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和女兒在父母的醫療費上怎麼分合適?

黑夜空中的煙火


兒子和女兒在父母的醫藥費上怎麼分才合適?

在法律上來說,女兒和兒子都有扶助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同時根據權益和義務相結合的情況來看,如果哪一方得到父母的幫助多,也可以多出或者全出。比如父母有十萬塊存款給兒子了,現在父母有一千塊的醫藥費,那麼這醫藥費兒子全部負擔也是合理的。

父母老了,我們贍養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事,當出現需要兄弟姐妹出錢供養時,一定要協商好,也不要太錙銖必較,讓父母為難。

這世上最愛你的兩個人一定是你的父母,而你付出最多心血的一定是你的子女,有時想到自己為子女所付出的,再想想自己為父母做了什麼,才明白原來父母對於子女,付出的和得到的是那麼的不成正比。所以,為父母出些醫藥費,相對於他們把我們養大,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如果每個子女都明白這個道理,那麼這個關於父母醫藥費怎麼分才合適的問題就很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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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一半,一個目標治好老人為主都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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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說簡單也是非常的簡單,按照法律來講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義務,父母治病的醫療費,應該兒女平攤的,這是簡單的說法。

如果說複雜,這個問題也是很複雜的:

兒女當中經濟條件都是不一樣的,有的很富有、有的很貧窮,有的情同手足、有的斤斤計較;每一家的情況都不一樣,每一家的情況都很複雜,如果千篇一律的要求每一個子女都平攤父母的醫療費,好像有點不太現實,當現實與法律發生衝突的時候,法律也有很多的人情味兒,如果有的自己確實家庭經濟困難,法律也會調解富有的子女多承擔一點,在孝敬父母的問題上,也有很多種孝敬方法,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也可以是精神上、感情上的付出,也是對父母的一種孝敬。

在我們周圍很多的家庭當中,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多數都是富有的子女會主動的承擔多一些,經濟條件差一些的子女也會忙前忙後的跑腿、親力親為的幹活、問寒問暖的對待父母。

但是總有那麼一些家庭的子女,會做出一些道德淪喪的事情,置父母不顧,只管自己作威作福,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法律不只會強制執行,而且對待那些情節惡劣的,還會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羊羔跪乳,烏鴉反哺,不管兒子還是女兒都應儘自己的孝心,特別是父母治病產生的醫療費用,做兒女的一定要和平商討、相互包容全部解決,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希望大家都能尊敬老人、贍養老人,傳承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做一個心地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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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兒子和女兒的關係,如果雙方和諧相處、互諒互讓,那麼由她們自行商量,可以由父母提議一人一半。

如果父母對兒子或者女兒照顧的比較多,在教育、婚姻、買房上花費較多,可以建議收益較多的一方多承擔一些,這樣雙方也都比較心服。

其次,如果兒女關係一般甚至不好,由父母直接提出,一人負責一半,誰也別爭論。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成年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贍養義務都是平等負擔的,但是也要參照雙方各自的收入、家庭情況適當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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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要看兒女們的感情了,我的老爸這幾年經常住院,錢都是我哥付的多,我和姐姐出了一小部分。哥嫂家有門店,我姐倆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我哥從來不比著我們。在醫院護理方面,我姐妹倆時間多點。反正,有錢的出錢,沒錢的肯定要出力,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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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句古話,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父母在整個家庭當中,看重兒子相對多一些。但是,兒子和女兒都是一樣的撫養,如果父母生病了,兒子和女兒都一樣的付出,最為合理。不過,還是按個人的情況而定。兒子經濟好些,就多給一些;女兒經濟好些,就多給一些。畢竟,是自己的父母!特殊情況,再另論!


草根六安


我爸只有我一個女兒,我從小到大沒有媽媽,都是父親獨自一人養大我,所有去年爸爸住院,我出大部分,剩下的是我爸已經交了,可惜沒有等來好結果父親就走了。嫁的老公有一個弟弟妹妹,家婆生病住院期間,是妹妹來照顧,然後兩兄弟平分家婆的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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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風青


在老人的財產上,誰拿的多,誰就應該多拿醫療費,大家都要講理。


冶煉6


先把病看了,再說分賬的事,一般誰有錢就花誰的。我家是事後父母給補,他們有收入。沒工資和醫療的只能兒女平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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