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后,小叔子、小姑子要来继承房产,合理吗?

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题,那么今天,再来跟大家聊聊遗产继承与分配的话题。

一、哪些属于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二、遗产的分配原则

  1. 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 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 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 照顾分配的原则
  5. 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也就是说: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分配;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没有上述人员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论人数多少,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参加分配。

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时间早于被继承人的,已死亡子女应当享有的份额,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前死亡的,其享有的份额,依法由他的继承人继承。注: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转继承的继承人先按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同上述程序。

给大家举个生活中的实际案例:

杨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多年,杨先生父母健在,一直由其妹妹照顾。杨先生拥有24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育有两个孩子杨一、杨二。杨先生不幸于车祸去世,请问财产该如何分配?

解析:这240万元财产为杨某夫妇共同所有。在夫妻财产分割后,张女生分得财产120万元,杨先生遗产为120万元。

杨先生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张女士、父亲、母亲、两个子女,因此120万元遗产平均分给5个人,每人24万元。

而标题中“老公去世后,小叔子、小姑子要来继承房产”显然是不合理的,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参加分配。

希望以上分享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公去世后,小叔子、小姑子要来继承房产,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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