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禮讓行人導致行人違反交通規則的現象頻發,對此你怎麼看?

博士不畢業


近年來,車輛和行人擁擠的現象已成為一種交通疾病,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因此,為了促進機動車避開行人,許多地方政府都對這一問題採取了特殊的整改措施。有關政策明確規定,在十字路口對行人無禮的車輛將扣除3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當這條規則出臺時,司機和行人把它拆開了。事實上,禮貌對於行人來說是好事,但很多司機說。這個規則只適用於駕駛員,對行人沒有限制。特別是在紅燈,行人仍然會過馬路。有了“禮貌行人”的規定,有些不遵守規定的行人會比較魯莽,對於闖紅燈、過馬路、司機會比較生氣。司機的擔心也是有道理的,他們應該對普通旅客有禮貌。例如,以下三種情況更為合理。

1。行人進入斑馬線,車輛應避免急轉彎。

2。當沒有紅綠燈時,此時行人過馬路時,機動車應該減速甚至避開。

3.行人正在人行橫道上行進。車輛應該禮貌地停車。

但是,對不講道理、隨心所欲闖紅燈的人禮貌反而會助長這種惡劣的氣氛。行人必須有禮貌地遵守這條交通規則,但是交通規則不應該僅僅侷限於某些人遵守,否則他們將失去這條規則的意義。為了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我們不僅要管理車輛,而且要規範行人,以實現這一目標。希望大家多瞭解,多謙虛,讓交通更加順暢,社會更加和諧。


輿論雲南


在我的囯,人文素質都在那擺著,無論車與人,在行進時都以為路是Ta修的,想怎麼走就怎麼走;加上貧富差距過大,使那些本來就對生活灰心的人更是肆無忌憚,“我就爛命一條,撞了我你還得賠錢”,我相信揣著這樣心理的人大有人在。上午親身經歷:老遠看到有兩人站在雙黃線處準備過馬路,我也就鬆了油門踩上了剎車,當車行至人行橫道時那見那兩個人沒有反應,我就停下讓人先行,行人不理不睬,我就又進檔慢行,結果當我行至橫線中間時兩人突然竄至人行道,嚇的我直冒汗!這是算我不禮讓嗎?這是行人自己在作死。所以說,交通法規人人得遵守,無論行人還是機動車輛,對違反交通規則而出現的事故,我支持誰違章誰負責


愛和生活較真的老頭


對!法律就是應該人人遵守。現在是光罰司機,不罰行人。起了個什麼作用?交警錢是罰多了,交通還是一蹋糊塗。綠燈過去,沒讓人,也要罰款。那麼,要紅綠燈幹嘛呢?乾脆,人是弱者,直接讓人走算了!把司機都當在城外,行嗎?人,越讓越肆無忌憚,我行我素,不顧左右,胡走亂走。難道就為了交警的收入多嗎?把出臺這交規的專家,等人,抓了判刑!


手機用戶5870088184


看了下評論,估計基本上都是開車一族在噴行人。

現在基本上每家都有車,而每個人都有步行過馬路的經歷。

禮讓行人,也是在交規的基礎上禮讓,並沒叫你無原則禮讓吧?紅綠燈路口,車輛行人無一例外都得遵守紅綠燈規則。無紅綠燈路口,車流量大的時候,行人讓車先通行;車流量小而人流量大的時候,車輛禮讓一下行人,難道就不應該嗎?

至於說“禮讓行人”的規定出來前後紅綠燈路口車禍量大小,除了交警部門,誰又有確切的統計數據?還不是心有怨氣,信口雌黃?

不論是開車的還是行人,橫衝直闖的畢竟是少數吧?大家互相理解,互相禮讓一下又何妨?


蕭蕭


法規面前人人平等,出新規定也不能踐踏法規,有紅綠燈為什麼要禮讓行人,真是有病!


藍天25595301


禮讓行人看視文明舉動,其實它與法規有關,與人的素質有關,還與文明與法規進行交織有關。

行人和機動車爭道,說白了就是相互爭路權,爭奪優先通過的問題。

從十五前算起: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提高,我國普及機動車進入快車道,全球機動車生產銷售連續多年,機動車產銷量第一。這樣就出現了人與車開始爭奪公路通行優先權,十字路口分配時間權,開始爭論斑馬線禮讓還是不禮讓問題。

從交通法規開始規定必須禮讓行人開始,近幾年更是大有打架生氣之架式。雙方爭論不休。

由於我國國情問題,人口眾多,基礎建設滯後,科學管理交通剛起步,法規不斷完善中,造成機動車一多,出現了眾多人與車的矛盾。這個不奇怪,任何國家機動車發展較快的時候都遇到過,隨著法律法規的建全,人的素質提高,相信會逐步好轉,並提高到一個新層次。

我國目前各類機動車保有量達到3億臺以上,其中僅城鄉家庭乘用車就達2億臺左右。如此巨量的車與14億人口不可能沒有矛盾的出現。

同時交通事故成了目前我國意外傷亡人數最多的來源。財產損失逐年加大,保險公司業務紅紅火火。

全國每年發生各類大小事故數百萬計,輕重傷者近百萬人次,死亡更是達到最高年限近十萬人每年,最低年限也在近六萬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這在全世界也是比較高的。與世界汽車發達國家比,如歐盟,美國,日本高出三倍以上。(人車比例比較,如百萬車輛交通事故率,傷亡率)。這裡只談大約數據。

交通事故的多發,促使更多法律法規的加速制定,我國參考了汽車普及率高的國家法規,從而制定了更多,更細,更切合實際應用的法規。從而用強制法規限治了不文明,不守法,不敬重生命的車輛駕駛人和行人。從而規範駕駛人和行人的行為。比如加強建設科學的紅綠燈管控,斑馬線紅綠燈,同時拍照,對不論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制定了嚴格的規範,用法律和法規約束違法者。並進行罰款扣分,拘留判刑等嚴格規定,從而使交通事故大大下降,死亡人數從12年最高近十萬,下降到不到六萬人。財產損失和經濟損失也在下降。

由於歷史原因,我國法律法規的滯後性,一旦有更多法規出臺,很多人接受不了,開車的人抱怨行人和非機動車,反之;行人和非機動車人抱怨機動車駕駛員,出現很多出行矛盾。特別是道路基礎差的城市更是矛盾集中暴露。

從國外經驗看:只有公平合理的法規才能解決以上矛盾,同時加大基礎道路建設,科學分流人與車,科學管理人與車,才是最好的辦法。

禮讓行人這不是矛盾,是全民參與交通的素質問題,是對法規的起碼尊重問題,是對行人路權的基本保障問題。必盡行人把公路絕大部分路權讓給了車輛。而車輛只禮讓一小段斑馬線就不高興了,而這種司機也太霸權了吧!

關於城市禮讓行人過斑馬線出現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堵設,這個是無聊的介口。難到不許行人過馬路?只許你的車可行?就算出了車輛之間事故也是開車人:速度快,不觀查,不禮讓,不尊重法規造成的。

治理城市交通允堵是多方面的事,主要還是人的素質和不守法規造成的比較多,佔主因。其它因道路窄小,不夠科學的交通管理方法和設施,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章佔道停車等造成的。

如果交通參於人的素質不能自覺提高,那麼就會有法規來強制規範。

機動車在路上與行人比就是強者,只有先規範強者,保護弱者,並打擊違法者才是根本。

只要交通參於者都守法,提高全民素質,禮讓行人不是問題,而是相互尊重。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法律是人人遵守不存在什麼禮讓!應該廢除沒有法律依據的各種形式的禮讓!並追究這些磚家違法責任!


手機用戶6540234662


禮讓行人的規定就是一個違法規定,把行人往死路上引的一種違法規定。不論行人,還是機動車輛、非機動車都嚴格按交通法規行駛,並嚴格按交通法規處理交通事故,才能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誰都不須要讓誰,只能“讓”法律。


豆琛


建議交規要求行人過斑馬線要舉手示意!沒舉手示意者不能算司機未禮讓。

有的情侶在斑馬線頭談理想、探討人生;有些老太在斑馬線邊討論菜價,司機一直等下去麼?


冷眼ll看世界


任何人都應在規矩範圍內,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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