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失踪小孩系家属恶作剧报假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潘锡波


温州乐清11岁走失男孩终于找到,但事故原因竟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这一切竟是其母亲一手策划的弥天大谎!整整五天,整个温州的所有警民都为他操碎了心,结果却是啼笑皆非的乌龙一场,实在是让人愤怒不已。

据报道,温州乐清11岁男孩是被其母陈某故意藏匿起来的,原因在于她和在外经商的丈夫黄某发生感情纠葛,遂突发奇想用儿子失踪来测试他是否在乎自己和儿子。不得不说,这真是让人无言以对的“作案动机”。
如果陈某适可而止,在丈夫万分焦急准备报警时就将真相和盘托出,那还可以得到原谅。但是,她却本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大胆心态,非但没有及时阻止丈夫报警,还声势浩大地发朋友圈“重金悬赏”儿子线索,在极短时间内闹得满城风雨。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已经远远超出家庭事物的范畴了。

因为这件事,不光警察全力出动,各种民间搜救队也积极行动,所有温州市民都身心牵动。大家都心急火燎地共同追求一个目标,即能够早日找到失踪男孩。
就在大家拼尽全力寻找男孩时,突然发现男孩根本就没有失踪,而是被其母亲陈某藏起来时,可想而知当时所有人、尤其是参与搜救的警察和民间队员们,是多么地满腔怒火。

这就好比“狼来了”的故事里那样,不光消费了大众的善良,更消耗了大量警力等社会资源,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当然,男孩母亲陈某的所作所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警情的违法行为,并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涉嫌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目前她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这下子她锒铛入狱,就算测试出丈夫在意她,也没办法得到丈夫的在意了,真是无知女人啊!


冰焰


昨天老鬼的朋友圈被乐清失踪小孩刷屏了!

结果今天就反转说是孩子的妈妈把孩子带走藏起来了!

重要的是孩子的妈妈知情!知情!知情啊!

这场戏演了5天,演到爸爸出价50万,只为了找回自己的儿子!

这场戏演了5天,演到妈妈可以去拿奥斯卡的小金人了!

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啊!

继马蓉摆拍之后的影后,非她莫属!

老鬼只想说:“浪费公众资源,浪费国家资源”

这样消费人们的善良和担心,你们好意思吗?

据最新消息,孩子的妈妈已经被警方控制了!

一个妨碍公务罪肯定逃不掉了!!!

你们把那些转发朋友圈,微博人的好心放在哪里了!

这是最轻的!

最重的应该是他们对社会道德的败坏!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谢谢您!


老鬼杂谈


警方已经通报这起事件属于虚假警情,男孩的母亲已经被控制,刑事拘留后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我承认我保守了,最开始我认为这个男孩的母亲最多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规定,最多拘留15天罚款500元了不起了。然后这起闹剧也该收场了。

看到最新的警方通报,男孩的母亲被控制被刑事拘留,那么她涉嫌的就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了。这个罪名其实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升级版,主要指蓄意编造相关的险情灾情警情等,并故意在互联网等地方传播。我们常见的例如传播当地的虚假负面新闻等。

既然浪费了那么多社会资源,男孩的母亲怕是轻易跑不掉了。上述罪名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可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预计最后这男孩的母亲可能会被判半年到一年有期徒刑,运气好说不定可以来个缓刑。


律师独角兽


陈女士对丈夫的考验可谓是用心良苦了,并且从头至尾一手策化了下来。先是将自己的儿子藏匿起来,接着再制造出虚假警情,最后又不惜重金悬赏儿子线索等等。

这就是陈女士故意来制造假像事件的整个过程,一幕又一幕地再现出来了,同时也是陈女士精心的布局,不愧是女中的(能人)加能人了。

然而当大家得知这一切竟然是一场恶作剧时,大家就不能不因此而愤恨了,并对陈女士的这一做法深表不满,同时要求将陈女土绳之以法,其间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目前这位陈女士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且依据有关的规定,对其进行法律的制裁,确保社会的和平与安宁。

的确陈女士的做法太不光彩了,尤其是利用网络故意来传播虚假信息,结果牵动了整个温州人的心,让大家信以为真。一个个爱心人士纷纷出动,四处打探。一个个民间搜救队主动上阵,到处打捞。一个个警察叔叔大力配合,全心投入。其间不知浪费了多少人力资源,社会资源以及警力资源等等。显然这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说明现在的温州人不仅思想性强,而且觉悟性高,有一定的爱心,有一定的温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可敬可佩,可喜可贺。值得肯定,值得赞扬。

但值得一提的是,经过陈女士这么一瞎闹,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孩子的丢失或走失了,及使父母将其照片发在网上,求助社会帮忙寻找,到时也有可能会有少数人不大相信了,甚至以为又是假的。

因此这样以来陈女士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但作为现在的温州人,大部分还是值得可信的,因为从此类事件中就完全可以看出了,所以及使某一天真的有小孩丢失或走失,大家依然还会尽力而为的,这一点温州人还是做得到的,也可以让大家放心即是。

然而事件的背后,却又向大家上了一堂很好的教育课了。这一课不仅提醒了陈女士

以及长年在外搞销售的丈夫,而且还提醒了更多的年青夫妇。

希望大家要和睦相处,希望大家要友好相待。希望大家要宽宏大量,希望大家要谨慎从事……。

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路往一处走,水往一处流……。

这才是真正的夫妇,这才是真正的感情,这才是明智的作法,这才是理智的选择。

但愿每一对夫妇,无论是青年夫妇,还是中年夫妇,以及老年夫妇,都能去多一点信任,多一点温情,少一点忧愁,少一点烦脑吧。

记住和谐,记住和平。记住和睦,记住和好吧。

对社会有利,对家庭有利,对子女和大家都有利。

既然如此,那就去牢牢地记在,各自的心间吧。

告别假剧,告别闹剧,告别悲剧……。

终归有利,终归有益。何乐而不为……。


山青水秀167193282


监控显示,11月30日17时28分,戴红领巾、背着书包的黄政豪从城东街道坐公交到虹桥,17时49分在虹桥客运西站公交站台下车,随后步行至西站边上逗留五分钟左右。17时55分,黄政豪在西站乘坐载客三轮车,17时58分,坐三轮车到虹桥镇沙河路下车,之后独自一人步行时失去踪迹。黄政豪下车的地方离家只隔着一条街,只剩下六七百米的距离,可就在最后这段回家的路上,11岁的黄政豪失踪了。

乐清警方通报称,11月30日19时13分,乐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陈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黄某于30日下午在城东街道某小学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接报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人出力,积极投入查找工作。


因多日寻找未果,为确保失联男孩安全,乐请公安于12月3日发布通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有效线索。12月4日中午,男孩父亲发布消息,孩子失联已超过84小时,“50万重金寻人”。不过在找到男孩后,乐清警方明确表示,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事件原因、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真是有够无聊,有够无助,有够可恶的!把别人的一番好意,一番心血都践踏了,如果未来在发生几次这样的事件,会不会就真的导致了狼来了惨剧发生呢?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警队的力量更是有限的,你们这样做无疑是欺骗了大家的感情和时间!如果这个时候别人有了困难和危险,你们岂不是有难逃掉的责任???安全面前没有儿戏,请不要那你们的无知 和无聊来戏弄广大网友的好心!!!!

如此破坏社会道德体系的事情我觉得一定要给予处罚,让他们民记于心!!!


琅琊榜首张大仙


爱心与警力资源岂容儿戏



乐清“失联”儿童事件调查结果新鲜出炉,孩子妈妈陈某因与孩子爸爸感情纠纷,故意把孩子藏起来虚报警情测试孩子爸爸对其和孩子是否关心。孩子妈妈陈某已因涉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乐清警方刑事强制措施。

首先,需要表明一个坚定的立场,就是陈某此次不仅仅是报假警,且在社会各界查找期间,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实属恶劣,既消耗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了办案机关的工作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不只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在已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一般可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为何陈某目前会上升至刑事责任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是可以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从该起事件造成的舆情影响来看,特别是当地公安机关等多部门联合调查,投入大量警力,耗费了极大的社会资源,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律师觉得并不亏。

其次,当人们的爱心被消费,当人们的善良被利用,不是爱心犯了浑,也不是善良出了错,而是那个喊“狼来了”的人在作恶。所以,当个别网民批评民众们不问青红皂白,就在朋友圈转发孩子父亲“重金寻子”的信息时,他们不知道,不管是献爱心的人,还是输出善良的人,他们都不应该被恶意中伤,也不应该被爱心所伤。假使有下一次,我们再次遇到同类事件,恐怕就极少有人会伸出援助之手,也不会那么及时救助了。南京彭宇案引发老人倒地不敢扶的现象,就是这种善良被伤害所带来的恶果。

蓄意制造,谎报警情,在无偿消费着公共资源,也在透支着民众的爱心与善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将在这种自私利己的“玩弄”闹剧之中一次次崩塌。


朋礼松律师


这个已经不是恶作剧了,而是家长脑残,这回玩大子把自己扔进去了!

这则寻子广告前几天传遍网络,奖金一度涨到50万。在寻找小黄的过程中,有人说其实他早已经回家了,出走的原因是抗议补习班报了太多;有人说他在乐清附近的山上被找到了;有人说他掉在了一口井里,但已获救;还有人说他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这些传言先后被证实是假消息。

 最后发现孩子根本没有丢,警方通报失踪5天的男孩黄某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男孩的哪个家属因为什么原因编造男方丢失的警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更是出乎大家的意料。

今天警方又通报调查结果:警情制造者竟然是男孩的母亲,而原因竟是因为她跟丈夫存在感情纠纷,所以通过故意藏匿儿子的方式“考验”父亲黄某!


真相竟然是这样,这位母亲为了测试丈夫的感情竟然想出报假警的招数了,简直是既脑残又法盲!

首先,报假警是违法行为,轻则治安拘留,重则构成犯罪。大概是因为这件事儿社会影响太大,浪费警力太多,这位母亲被公安初步定为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换句说话,很可能她会因此坐牢!


其次,因为和丈夫感情出问题搞这样的事儿,后果只能是更加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本来没准备离婚的很可能都会因此提出离婚,而且此事在离婚诉讼中会增加对方胜诉的砝码,不但如此如果这次判决离婚,有这种不正常行为的母亲,即使被判缓刑基本上也拿不到孩子抚养权了!


只能说自作自受,NO ZUO NO DIE! 大家觉得呢?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我一个孕妇这两天的心情真的无法形容,因为烈士王成龙而难过掉眼泪,看到乐清男孩失联,同样也是温州的,我的心也是无比焦急,我也是当妈妈的人,知道孩子找不到时心里有多慌,当孩子父亲说拿出五十万找人,我心想如果是我的孩子这样失踪了,我也一样的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找到孩子,所以很理解孩子父亲。五天过去了,我也越来越急,生怕孩子有个什么不好的情况。当乐清公安局发布消息知道孩子平安且是被家属制造虚假警情时,我既为孩子平安回来而开心又为这个事件而愤怒!我们这些网友担心不说,政府高度重视这个事情,媒体也都在报道寻找孩子下落,公安局每天加班加点的寻找这个孩子,救援队的下河打捞,浪费了多少公共资源?这样被骗谁都不好受!


热巴小迪


消费别人的善良就是最大的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一定要严惩,不然以后真的有小孩丢了。谁还敢相信,谁还敢帮着转发帮着找人。这不是祸害社会么。消息发出来的当天,从不在朋友圈发帮忙找人消息的我发布了这个小孩丢失的消息,希望朋友圈能帮忙小孩。可是没想到结果是这样的,着实让村姑痛心疾首!

据该孩子家邻居同住振兴小区的赵女士透露,该家人已在凌晨匆匆搬家,欠下好几个月的房租,不知去向。而罪魁祸首孩子的母亲也已经被刑拘。对此村姑只有“呵呵”二字送给他们,仅仅为了测试丈夫的真心就欺瞒世人,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的同情心。现在很多人已经知道网络的力量,更学会了如果去“利用”这力量,编着故事让好心人掏腰包,更有甚至联合媒体进行炒作疯狂攫取利益。

可是,社会资源是有限的,人们的爱心也如信用卡的额度一般也是有限的,当这些昧良心的骗子疯狂透支他人的爱心和善意的时候,也无情地关掉了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弱势群体的求助之门。更不用提,很多真正的弱势群体根本就求助无门,连众筹平台为何物都不知。举个简单的例子,据相关统计,中国70%以上的自杀发生在农村,走投无路的时候,除了死亡,这些可怜人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求助!下一个失踪孩子的新闻,还能激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吗?恐怕多数人转发关注前会有多少疑虑。

每当村姑看到诈捐、众筹骗钱这类消费大众善良的新闻时总感到深深的无力。屡屡出现这种情况,这个社会就会出现信任危机,在这风雨飘摇的背景下,善心的我们进退维谷。

捐,是脑残,是轻信,是人傻钱多,是被人利用;

不捐,是冷漠,是麻木,是见死不救,是没同情心。

正如著名的“老人摔倒帮扶反被告”事件那样,曾经的我们都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拯救受伤老人,可是现在谁来拯救我们被反腐蹂躏践踏的善良?孰是孰非,孰真孰假,一颗炽热的行善之心到底该何去何从?


肥脸村姑


当事人应付刑事责任和财产赔偿,消费了这么多公共资源和公民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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