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網訊(記者 陳燕利)2018年12月7日,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孫劍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葛慶為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長城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決定免去:
劉鋒的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因工作調動,汪宏提出辭去眉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汪宏辭去眉山市監察委員會職務。
因工作調動,毛洪濤提出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毛洪濤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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