒。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劃分清楚,不要總打著弱勢群體的旗幟把責任轉移。以上內容只是根據案例敘述的猜想,不代表客觀現實,真正怎麼回事,大家感興趣可以去搜一下,仔細瞭解。


手機用戶62681514307


銀行老李幫你解答

根據所述案例,我的想法是,三方都有責任。

1、儲戶的責任:儲戶將自己的鉅額財產交給第三人負責打理,本來就是自己的防範意識沒有到位。1900萬金額如此巨大,而且沒有通過任何手續。如果防範到位,這個事情也不會發生。

2、銀行的責任:銀行由於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員工,對員工的日常監管沒有到位,致使出現如此大的案件。上述胡先生已經喂委託葉國強理財,肯定是由合法的委託手續,如果沒有,葉國強開始也動不了這1900萬,所以,銀行所受理葉國強處理這1900萬業務的時候,手續肯定是齊全而且合法的,故起訴銀行敗訴。

3、葉國強個人的責任:詐騙。


銀行上班的老李


銀行負責,法律規定 ,這是職務行為


徐徐281861701


銀行的霸王條款讓我們不寒而慄呀!存在銀行的1900萬不翼而飛了,誰信啊😱!


首先,我們應該理清思路,葉國強是誰,他是為誰工作的,他的老闆是誰?他為什麼可以輕易轉出胡先生存在葉女士名下的錢1900萬?沒有監督機制嗎?

其次,銀行在此案中扮演了什麼角色,該承擔什麼責任?

第三,胡先生的錢是否確定存入銀行,個人密碼是怎麼告知葉國強的,胡先生有委託協議書嗎?如果是委託銀行,還是葉國強?……

如果沒有委託書,葉國強的行為涉嫌違法盜竊,銀行的監管不力是罪魁禍首,銀行和葉國強應該賠償胡先生的所有損失。

如果有委託書,且是與銀行理財經理簽訂的,葉國強代表的是銀行,銀行應該賠償胡先生的所有損失。

如果委託書是與葉國強私人簽訂的,讓葉國強負責理財,而葉國強私自動用客戶資金填補自己的漏洞,而沒有為胡先生理財,涉嫌詐騙罪,葉國強負有主要責任,負責賠償胡先生損失。如果葉國強不能償還胡先生的1900萬,作為葉國強的單位,只要葉國強是銀行的人,銀行負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監督不利是胡先生錢財損失慘重的誘因。銀行負有清償胡先生的義務。


自由飛翔YouGuKe


既然是銀行職工,客人存銀行的錢被職工盜用,那就是銀行的責任,應該連本帶利一起賠,職工是代銀行收的錢,不是個人行為。


雪花飄246761



長明227588861


看了這個案子,個人覺得法院判決沒錯。儲戶把銀行卡和密碼都委託給銀行客戶經理,視同全權委託銀行經理個人(銀行理財是不需要客戶的銀行卡和密碼的)。如果判銀行的責任,那銀行的錢都會被騙光了。


逍遙84725988


當然應該銀行負責,存款人是把錢存銀行的,又不是存銀行工作員家裡的,可是現實中由於銀行的霸王條款,肯定會把責任推的乾乾淨淨,因為條款是銀行規定的,解釋權利在銀行。


美夢成真9940


光從你提供的有限信息無法判斷銀行是否該負責任。我想從以下情況,依據自己經驗說幾句。


一、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在上班時,履行職務過程中,盜走儲戶的錢,我認為,銀行應對客戶錢負責任。因為,作為儲戶,無法識別,銀行工作人員在班在崗,利用工作之便,實施盜竊,儲戶無法也無能力防備。

二、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在自己的私密空間,包括理財辦公室,在告知你,他的違法(當時或許你只為追求高收益)行為,且你同意或授權(使用或直接告知密碼、密匙)將錢轉入他的私人賬戶,或行外其他賬戶,這種情況,由你自己負責,銀行無法或無法律依據去承擔責任。



三、在班外或工作時間外,由於你個人對利益的貪婪或保管不當,讓他鑽空子,作案得逞,這些事的後果應當由責任人個人承擔。也就是說,你的損失後果想要銀行承擔的話,必須有證據證明,銀行工作人員是在在崗,且儲戶不知情情況下,轉走儲戶錢,這應該由銀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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