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继承法》规定:这4种人将失去遗产继承权!

遗嘱是对自己死后财产的妥善处理方法之一,在生活中,也是很多老人为了避免自己去世后子女亲人因为自己的财产问题二闹得分崩离析。所以,在去世前立下遗嘱财产分配证明是最好的选择。

根据2018年《继承法》规定,如果子女做了这几种事情,你将失去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2018年《继承法》规定:这4种人将失去遗产继承权!

什么叫做继承权丧失先邦律师给大家解释一下:

法律上所说的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2018年《继承法》规定:这4种人将失去遗产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通俗解释就是: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抚养的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就是根据情节轻重,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而过有悔改可以被继承人原谅的,可以宽恕的,可以不确认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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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很多网友会问先邦律师:那到底该怎么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遗嘱呢?

别急,下面我告诉你!

一,遗嘱的五种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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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效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四款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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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最后附赠一张遗嘱继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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