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去逝的军人其家属登记采集信息需要哪些资料?

像梦一样自由149210882


这个情况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就是:军人退役后(包括退伍、转业、复员、退休、离休、自主择业)逝世的,属于去世的退役军人,这种情况是不在这次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登记范围内。换句话说,就是已去世的退役军人不需要参加登记。

第二就是:凡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牺牲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是要参加信息采集登记的。

按规定,这部分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登记,是由其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代理登记。去登记时,要携带的资料有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书、病故军人证书、伤残军人证书和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登记的地点:农村的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所;城市的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民政科。不过,有的地点可能会临时安排,注意听通知或打听一下就好了。



关于登记的时间,有的地方已结束,有的正在进行,有的安排在今年底前。对于漏登的可以随时去参加补登。


润友


这次退役士兵信息登记,有很多军人家属不明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被采集的对象,特别是我看到有些家属没有真正阅读各地下发的通知要求,以为只要是去世的军人都要去登记,结果到民政上一问不给登记,心存不满引起误会。

其实对于去世的军人认定很好区别,简单来讲就是“退役后去世”和“服役期间去世”,很好理解,就是从部队复员或转业回到地方之后,不管什么原因去世的,一律都不在此次统计对象范围内。而“服役期间去世”是指你的亲人在当兵的时候,因为战亡、因公等原因死亡,这类人需要进行登记。并非只要当过兵去世的就必须登记,这个家属务必搞清楚,不要误会以为是地方上为难你不给你登记。

服役期间去世的军人家属,带上户口薄,结婚证,身份证以及何种原因死亡的证件等证明材料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登记。

正常来讲,服役期间死亡的军人,在各地的民政部门都应该有登记的,因为这些军人的家属按规定是要享受不同待遇的,民政上应该有这些人的底子材料,这些军属也应该是当地抚恤和逢年过节慰问的对象,应该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如果各地工作到位,其实完全不必让家属多跑一趟的。


元芳有看法


要按照要求准备详细的材料。

这次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是非常详细的,对于已去世的军人及其家属的登记要按照这次信息采集登记的要求来准备详细的材料。材料一般包括烈士证,因公牺牲军人证书等载明死亡原因的证书,还有就是家属的一些证明材料。

这次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在部队服役期间牺牲的军人及其家属的登记,这部分人员主要包括在部队服役期间牺牲的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等及家属等优抚对象。只有这些人才参与本次登记,本次信息登记由家属带全资料进行登记,去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带好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等的证明材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次信息采集不包括军人退役后才去世的退役军人及家属。这个界定大家一定要搞清楚的。军人退役以后逝世的,不在本次登记之列了。好多军人在退役后由于年龄大或者其他原因去世了,那么这次这些退役军人和家属就不属于此次登记的范围了,包括家属也不能享受退役军人家属能够享受的福利政策了。

去登记前,家属可以搞清楚自己是否属于登记范围,如果是在服役期间去世的军人家属,那么就属于此次登记范围,那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社区街道办事处等规定地点去登记信息,这样登记完毕就可以获得悬挂光荣牌的荣誉了。以后如果有相关的福利的话,还可以领到一些福利的。

这次登记全国的时间规定是2018年8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全国各地规定的时间可能不太一样,这个要按照各地规定的时间去完整的登记信息,这样才能在将来的福利发放等活动中获得一定的福利。


睿思天下


退伍以后去世的军人家属不在登记范围。


文学285230983


我父亲抗美援朝8年,立下二等战功勋功章,于14年过世有一个年迈的母亲,现在国家没出什么政策,生活不能自理。


手机用户51208108564


请不要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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