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是二婚,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你认为合理吗?

星佳园装饰


二婚怎么了?只要两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不是问题,何况支付生活费。

我认识一对夫妻,也是二婚,本来两人各自有自己的小孩,收入也还算可以,为了以后不闹矛盾,两人婚前就协商好,婚后经济AA。

生活开支,包括孩子抚养都AA,看起来所有问题都没有,也确实两人婚后也从来没为经济收入发生过矛盾。

但是好多时候,意外总会不期而至,女方怀孕了,两人都想要这个小孩,于是协商生下来,照样AA。

很快女方生孩子坐月子,不想月子期间公司因为意外解散,女方一下没有就收入,不得不向男方要求,要他全部支付生活费。不想男方不答应,认为两人早就协商好的AA,虽说目前没了工作,但是有积蓄,凭啥搜刮他。

大跌眼镜的女方找婆婆评理,婆婆因为护短,造成矛盾升级,气的女方扔下刚出生的婴儿,回了娘家。

这下好,男方想AA也A不成了,手忙脚乱的照顾了几天婴儿,在长辈的教训和劝说下才把媳妇接回来,而且家庭财政大权全交给女方,男方为了家庭安稳,不得不做个低眉顺眼的小男人。

所以,我觉得不管是初婚还是二婚,都应该肩负起家庭的责任,相互照顾相互扶持,慢慢度过一生。


恋恋荷颜


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案例!

而我也是二婚过来人。

当时我和闺蜜同时二婚了。

她就要求老公要承担起家庭责任。每个月必须要交生活费。而我当时觉得如此做有点过。而我和第二任的相处方法是,他有钱就买点吃的,大部分都成了我来负责。甚至到最后,他各种贷款还不上了,也整日问我要钱,让我替他背起了债务。就是因为如此,他并不感恩。认为伸手问我要钱,还要看我脸色,觉得自己窝囊,还屡次表示为此自己非常不满!本性暴露,所以当机立断彻底分开。

其实案例说明,任何二婚家庭,以各种理由为自己找后路,防备的心理。都不是坦诚过日子的心态。各怀鬼胎,长久不来。



我们的精彩生活


听起来,有点乱。不过,经济账是算得蛮清楚的。意思就是要男方在女方家住,只要男方每个月缴一千二的生活费,男方就可以免费住,免费吃,又还有女人陪睡。也许,这样明明白白说出来,有点难听,实际上事实就是如此。我相信这样的奇葩协定,生活中应该有。这要看各人的想法来。如果男方是农村来城市打工的,我想也可以。这样省了住宿生活费,又还解决了生理问题。前提是两个人只要不怕青春消耗,那就暂且做一起。如果想找一个实在的,那就不要答应这样的条件。这里不是说存在不存在一个有理无理的问题。关键是既然两个人有心合在一起,主要的还是要讲感情。没有感情就没必要在一起。成了一家子很多事情就不要算得那么仔细,要懂得担当,懂得付出,懂得体贴。如果太功利了,那就不是夫妻,不是一家人了。现在有很多女人太功利了,他们根本不考虑什么感情。她说感情不能当饭吃。你想和她结婚的话,她会讲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话来 。完全不是你情我愿的婚姻,好像是一桩生意,一场游戏规则。这样的女人最好敬而远之,因为她们的人生已经麻木了,她们眼里除开钱还要钱。和她们在一起,是没有一点安全感的。



邪云野鹤


我二婚男方住我家吃我家,没有工作,我自己做生意他帮忙,每月给前妻付他女儿抚养费6000,每年暑假还要旅游,他女儿上大学了,我生意不好也每月拿不出这个抚养费了,就对我冷暴力,还囗囗声声说这8年他父母女儿都没有陪,孤身一个到我这陪我女儿长大,他付出了好多,还要我把我个人房产证加上他的名字,他没有安全感,渣男


无法言喻之路


双方没领证,不算结婚,只是同居而已。给生活费,是自愿行为,没有法律义务和责任。

二婚家庭比较复杂,感情、利益、财产、继承等矛盾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处理好的,除非有绝对的权势和金钱,东风压倒了西风,矛盾才会少而集中。

最好的办法是各自生活,带好自己的孩子。有生理需求了,过个星期六,即浪漫又惬意,感情还会越来越好。等孩子长大了,成家了,假如两人一如既往的要好,就可以考虑婚姻,互给对方名分。

象此类二婚未领证的杂居,大多走向陌路,不结仇就算好的。性纽带架不住金钱和亲情的考验,认清人性的本质,少走弯路。不然鸡飞蛋打,里外不是人,丢了亲情,没了爱情,孤独终老。


999毛线




西门观点:如果一直不领证,只能算同居,不能算夫妻,而且经济AA制,男人像住旅店。这样说来,支付生活费是合理的,而且很便宜。

一、题主描述很乱,先理清头绪:

一、两人都是二婚,都有一个孩子,男方儿子,女方女儿。

二、女的有房在城郊,男的在农村,没房,女的一直瞧不起男的,所以一直没有登记领证。

三、经济实行AA制。

四、女的要求男的每月支付1200元生活费。



二、我的看法:

准确的说,他们目前还不能算是正式夫妻,而是暂时同居生活。过去可以算是事实婚姻,但现在已经没有这个法律规定。

而且,从题主描述看,女的家在城郊,有房子,男方没有文化,家在农村,城里没房子,还带着一个儿子住在女方家,所以,女方看不起男方,也感觉在经济上很吃亏,所以一直不领结婚证。



既然是这样,那男的住在女方家,只能算同居,甚至和住旅店差不多。

如果按住旅店计算,每月1200元生活费,不但包吃包住,还提供特殊服务,实在是太便宜了。

所以,这种婚姻太不靠谱。各怀心事,以后的生活矛盾会更多更大。建议双方:如果还有感情,能够相互理解和包容,就登记领证,使各自放心。如果不能相互理解和包容,那就各走各路,不要住在一起。

我还是倾向于各自分手,寻找适合自己的人生伴侣。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更多各自的孩子负责。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如果单就月交1200元生活费来说,很合理,甚至有点少,毕竟,男方是在女方家居住,而且还带有一个孩子
。但问题,远没这么简单:


第一,女方看不起男方,两人相处很勉强。从题主的描述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出,女方不大瞧得起男方:大老粗、没有安全感、担心分房产不愿意男方的孩子与其父亲一同住在女方家里……等等。大老粗,本身就是一种蔑称没有安全感,显然是暗指男方配不上自己;不让男方孩子住家里,也是明显没把男方当家里人……至于索要生活费,不过是把“住店钱”说的好听了一点。这也为日后随时请男方走人,留下了伏笔!


第二、女方处处设防,将为第二段婚姻留下隐患。女方的各种顾虑,固然有其不可言喻的苦衷,比如,再婚恐惧。但言谈之中对此段婚姻没有把握的意味,还是非常浓重,有走一步看一步的思想。或者说的更直接一些,女方很可能压根就没打算将第二段婚

姻维持到底!有过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一个女人如果真心想把自己认真负责的交给一个可以托付的男人时,她绝不会不用心经营自己的婚姻,比如,绝不会不接受对的方孩子,至少不会像题主笔下的女人那样决绝——尽


管后妈的确不好当!要知道,但凡是有一点点起码责任心的父亲,宁肯自己受苦受累,都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遭人白眼!血缘自不待说,仅仅就面子一条,也不容许男人这么做,除非他不打算今后在别人面前抬头做人了!女方一开始就在孩子问题上为难男方,显然是对能不能和男方走到一起持无所谓态度。再说,即便是二位有一天领了结婚证,两个人的心不在一起,路,怎么可能走到底?


第三、如果上述分析是真的,本人还是劝女方,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没错,婚姻,是两个人搭伴过日子,但日子中最重要的内容,却是心境。心苦了,再殷实的日子也只能是味同嚼蜡!何况,内心不踏实的日子,肯定走不远!如果本人的分析是错误的(但愿是笑笑叔想多了),那就请按照你们自己的设想继续走下去,并衷心祝愿你们幸福长久!


笑笑叔


两个人二婚,男方儿子跟前妻,女方两个小孩都自立,男方二婚前租房,女方有房子,两个人在一起后,男方住到女方家里,一切开销都是女方支出,女方开始对待男方好像做客那样子,任何付出都不计较,还为他购置衣物等常用品,可是,几年过去了,男方一如既往的接受这种生活方式,女方现在心里有了波动,情感上,希望跟他一起生活到老,情理上,觉得男方一点没付出,是在利用她,心里很不痛快!现在不知道咋么处理两人关系,大家可否谈谈看法


无聊女婴


两个人都是二婚,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你认为合理吗?

这个问题我认为合理,一个男人如果不能赚钱养家糊口,你娶老婆干什么?女人为什么会嫁给你。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就是说男人有这个责任和义务,不能养活老婆孩子,你还是什么男人。现在的婚姻很不稳定,离婚率这么高,有3000万光棍找不到老婆,都与阴盛阳衰这种现象有关。现在的年轻人有很多男人,娘里娘气,缺乏阳刚之气,遇事没有主意,不能吃苦赚钱养家。一个男人一定要撑起这个家,赚钱养活自己养活老婆孩子。


用户76540296743


题主您好!

您所说的问题,在现今生活中比比皆是。而且,大部分都是这种表现形式。

人们常说男主外女主内,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一个家庭,男人再有钱,平日里也是大部分时间都在外,而留在家里的,又往往是女人。从一般的正常的社会心理来讲,女人对再婚丈夫的孩子基本上都持排斥心理状态,女人看到孩子就好比看到了再婚丈夫的前妻(因为孩子是前妻生下来的啊!)。只是由于女人教养程度的不同,对待丈夫前妻的孩子冷遇的程度有所不同。这是人类社会的本性。女人如此倒也无可厚非。只是不能表现出对丈夫前妻的孩子有虐待和遗弃的行为。如果那样,就超出了一个继母所应具备的做人最低的合格标准。家庭不幸福和悲剧的发生,也是迟早的事。

本案中,女方居住在城市区域,男方来自农村且没有自己的住房,一个男孩跟随其生活。男方居住在女方家里,每月上交生活费多少都是小事,可以互相商量;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不拿结婚证,这是一个最为敏感而致命的坎。男女双方在互相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在一起生活又不拿结婚证,这对于两个再婚的男女来说,表明了什么!?说明两个人并不合适做夫妻!维持生活现状,只是迫于生活!结合本案中的具体情况看,应该是女方感觉男方的条件有点配不上自己,一时又没有更合适的,就暂时将就着。

我们常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知道尊重孝敬自己的父母,才有可能进一步去尊重孝敬别人的父母;知道疼爱关心自己的孩子,才有可能进一步去关心疼爱别人家的孩子。进入到现实,能够做到上面所说的,一般也都是男人。所以我们常常听说继母如何虐待丈夫前妻的孩子,而很少听到有说继父虐待继子女的。

综合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本案中的男女双方,如果彼此感觉不太合适,应当尽早分手为好!这样拖下去,对双方都不好。越拖延问题越多!分开,各自重新寻找新的适合自己的另一半!长痛不如短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