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百日内审结 到明年6月底再压缩10个工作日

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住房城乡建设部姚天玮副司长一行到丽水调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根据要求,试点地区要在2018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

作为这项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丽水市立即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改革办”),并在国务院要求的基础上自我加压,拉高标杆,将目标从120天压缩至100天以内,力求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现在,已经过去半年左右的时间,丽水的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优化审批流程 实施并联审批

自今年5月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根据“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体系和统一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要求,丽水将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划为四个审批阶段,分别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明确每个阶段的审批时限,所有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者并行推进。

并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别制定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工程类型覆盖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的所有工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审核设计方案;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为优化审批时间,每个审批阶段均实施并联审批,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制定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

此外,对许多审批环节的时序进行了优化调整。诸如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环节,将其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环节则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调整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将用地预审文件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

诸如丽水龙泉市,今年创新地推出与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相适应“格式化供地+标准地指标+企业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零审批”改革,创造了项目在标准地改革基础上再压缩约60天的“龙泉审批加速度”。

其做法是围绕区块规划要求提前开展设计工作。创新推出“1+2+3”工作模式,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1”即建立一套土地出让标准指标,在标准地供地基础上,通过“格式化供地”把企业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土地挂牌前同步完成;“2”即政府和企业双方程序同步走,变政府供地和企业自主开展规划设计等工作串联为并联;“3”即政府、企业、中介三方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无缝对接。

通过该工作模式,企业无须在土地合同签订后再去开展规划设计、施工图编制及审查等开工前准备工作,而是在政府供地过程中提前介入,按照“格式化供地”的工作思路,开展施工图编制等前期工作,做到政府和企业工作同时进行,确保在政府土地出让完成时,企业同步完成施工图审查等一切开工前准备工作,企业受让土地即可开工建设。

精简审批事项42项

上线覆盖乡镇(街道)的统一审批平台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是加快审批进度的重要方式之一。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以来,“市改革办”全面梳理本地区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大力减少前置审批条件。

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并推行告知承诺,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

经过改革,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33项缩减到现在的91项,精简审批事项42项。办理时长由原来的150个工作日(不含竣工验收,竣工时间60天)缩减为68个工作日(不含竣工验收,竣工时间25天),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50件(不含竣工验收,竣工阶段材料21件)缩减为59件(不含竣工验收,竣工阶段材料21件)。

此外,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明确提出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丽水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该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代跑、代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代办100%覆盖。

10月31日,随着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上线试运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再提速。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达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系统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目前系统已经上线运行225个项目。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整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整合60多个图层(包含区县),目前“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生成已生成89个项目。

强化宣传培训

将改革工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为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以来,多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培训人数约850人次。多次派专业技术人员赴各县(市、区)进行点对点的系统培训,指导部门进行系统的运用,合计逾1000人次。建立周报信息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各部门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周报分送建设部及市政府相关领导。

此外,丽水市还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督查办法(试行)》,指导各部门、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开展改革工作,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分,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底的综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

“今年5月,丽水有幸被列入这项改革的试点,市委市政府又将改革试点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丽水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改革办主任吴筱琳表示,到今年年底,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6月底,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10个工作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