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费是不是由当地物价局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莫扯把子哦


物业费不是当地物价局定的,而是物业主管部门,比如住建局根据当地的行业情况制订一个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指导价格,然后由各物业公司和小区业委会协商一个合理的价格,并报经物价局进行备案。

物价局主要管理的是当地的物业水平有没有超过最高限价,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公司在进驻小区之前必须进行物业服务价格的备案,不仅仅是物价局的备案,还有住建局的备案。只有在各方备案后,这个价格就是最终的受法律保护的价格。

住建局是属于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对来说,比较熟悉行业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可把相关情况和住建局进行反应,制订一个合适的最高限价。在2018年前,所有的物业服务企业都是进行物业服务资质评级的。只有获得一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获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更高的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的收费标准就是业委会和物业商谈的最终价格标准,并经公示后,业主没有很多人提出异议才能够使有效的可执行的价格和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可以参考《前期物业合同》的相关定价和服务标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也可以根据周边小区的物业服务情况做一个合理的评估。其实更多的还是遵照住建局的指导价格进行收费的比较多。

其实物业费主要的问题还是要物有所值,不能让业主“花了牛肉的钱买了烂白菜”。物业公司也唯有真心为业主服务,才能真正的获得业主认同。业主也要支持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不能吹毛求疵,理应相互理解。唯有相互之间的合作理解,物业服务工作才能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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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2014年之前的全国住宅小区物业费全部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根据一二三四线城市不同、经济水平不同、平均人工工资不同、区域不同、小区档次不同、管理及服务标准不同等因素制定物业费标准。2014年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社会服务费用定价,不再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简单讲就多数业主愿意接受五星级的享受就付五星级的价钱,多数业主愿意接受大排档的享受就付盒饭钱,丰俭由人。

因为物业费涉及千家万户,目前五年、八年甚至十年不涨物业费的住宅小区还是多数,五年、八年甚至十年的人工工资、社保、福利、材料等成本都是几何倍增长,所以物业管理利润都非常的微薄,相当一部分物业企业收支处于持平或亏损状态。

物业企业不能单方面上涨物业费,必须经过二分之一以上的小区业主同意才能合法通过执行。很多中国人只想物美价廉,质优价廉的好事,不明白质价相符,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被弃管,物业企业从物业费低的老旧小区撤场将会成为普遍现象。

住宅物业企业的纯利润低于5%,在2019年全员征缴社保的政策之下,成本上涨30%,而物业费不变,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很多中小微物业企业将面临着关门倒闭,新的社会问题将出现。

至于商业性质的项目物业费从来就不存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100%的市场行为,无论多高多低,都是甲乙双方自愿原则,政府从来不行政干预。

未来的住宅物业实行酬金制模式将会成为社会主流趋势,目前已经进入死胡同的包干制模式将会消失。没有利润物业企业必将关门,只有合理的利润才能生存。


杨君波2018


还是那句话,打黑先打物业!一帮闲散人员却成了小区的主人,说起服务更是可笑!这都是一帮横行霸道装大爷的人渣!怎么可能做好服务行业呢?其实没有人愿意养这种咬自己的狗。


大侠不是我


这里面有个不要脸的什么物业老总,经常回答问题,很热心。说什么出多少钱,享受对等的几星级服务!针对我当前住的小区,真想说,NM。我们所在小区物业费周边最高。接近3元,还差几分钱就到3元。服务人员都是爷一样,业主成了孙子。这尼玛怎么解释?


消防照明


不管谁定,除了业主自己决定。都违法物权法的规定。


张医生149168530


物业管理可以分为商业和非商业,非商业也就是小区居民这类的前期物业管理,物业费是需要招投标的,根据物业服务标准等级及物业成本核算,在参加投标的单位中经综合评比选取一个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经住建局物管科,物价局审核符合相关政策与要求后,最终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费价格。当整个项目商业面积达到70%以上,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可以采取协议选聘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费一般按物业形态合理测算后,把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费报物管科审核,商业物业管理费一般要求与当地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形态收费标准持平就可以了,商业物业费一般不需要物价局审核。


青柠


物管费最起码要有一个统一标准,不要说什么高档不高档小区收费标准不一样的托词,无非就是安全,卫生之类的都一样,服务好是应该的,不是亮点,吃的就是这行饭,不要偷换概念,环境好的小区人员素质相对高些,工作反而轻松,按道理是不是应该收取费用要少呢,所以必须统一收费,别挂着什么品牌物业的幌子提高费用,你可以选择不干,干就好好干


用户5501429792


现在房产商联合物业成为欺压业主的最大恶魔!地方政府为何不管!


林建军7


物业管理费是由小区业委会根据小区大多数业主意见与物业公司协商而达成双方都能接受旳物业管理费价格,原则上政府机构并不参予和干扰管理费的定价,但政府会出台物业管理费的最高上限和浮动价格范围。

假如全体业主都愿意每平方出5元的管理费得到物业公司更好的服务,政府当然不会干扰。


黎氏碧珍


从小编发出的有关小区物业方面一系列奇葩问题来看,在中国的物业公司完全就是一个怪物和多余的东西,根本就没有找到与中国社会相契合的位置,完全是不着调的存在,论其服务综合性能力,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不具有综合性的服务能力和水准,论其专业服务水平,与专业服务公司根本就不在这一个层面上。所谓的物业公司就是个一瓶子不满,半瓶子乱逛的半拉子,什么也不是,存在的理由只有一个,会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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