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欢鲁迅的哪篇文章?

不知名十八线记者


最喜欢鲁迅先生短篇小说《故乡》中的《少年闰土》一文!

回忆起其中的画面,时常勾勒起自己小时候的成长经历,有美好的有苦涩的......但过去的终究是回不来的!因此我们更应改珍惜当下,把每一天活的更加有意义!

回到正题中,文章塑造了一个在鲁迅先生眼中“聪明、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闰土形象。

正是少年闰土的出现给作者的童年带来了无尽欢乐和遐想,这些诸多儿时的欢乐在作者脑海中蕴藏、发酵,展現了鲁迅先生向往闰土的快乐生活,平等,自由!

但长大后闰土的现状和作者记忆中形象的剧烈反差,我们从中看到了作者对封建社会制度的厌恶和强烈的批判!


闲话浮生


鲁讯的著作我都喜欢,最喜爱的是他的散文诗集《野草》,而其中的《雪》是我的众爱之爱。

大概是因着我偏爱那些意象摇曳繁复的文字,也因为我向来喜欢鲁讯的语气,我喜欢反复的诵读《野草》里的每一篇。鲁讯是一位真正的诗人。

《雪》中我最爱的:

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健壮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butterfly确乎没有,有许多beeS忙碌的飞着,也听得见他们嗡嗡的闹。

……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红楼梦醒李


我也是喜欢周先生的文采的,他的笔很刁钻,揭露世间丑恶,批判性很强烈,特别是对时事,总能找到一些给人安慰的语言来,回击!

有人说他是非常刻薄的一个人,读了他的全集,好像有一些,眦仇必报。

要说他的那篇文章最喜欢,我还是觉得《阿Q》《祥林嫂》《血馒头》这几篇就比较喜欢,这也是周先生短篇小说的精华了,当然了还有别的,我只是比较喜欢这几篇。

像这几篇他的针砭时弊,说国人的劣根性,说的比较贴近那个时代,民族的现状,愚昧无知,冷漠,看的人虽然会流泪,但是他们是看戏,与他们无关!这就是愚昧的行为。

一开始读不是很理解,也理解不了他的用意,但是后来长大后,经历了一些事,再回头看看,发现自己也能从他的书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就很可怕了,他的东西确实挺好看,也挺有深度的,能使人反思自己!



相魄


浅谈鲁迅作品


当我写下鲁迅二字时,显得敬畏而凝重。对于国人尊崇的近代大作家,任何语言表达都不能全面表达对于鲁迅先生作品的热爱。他是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主席曾高度评价他:“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们这一代的大部分人认识和了解鲁迅,都是从初中语文课本上开始的,之后高中的课本上也有多篇鲁迅的文章。比如《少年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等等,这些都是老师在课堂上重点讲解的作品。再比如,《阿长和》、《鲁迅自传》、《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故乡》、《藤野先生》、《孔乙己》、《呐喊》、《祝福》,《拿来主义》、《记念刘和珍君》、《灯下漫笔》、《药》、《阿Q正传》等等,这些作品在书本上都出现过。

在《少年润土》中有一段场景描写,被当时的老师圈出来要背诵:“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有一段非常细腻的描写,“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可以说,这些都充分展示了鲁迅先生优美的文字功底和素描水准。

谈到最喜欢鲁迅先生的哪篇文章?《阿Q正传》《药》等小说,这些作品都在内心深处留下了极大的震憾。《药》是先生创作的一篇中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开茶馆的夫妇为儿子治唠病买人血馒头的故事。从小说的意义上来说,表达了老百姓的愚昧、麻木和落后;对于革命者,鲁迅先生又表达出同情和歌颂;从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从作品的结构布局上,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以革命者夏瑜被军阀杀害为暗线,双线交织,构思精巧;在人物刻画上,运用了诸多白描手法来表现人物的心理和性格,形象生动,让读者对于其中的故事情节及人物特征过目难忘。

《阿Q正传》刻画了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形象,其意义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阿Q正传》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在当代国情里一点也没有减退,反而日见其浓烈日显其尖锐, “阿Q精神”当前依然到处可见。《阿Q正传》就是一把解剖刀,通过“解剖自己”而剖析中国人的精神危机和国民性格。关于《阿Q正传》,我在头条里多次写过,在这里不再铺开赘述。

欢迎大家继续加入讨论。


宏灯诗话


本来准备答题,等看见题主的备注“小时候不想读鲁迅,长大了发现‘杂文无大家’”,冲动一下子没了。这是整整停了一天,才又从草稿里拎出来“继续编辑”。

说到“大家”,我想问一句,这得是多牛逼(无知)的人敢说这样的话啊!不错!莎士比亚厉害吧,可人家托尔斯泰就偏偏瞧不上他;颜真卿的楷书有争议吗?而唐后主李煜说他有楷法而无佳处,像叉手并脚的种田大老粗。也许说“杂文无大家”的人和托翁、李煜们一样,本身有极高的艺术造诣,像站在泰山顶一览众山小,他们有资格对前辈评头论足。要是像我等这样的敢胡言乱语,肯定得被人打死。

废话少说,我喜欢鲁迅先生。我不认为当今写短篇小说的谁有傲视鲁迅的资本。

比如《风波》。这个差不多100前的短篇,我每读一次,就由衷叹服一回。真真是乡村风情,活灵活现!

屁大的小事,迅翁夸张地用“风波”名之,但如果要放在头条上,题目还得夸张,是“一条辫子引出的夫妻情仇,乡村众生人情人性大展览”?主题之深刻不必说了,单看人物吧:九斤老太、七斤和七斤嫂以及小丫头六斤。单是这给人物命名的匠心有哪位作家能望其项背?极简却又意蕴极端丰富;既像是随手拈来,却必定慧心巧思或者妙手偶得。老太太有看不惯这世道的理由,九斤,七斤,六斤,就是“一代不如一代”的证据;曾孙女儿骂“这老不死的” 也自有她的道理。  

看下面这段场景,有刻画人情人性如此入微的吗?

看热闹的八一嫂替七斤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向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阿呀,这是什么话呵!……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 扑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八一嫂也发怒,大声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  

善良口拙的八一嫂,势利而口舌如刀的七斤嫂,小气窝囊只敢迁怒女儿的七斤,看不惯这世道的却疼爱重孙女的老太太……寥寥数笔,众妙毕备。

耐下心来好好读一读这些新文学的初创之作吧,山就在那儿;别那么急于否定前贤。


牟山花下客


长把“鲁迅”书来读,好文好句看“祝福”。

“雪”里“故乡”生妙笔,爱不释手是“闰土”。

——注解,“祝福”,“雪”,“故乡”,“少年闰土”皆是鲁迅写的作品,同时这些也是我最喜欢读的文章。



如若天风


鲁迅杂文《三月的租界》,一九七六年十月中旬的一天(忘记具体哪天)刊于《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大号字排满整整半个版面。这是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的粉碎四人帮的第一个信号。该文是鲁迅驳斥一个名叫狄克的评论家妄评萧军的小说《八月的乡村》。我的一位学识渊博的老师,悄悄告诉我,鲁迅批驳的这个狄克就是张春桥!我当时犹如在窒息的空气中听到一声惊天的炸雷!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我有幸成了极少数最早知道粉碎四人帮消息的中国人之一。大约半个月后,中央正式公布了这个事件,顿时举国欢腾,文革就此结束,中国开始艰难地走上拨乱反正之路。


用户266880265U


《一件小事》。鲁迅先生通过车夫和老妪的事,标志着旧中国作家第一个在作品里描写新兴无产阶级的高尚品质。作者通过一件小事,能够自觉的解剖自己。这是一般作家不能做到的。先生身体力行,对黑暗反动势力嗤之以鼻,从来不曾原谅;对新兴事物,“敢遣春温上笔端”,乐于对崭新的进步青年,俯首提携,甘为人梯。




化外万民胡少峰


我也喜欢鲁迅先生把一个封见社会,最低的小人描写的淋漓尽致,阿Q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用精神胜利来给自己一分安慰,给最低的奴隶一份安慰。


南风孤雁1


鲁迅是一个文学大师,他的小说,散文,杂文。都是一流的文学作品。其中,祥林嫂,阿Q正传,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等等,都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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