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明年起执行,移民前请先把税缴清

对于很多在澳大利亚投资和置业的中国移民,除了要关心澳大利亚本地税法以外,中国税法的修改(例如近期的中国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税法改革)也会影响到自身的税务居民身份以及自身在中国和澳大利亚收益的最终税负成本。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并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自2018年6月19日个税法修正案突然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初次审议,到最终通过并公布,只有两个月。这是个税法的第7次修改,飞速通过,非常亮眼。

个人所得税税法修订对征收范围及方式、计算及申报、税收减免范围以及反避税原则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后续实施条例意见稿的公布明确了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新税法》明年起执行,移民前请先把税缴清


此次个人所得税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推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即综合所得)综合征税;

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级距优化税率结构,调节中低收入劳动者的税后所得,减税降负;

初步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扣除机制,增加针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和赡养老人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建立反避税规则,首次将独立交易原则、受控(个人)外国企业规则和一般反避税条款引入个人所得税税法;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例如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实施“一人一号”以及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责任。

高净值人士的境外资产会受何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该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高净值人士在境内外资产安排及税务合规成本方面也受到直接影响,我们具体观察如下:

你是中国的纳税居民个人吗?

税务居民概念从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取的收入,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修订前,居民个人定义中关于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要求是“满一年”,修订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税务合规成本。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要把中国境内收入和中国境外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

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则不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但必须把中国境内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这一条非常重要,很多空中飞人家庭从此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一边在国内赚钱,一边国外生活的要受到严重影响。

并且,当你在境外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填上你是他国税务居民、但你护照上的章证明你183天以上都在中国境内时,不需要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银行自己就可以判定你已经构成“中国税务居民”。

移民了也要在中国纳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对纳税人获得境外收入或移居境外的情况加强了纳税管理。其中第十条规定,纳税人获得境外收入或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三条指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获得收入的,应当在获得收入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保守一点可以理解为,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之前需要做「移民审计」,把之前的个税和中国税务部门有个完整的清算,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有拖欠的黑历史,则冰冰小姐就是前车之鉴。

不交税,可能直接被扣留在机场!

可以免税避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设立反避税规则,第八条指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缴税款的,应当补缴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1. 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2. 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 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至于两国税务部门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由于现在还没有实际案例出现,国内的会计师也不敢给出准确答案。

但可以想象的是,政府天然喜欢收税,既然千辛万苦修订了新版《个税法》,不拿到真金白银又怎能善罢甘休。

这一变革对广大的中国普通税收居民个人、外籍的跨国企业高管、及高淨值个人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其中对于高淨值个人的财富规划将会产生非常直接的影响。

与此同时,新法对于境外财富管理机构也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举个例子:

假如富豪甲持外国永居,在中国每年有100万收入,在澳洲也有100万澳元收入。

2019年的时候富豪甲,如果回国探亲时间超过183天,富豪甲不但要依法向澳洲税局报税,还必须向中国税务部门把中澳两国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富豪甲在2019年回国时间是182天,别看仅仅相差1天,就不需要为他在澳洲的收入部分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了,因为他不是中国税务居民,不过富豪甲仍然要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182天,在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还有关于移民的疑问,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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