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如果總統不同意,不簽字,接下來怎麼辦?

陳飛歌哥


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如果總統不簽字,那麼國會將會再次進行表決。如果參眾兩院各自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都同意通過該法案,不論總統同意與否,該法案都會生效;如果達不到參眾兩院各自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則該法案作廢。

美國國會大廈

美國是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相互制衡。美國總統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是美國武裝部隊最高長官,掌握行政權;美國國會分為參眾兩院,參議院100名議員,眾議院435名議員,掌握立法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共計有9名最高大法官,採用終身制,掌握美國最高司法權 。在美國政治生活中,國會對總統的制衡作用非常大。如果美國參眾兩院多數黨與總統不屬於統一黨,這位總統則被稱為“跛腳鴨”總統。

美國國會掌握立法權,因此,所有法案都必須經過國會參眾兩院一致通過才能執行。例如,特朗普在2017年力推廢除奧巴馬的醫改計劃,眾議院多數票通過,卻未取得參議院的批准,最終沒有成功。一項法案在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都通過以後,還需要美國總統的簽字才能夠正式生效。如果美國總統不簽字,就需要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各自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才能將該法案正式生效。屆時,不管美國總統簽字與否,這項法案都將正式生效,成為法律;如果美國總統不簽字,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同意,那麼這項法案則無效。

美國總統擁有否決國會通過法案的否決權以及國會擁有對總統否決權的再否決權,體現了美國製度的核心思想,那就是不相信任何人。美國開國先賢們在創建美國三權分立制度的時候,既擔心國會立法權過大會架空總統,所以賦予美國總統對國會已經通過的法案的否決權;又擔心美國總統濫用否決權,造成總統擁有近乎獨裁的權力,因此又賦予了國會在否決權。其制度設計者們的初衷,不可謂用心不良苦。

歡迎大家討論,您認為是美國總統還是美國國會權力更大?


美國觀察室


美國國會兩院通過的法案,美國總統如果不同意,是有權力行使否決權的。具體而言,根據美國聯邦憲法的要求有這樣幾種情況。

情況一:國會兩院通過,提交給總統,總統同意,批准立法。

情況二:國會兩院通過,提交給總統,總統否決,此時距離國會休會的時間超過10天(不包括星期日),被否決的法案回到國會兩院。國會兩院可以考慮是否要動議推翻總統否決,但這種推翻需要兩院各自三分之二的支持。如果預期湊不齊三分之二,國會兩院往往就不會選擇嘗試推翻總統否決。同時,如果某個立法在國會兩院通過時就已經是兩院各自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票通過,總統往往也不會選擇直接否決,不然也很有可能遭遇國會推翻否決。

情況三:國會兩院通過,提交給總統,總統在正式收到立法之後10天(不包括週日)沒有任何行動,立法在10天后(不包括星期日)回到國會,等同於被批准、自動生效。

情況四:國會兩院通過,提交給總統,總統在正式收到立法時距離國會休會的時間不足10天(不包括星期日)時,總統可以不作出任何行動,進而立法在10天后(不包括星期日)無法回到在工作中的國會,進而立法陷入程序斷裂區,等同於對立法的否決,即所謂的“擱置否決”,這種否決無法被國會兩院推翻。

如下是過去一百多年來的總統否決情況,情況四即擱置否決的數量在近幾年的確持續減少。


刁大明


根據瞭解,美國的法律通過程序一般是這樣的:

參議院或者眾議院提出的法律草案,首先要由參眾兩院進行表決,這個過程比較複雜,因為美國國會兩院的議員們除了要代表自己所屬的黨派表達意願以外,還各自代表著不同階層、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因此,這個過程是需要經過很漫長的交涉過程的,很多法律議案(據統計美國每年提出的法律議案達到上萬件,但是能夠通過的不超過5%),在這個環節就被扼殺了。

參眾兩院通過之後,將會提交給美國總統簽字發佈。這期間需要一段時間(10天),一方面是總統府需要給美國社會和媒體一定的反應時間,以此判斷簽署該法案是否有利。同時也給國會一段時間來進行遊說,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美國總統將決定是否簽署該法案。

如果總統同意簽署,當然該法案順利成為國家法律,如果沒有簽署並且沒有表達反對意見,該法案也將會順利成為法律。

如果總統對該法案不支持並否決該法案,那麼,該法案將會被退回國會兩院,要麼從此結束,要麼,國會進行重新討論、修改和表決。

參眾兩院第二次表決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議員同意才能通過,通過後,該法案也將強行成為法律。

但是如果美國總統對此法案成為法律持強烈的反對,那麼,他也可以通過國會的同行(同黨派議員)進行阻止,也可以在國會第一次通過後呈報到自己面前後的10天時間採取一些手段,比如在國會休會時間進行擱置,就可以使該議案成為擱置否決議案。




一介常人


總統和國會議員在國會舉行聽證會,總統陳述他不同意的理由,議員辯論。如果總統能說服多數議員同意自己的觀點,國會就考慮修改提案,重新投票表決;如果不能說服多數議員,原提案仍舊有效,總統就要考慮簽字通過了。如果執意不簽字,就會被國會提出彈劾。


人民意志



老傅129083710


參議院不會通過,總統有權否定。今天民主黨扮演小丑。


桔子


若總統不同意,再轉交兩院聯席表決,若以三分之二以上再度通過,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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